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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尽欢听了他的话,这才以为自己可能真的是被秦深回国的消息吓傻了,所以才在大白天出现幻觉,将沈让当成了秦深。
此刻她也意识到,今天在华利大厦门口不小心踢坏车灯的那辆林肯车的主人,不是秦深,而是沈让。
“不好意思,今天是我踢坏了您的车灯,我很抱歉。”尽欢态度谦卑地说道。
沈让闻言眯起眼睛,此刻看向沈尽欢的目光里掺杂了一些令人费解的情绪。
原来,今天秦深问的女人是她。
再细看她的眉眼,沈让愈发觉得熟悉,隐约间似乎之前真的碰见过。
“不要紧,是我的司机不懂事,倒是给你们二人添麻烦了。”
沈让随口解释,看来这女人误以为他是车主了。
“真的很抱歉。”沈尽欢再次弯腰赔礼。得知车主不是秦深之后,她的表情也没方才那般僵硬了。
沈让离开之后,王玲一边拉着沈尽欢目送他的车,一边兴奋地狂叫:“欢欢,你怎么那么淡定啊?刚才那个人是身价上亿的沈让啊!”
沈尽欢默了默:“有钱人应该都是互相认识的吧?”沈让这么有名,或许他和秦深……是朋友?
意识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有想起了秦深,尽欢顿时懊恼不已,她也不管王玲在耳边叽叽喳喳,拉住她的胳膊,说:“玲珑,请我吃饭吧,我快饿死了。”
王玲爽气地答应了。
“今天真是连累你了,走,姐带你去吃大餐!”
“不用大餐,能填饱肚子就行,你的钱也是辛辛苦苦挣来的,别铺张浪费。”
“欢欢,你对我真好,就冲你这句话,今天我请你吃你最爱的大盘鸡!”
“……”
……
到了饭馆,王玲问沈尽欢借手机给夜总会的妈妈桑打个电话,她的手机没电了,当沈尽欢将自己那古老的诺基亚手机递上去的时候,王玲眉头皱了起来,声音拖得长长的,抱怨道:“欢欢,你对自己太抠门了,现在这个社会谁还用这种老年机啊?”这种手机估计连捡垃圾的大妈大爷都看不上眼。
沈尽欢摸了摸鼻子,丝毫不觉得丢脸,理直气壮地说:“我觉得挺好的呀,手机只是个通讯工具,要那么好看做什么?能接打电话能发短信,实用才是王道的。”
“哎……你真是,”王玲叹了口气,心疼她那股执着劲儿,“要我说你什么才好呢!你给火儿什么都买最好的,为了给他买个进口书包能自己吃一个月的泡面,为什么就不肯对自个儿好一点?你看看你身上这件衣服,颜色都掉光了,你还当宝贝似的穿出来,真是暴殄了你那么好的皮囊和身材了……”
都是花一样的年纪,沈尽欢过得却比同龄人苦太多太多,她没有稳定的工作,只能私下里接点图纸画一画,领着一份随时都会停止的微薄薪水,将火儿拉扯到四岁。她从来都舍不得打扮自己,但是对待孩子,却从不吝啬。
火儿就是她的命根子,同时也成了她的负担,有了火儿这个拖油瓶,她想要嫁个好人家只怕比登天还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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