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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桢自小好酒,就像打娘胎里生来带的一样,可是她娘是谁她不知道,爹是谁她也不知道。
她是被弃在山野里被鹰发现叼走的。
后来她被一个山野怪人收养,之所以称为怪人,是因为此人所居于荒山僻岭之处的一座高台上,不与世通。
自颜桢记事起,便从未见他下过高台。高台之上有楼阁有亭台,还有铺了土壤种了瓜果蔬菜的地。
高台一侧有水阁,水阁之下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人工蓄水池,修建的颇精致,水池之侧又有水车,连通着那一片果蔬菜地,方便灌溉。
这一套工艺自给自足,高台之上生活十分悠然。
怪人除了收养了颜桢,还养着一只鹰,就是那只把颜桢从山野里叼走的鹰。
颜桢的功夫尽数是他所教,但他不是颜桢的师父,因为颜桢从来没叫过他师父。
他的名字是什么不知道,颜桢叫他全凭自己心情。
放羊的是羊倌,养马的是马倌,颜桢心情好的时候便唤他一声鹰倌,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直接叫他养鹰的。而他从来也只叫颜桢黄毛丫头。
高台之上三个活物,只有那只鹰是有名字的,还是个挺正儿八经的人名儿,叫"独孤鹰"。
有一阵颜桢不高兴,说一只鹰都有名字,为什么自己没有名字,自己也偏想要一个名字。
那人想了好久,对她说,以后你的名字就叫颜桢。
鹰倌会酿酒,果酒粮食酒都酿,不讲究什么口感,所以他酿的酒是一种很犷很糙的酒,酒性也烈。
这种烈酒只需要一把小壶,就能把颜桢醉倒。
而酒醉后的颜桢,那分明就是高台之上的一大祸害。
爬到水车上学狼嚎,引得方圆几十里的狼都跟着她一起嚎。
甩鞭子卷鹰拔鹰毛,老鹰也不客气扑腾着用利爪抓她,一人一鹰往往能打到半夜,直到各自都筋疲力竭,才分头散去。
还有便是扒鹰倌的衣衫,像一只山猴子蹿到他的身上上下其手,攀到身上撕不下去,直到闹腾的彻底睡死过去才算罢休。
所以出门之前,鹰倌曾告诫她,出门之后万不可与人饮酒。
今日小唐居里酒一上来,她差点忘记鹰倌的训诫,幸好当时有那些青菜虫子们搅局,不然会发生些什么,这还真是不好想象。
颜桢倚坐在床头,一边对着酒坛子狂饮,一边在琢磨,这同样是酒,鹰倌的酒怎么就那么粗劣,全然不如这叫什么红尘醉的酒入口醇香可口。
鹰倌的酒只能喝一壶,但是这红尘醉能喝一坛。
可是颜桢不知道,这一种酒,酒香虽醇美可口,喝着完全不觉什么,但是酒劲却是绵长浓烈,丝毫不比鹰倌酿的酒酒劲差上半分。
于是在半坛子下去的时候,整个房间在颜桢眼中都处在一种飘飘然的状态中了。
直到有人敲门,颜桢看着门口那两扇合着的门都在打飘儿。
还提着剩下的那半坛酒踉踉跄跄的去开了门,哎哟呵,门口这公子是谁呀,生的怎这般俊俏好看?
颜桢抬手指指着他:“你、你谁啊?敲我房门作甚?是要跟我打架吗?”
门口的人呆愣愣的看着她,半天才嗫嚅道:“今日小唐居的菜不曾入口,我想着女侠该是腹中饥饿,便让客栈老板去做了一些菜食上来。”
这软筋散的毒性两三个时辰便可完全消解,云轻自觉身体能动了,除了那两处伤口疼痛,别的倒没什么问题。便从床上起来走动了一下,顺便让掌柜的帮自己置办了一套衣裳和一些食物。
此时的云轻一身浅色长袍,腰间一掌宽蓝色大带,将男子腰身束着,身形上下修长而挺拔,外罩浅蓝色绸布长衫,更显得风姿翩翩。
加之容貌本就出挑好看,眉目疏朗,唇形饱满,下巴圆润,因软筋散药劲儿初散,面色淡白,又隐隐透着点血色,初初一看,竟仿若谪仙入凡尘。
颜桢抖了抖脑袋,瞑朦着眼睛看他,认识好像又不认识,站得近好像又站得远。
颜桢乐了,伸手一把拽住眼前的人衣领:“你这是哪门的功夫,忽近忽远,令我好生头晕。”
云轻被她这一把扯得,手上端着的饭菜险些扣在地上。
颜桢把他扯进屋,一挥手把门带上,转身便又径自坐回床上,仰脖又灌了一大口酒。
云轻把饭菜放到屋内桌子上,顺手倒了一杯茶端到床边递给她:“这酒后劲儿绵长,你喝的如此多,怕是早醉了,喝杯茶醒醒神,这酒留着明日再喝。”
“谁醉了?你醉了?”
颜桢歪着头看他,突然一把拉住他手腕,将他带倒在床上,他手中茶杯连着满杯的茶水都倾洒在上面。
“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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