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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星爷牛叉。”
王朗在旁边判定:“被迫害,可拉拢,有一定文化水平,当场释放送去再教育,负责宣传明朝官员的残暴,下一个,周海,漳浦人,犯了****罪,依明律判杖一百、流三千里。”
“小人冤枉啊,我本是于老爷家的佃户,那事是于老爷家二少爷干的,我只是碰巧撞见他将那民女拖上马车,结果那民女上告后,经县老爷们判决我变成了主犯,那贼子只是帮凶,我被判罪,狗官说念在那贼子只是初犯,轻轻打了三个板子便送回去了,甚至连生员名号都未曾夺去,望老爷作主还我清白啊!”说完便跪在地上哭起来。
“唉!”祝以时长叹一声后继续道:“襟裾马牛,衣冠狗彘。”之后见王朗一脸听不懂的样子便连忙解释:“这话的原文是‘人不通古今,襟裾马牛;士不晓廉耻,衣冠狗彘’。意思就是,如果一个人不懂得古今的道理,就像穿着衣服的牛马一样,读书人如果不知道廉耻,就如同穿着衣服,戴着帽子的猪狗一样。通俗来讲就是猪狗不如。”
“周海,你别跪着了,年纪轻轻的便跪这跪那儿,我们新港不兴这一套,赶紧起来,你被无罪释放了,既然之前是佃户,那便在我们这边种田吧!”
接着王朗又翻翻册子继续道:“下一个,闵志,芦溪人,犯了谋杀之罪,依大明律苦主伤而不死,造意者绞。”
后排一个精壮汉子站了出来,也不跪下,大声道:“我们一共三兄弟来此,皆是芦溪南岭村人,世代耕种,只因不肯将田亩卖与那村霸方常海,于是他便纠集官员强行占了我等世代依靠着生活的田地,还扒了我们茅屋逼我们离开,我等已是走到绝路,便想离开前偷偷杀之报此大仇,不料人微势寡,只是伤了那厮,未曾报得大仇。”
“嗯...见你如此精壮,又欲复仇,你们三兄弟可入我民兵武装队,将来未必不能亲手报仇。”
...
时间飞逝,等到黄昏,各犯人终究判完,只有寥寥几个十恶不赦的被送到砖窑搬砖,王朗和元老院几人今日已是大开眼界。
“这明末真的是烂到了极点啊,怪不得那么多人想救都就不回来了。”
“你们说说如何毁掉一棵参天大树?”
“朝它的树干上泼硫酸?”
“把它的皮剥掉一圈就好了,目前咱们用硫酸成本太贵。”
“不,不用,它会自己烂掉的,虽然外表看起来没有一点病,但是里面已经空了。”
“里面的白蚁可不管你是不是参天大树,只要有一只白蚁进去了,这树啊,迟早会烂掉。”
“那我们是去除掉白蚁还是等树倒下重新载一棵?
“没这个能力,1644年崇祯就要在这树上歪出来的枝干上面上吊了,咱们只有三年半,怎么除大虫?符合我们全体利益的只有重新载上一棵树,到时候咱们得看好了这棵树,一旦有分叉的小支干长出来,咱们可不能留情面,直接给剪掉。”
“当然要剪掉,不然又回到这明末的世道吗?大家一起奋斗吧。”
“奋斗!”
“努力!”
“加油!”
ps:涂伯案,海澄县人。崇祯十五年(1642年)举人。浦城县教谕。查漳州府志看到便借用的,奇怪的是网上找不到明末漳州官员年表。
其余人物为虚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