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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
虎狼山脚,一男一女并排站着。
“大牛,我们真的要上这虎狼山吗?听我爹说,山上有虎也有狼,这才被称为虎狼山。那虎可凶了,以前我爹带回来一只,虽是死的,但我连看都不敢看一眼。我们就这样上去,会不会遇到大老虎?”
赵均平静地说道:“我内伤已经有所好转,老虎来了,我一棒打死它。”
阿秀担忧地看了眼赵均手上的武器。
那是根木棍,一头绑着一把小铁刀。
赵均的精金刀,早在对阵风雷巨人时,就被完全毁去。如今的他,手上只有两把武器。
一把是练习时用的木刀,另一把,就是手中这支前几天刚刚组装而成的长矛。
唯有回到原点,赵均才能真正明白,为何以前在安水镇时,仅一把普通的粗铁刀就能掏光他所有的积蓄。
实在是,在这个大部分面积都被魔气污染的土地上,要找一块纯净的矿石,实在太难太难。
光是长矛前端的那柄粗铁小刀,就耗费了赵均近半年的时间去打工赚钱。
他打工的方式也很简单,那就是替人劈柴。
虽说堂堂血锋士长沦落到替人劈柴的地步着实有些令人唏嘘,但赵均除了用刀,别无他长。
就当是练刀法吧。
“倒是你,无需上山,在这等我就好。”
“不要!人家吃厌了山脚的野菜,好想去半山腰摘些野果,说不定还能采些药材回来,大牛你别想甩下我!”
赵均思索片刻。
此时的他,虽然全身实力只恢复了三成,血卫的特质更是难以发挥,但总得说来,应该也有普通士级中阶的实力。
应付山上的野兽,绰绰有余。
就算是不小心碰到了越界的魔物,赵均自信也能护得阿秀周全。
那便随她吧。
“你要跟去也可,但切记不要走出我的视线。”
阿秀喜上眉梢。
“大牛最好了!”
赵均摇摇头,抬腿向山上走去。
阿秀连忙跟上。
上山有条路,都是村里的猎人踩出来的。
在清秀村,打猎是生存的重要方式之一。
村里原本有一支十人组成的打猎小队,但自从阿秀父亲死于一场意外后,就只剩下了九人。
至今无人补充。
因为打猎是个技术活。
不仅要求身强力壮,还要学习很多野外生存技能,经验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因此,就算村里的年轻人想要顶替阿秀父亲成为一名合格的猎人,他们,仍需要时间成长。
阿秀没有问赵均哪来的自信敢上山打猎,在她看来,眼前的大牛既然天天练刀,那自然是比普通人要强点的。
虽说那刀法,她完全看不懂,但并不代表她无法从中看出点名堂。
就比如,看久了,就会产生“大牛的刀法好像很厉害”这种感觉。
自然而然地,就会在心底得出,“大牛也可以上山打猎”这么一个结论。
这不能怪她没见识。
事实上,赵均从十三岁开始练刀,至今已有六年整。
这六年来,他刀不离手,没有一天中断过练刀。
哪怕是与魔族大战时,没空练刀,但实战不正是更为上层的练刀?
因此,他的刀法,早已臻至一个境界。
这个境界,或许并不比他的血卫成就来得低。
只不过,在这个能力横行的时代,赵均的用刀天赋,似乎并不是很受重视。
但赵均对此丝毫不以为意,仍是每天坚持练刀。
除非他昏迷或死,否则刀不会停。
因此,阿秀就算完全不懂刀法,但也能隐隐察觉出,赵均的刀法似乎带有某种魔力。
这也是阿秀没有阻止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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