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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卒干得十分得力!
于是。他故作矜持地点了点了头:“嗯,好的!”
就剩下了乔直和月亮公子,二人虽然开始被奥巴马震得发懵发昏的,不过年轻人反应快,从老马一脸渴求的黑脸上。读出了他的真诚,也就顺水推舟了。
乔直心中有数,只要是灵犀一动救出来的人,就是和造物主一心,这个和乔直没有任何矛盾,因为他深知,他现在所做的一切,也是为了完成造物主的旨意。
有了这样的联系,不管他是权倾天下的总统,还是一文不名的街头混混,都不会有原则上的分歧,只会心意一致。
月亮公子呢,他是企业经营型人才,本就胸怀四海,这个总统自然也是胸怀之内,来者自然不拒。
何况这个老马还是自己亲手所救,看他黑脸,就觉得黑的很有特色,不失为一个令人欣赏喜欢的标志了。
于是,这两个年轻人以他们特有的热情豪爽,对奥巴马这个结义的建议,表达了热烈支持!
于是,一个伟大的结盟动议,得到了结盟各方的一致同意,铸就了一个伟大的历史时刻!
史上称之为“里昂四结盟”。
因为此地正好在里昂县境内。
奥巴马一蹦多高,大声欢呼:“快!快!快!宰白马!斩雄鸡!烫酒来!我们歃血为盟!”
好似被水闸憋了一年的洪水,奥巴马终于可以纵情宣泄了!
听得李学龙摇头不已,看得俩小年轻目瞪口呆!
这老马整个一个三国水浒时代的好汉行径!
不过也难怪,谁知道中华上国的传统变化太快呢?
人家老外就不,一个东西哪怕毫无价值,只要占一个古老名义,就成了无价之宝。
比如印第安土著的那种歃血为盟,就是从古老时代一直延续到现在。
李学龙赶紧制止了奥巴马,不然的话他很可能命令负责商业的那个官员,赶紧把白马、雄鸡什么的空运过来。
对了,还有白酒。
起码是米酒。
反正不是啤酒,也不是葡萄酒。
李学龙告诉他说,那都是当时的人们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用白马、用雄鸡,代表当事人自己。
意思是生命已经交换,从此以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生死与共,永不背弃!
“懂了吧?”
李学龙问。
奥巴马晃了晃脑袋,表示不懂。
几十年根深蒂固的观念,哪能那么轻易改变。
那宰白马、斩雄鸡,然后一人一大碗混合了血液的烈酒,每个人都高喊“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的口号,一仰脖子,整碗酒一饮而尽,该是多么豪迈?
尤其是,喝完酒以后,把酒碗啪的一声摔在地上,表示和旧社会一刀两断,表示自己一往无前,那是何等的令人心醉?
这种画面,如同敬畏多年的图腾一样,奥巴马要改弦更张,真是贼难贼难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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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奥巴马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