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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他的狗腿子,这个人叫孙福明,已经在他身边呆了十几年了,神出鬼没的,每次我看见他总会觉得浑身不舒服,这个人戾气太重。”殷卓萱声音里带着几分不屑,然后歪过头:“怎么,你对他感兴趣?”
王浩宇哑然失笑,他和痞子接触的这些年还真没感觉到他身上戾气重:“没有,没什么,就是有点好奇,他长得有点像我一个朋友。”王浩宇回答:“这么说,他一直是在为二伯伯做事?”
“对,已经有些年头了,三哥去世之后,二哥就开始慢慢接手殷氏集团的生意,但父亲似乎并不太信任他,交给他的都是一些无足轻重的部门和项目,我二哥向来心高气傲,他心里应该是有些不满我父亲的这些安排的,所以工作也做的一塌糊涂,几次投资也都以失败告终。
反倒是是后来这个孙福明出现之后,二哥的生意才渐渐有了起色,可以说孙福明是二哥身后的影子谋士,二哥对他也极为信任。”
王浩宇不禁心里一沉,如此看来痞子在跟了自己之前早就有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
在夜魔小队组建之前,上级领导曾经给了王浩宇一些特种兵的资料,这些资料已经详细记录了这些特种兵的履历和背景,以供他挑选。
但王浩宇是一个极为细心的人,毕竟是要一起在战场上同生共死的战友,他不希望出任何差错,他明白,在紧要关头,哪怕只是一念之差就很有可能断送整个小队所有人的性命,他必须要自己的小队像一块钢板,严丝合缝。
所以在队伍正式组建之前,夜魔又亲自去对这几个队员做了一番详细的调查,原本他对痞子不算满意,痞子年龄是整个队伍里最大的,在身体素质上和个人能力上并没有特别的突出。
王浩宇看重他,正是因为一来痞子身上没有任何疑点,非常干净,二来,他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在阿富汗和利比亚维和部队的几年,他都有非常出色的表现。
想到这里,王浩宇嘴里不禁涌出一股苦涩,痞子是怎么做到的,将自己的另一个身份隐瞒的如此之深,连自己都毫无察觉,这个队长当的实在是失败。
他深深叹了一口气,紧接着就听见了殷卓萱的声音:“你叹什么气啊?到底行不行?”
“什么行不行?”王浩宇这才发现自己完全沉浸在回忆里,竟然完全没听到殷卓萱刚才的长篇大论。
“我说,你先来殷家住一段时间,反正你现在也没什么地方可去,身无分文的。”
“原来是这个事儿啊。”王浩宇刚想苦笑着拒绝,可是心里转念一想,痞子出现在这里一定有他的道理,特种兵本身是有优厚的津贴的,痞子没有父母,无依无靠,不缺钱。就算缺钱,以痞子的智商,想赚钱绝对不难。
他曾经亲眼见识过,在他们和总部失去联系,身无分文,流落街头的时候,痞子凭借一枚硬币,就在当地的赌场赢下一辆劳斯莱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