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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客船备好了,少年也随之出了。[ (
药铺的伙计,还在掌柜的安排下,一路随行专门在旁边伺候。伙计连反对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推上了船只,然后认命的收拾房间,勤快的干起了杂活。
他也不笨,自然知道,能让掌柜这么重视的人,肯定不一般。要是一路上,伺候好了,少年向掌柜一提,他肯定得到奖励。
而且,一段时间接触下来,伙计也现,少年非常好相处。
上船之后,少年就一直呆在房间之中,哪里都不去。只有到吃饭的时候,他送膳食进房间,少年才会开门迎接一下。
其他时间,少年一直闭门不出,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这样的情形,与传说中的大家闺秀似的,足不出户。
另外,据伙计的观察,也隐约揣测,少年的病,应该蛮严重的。
因为,从镇江到金陵,也要两三天的时间。他每天早上,去帮少年收拾屋子的时候,就会现,少年睡觉的床榻,竟然满是汗渍。
光滑的竹板床,被一层层汗水浸泡,显得格外的油亮,润如脂肪。
少年身上的衣服,也是这样子。表面看起来,似乎是干的。但是伙计却无意中看到,在少年衣服的夹层中,却是湿漉漉,好像浸泡过水,没拧干似的。
而且,这两三天时间来,少年的脸色,更是一天比一天苍白,竟然毫无一点血色,与传说中的僵尸没什么区别。
实际上,伙计一直很好奇,不明白少年明明有病在身,为什么不去找大夫医治?难道这个就是掌柜掌常说的,讳疾忌医?
伙计想不通,不过他不是多嘴的人,所以一直憋着不说,免得惹怒了少年,回头向掌柜的嘴一歪,说他的坏话。那他只得乖乖的滚回乡下老家,继续耕田种地去了。
幸好,三天时间,也不算长久。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晃眼就过去了。
这一天清晨,船只顺利的抵达金陵城的码头。伙计兴冲冲的去敲门,汇报道:“公子,到地方了……”
“咔嚓!”
许久,房门打开,少年走了出来。伙计眼尖,却注意到了,在少年的额头上,却有一层细细的,没有完全抹去的汗珠。
旁边的竹床上,还有一个人形的水印。另外,搁在床架上的几条毛巾,更是冒出一缕缕水蒸气,全部湿透了。
伙计视线一环,把房间中的细节,都看在了眼中。不过他也很明智的,把看到的都忽略过去了。反正都抵达目的地了,又何必再节外生枝。
“到了么?”
此时,少年颤悠悠的走到外面,身体摇摇晃晃的,仿佛风一吹就会倒。他的手指关节,更是十分的雪白,甚至有一些乌青掐痕。
一切的一切,都充分说明,他现在的状况,非常不好。
“是啊,到金陵码头了。”
伙计连忙上前,搀扶着少年,小声道:“公子,您要去哪里?我送你过去吧。”
“不必……”
少年微微一笑,笑容很淡,有一种秋天落叶的静美。他拒绝了伙计的好意,定了定身体之后,就一步一往外走。
“公子,小心啊。”
伙计在旁边,战战兢兢的照看,就怕少年途中一倒,他回去肯定要被训斥。
还好,少年的步伐,虽然很慢,但是却很稳。
从船舱,再到甲板,一段路颤悠悠的走过,最终还是走完了。与此同时,在船舷边上,已经铺好了板梯,就等少年下船。
金陵的码头,大小船只密布,十分的热闹。人流熙熙攘攘,有人在装船,有人在卸货,还有人在迎来送往。
整个码头,岸长十里,一眼望去,尽产密密麻麻的人群。
伙计扶着少年,小心翼翼下船上岸,然后好心道:“公子,我帮你叫个肩舆吧。”
在码头的边上,有一群所谓的帮闲,在岸边讨生活。有生意来了,这些人随时可以充当纤夫、搬运工、马夫、轿夫。
这些人的存在,很大程度上,给码头分担了不少压力。
不过,对于伙计的好意,少年却轻轻摇头,顺手一指:“不用,有人来接我了。”
“咦?”
伙计一愣,然后就看到了,一匹高头大马,轻快拉着一辆舒适的马车,无声无息而来。马车的车夫,那是个憨厚中年人。
他一看到少年,就露出了欢快的笑容,勒马停下来,热情叫唤道:“萧爷,您终于来了,魏老头说你今天到,真没骗我。”
“水路畅通,不会晚的。”
少年一笑,就在中年人的搀扶下,慢慢上了马车。然后,他朝伙计轻轻挥手道别:“小哥儿,多谢你的一路照顾。回到镇江之后,代我多谢魏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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