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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马敲着铓锣分东西两个方向疾驰而去,一边还大叫:
“僚人作乱劫掠官粮……”
萧遥心知,他们是要吓住骡马道两边其他马帮,好留出时间转移官粮和伪造战场。而一旦萧昂先回到回龙镇,林宛雪的处境就非常危险了!
但诚如瘸爷所言,直接跑回去很容易被萧昂再次算计,怎么办?
忽然,萧遥眼睛一亮,问道:“瘸爷,你真杀了罗刚?”
瘸爷点头:“宰一条狗而已,若有机会,我定要将萧昂那畜生的狗头也一并砍了!”
萧遥露齿一笑,瘸爷逃出来和罗刚被杀,是一个意外,可以好好利用一下。他有了一个计划,萧昂狠毒,他也不介意玩一出骚浪贱。
于是,萧遥和瘸爷偷偷返回,找到罗刚的尸体。二人搜出罗刚身上的路引和萧家管事的身份牌后,将他的尸体藏到一处隐蔽的绝壁山洞。
最后,瘸爷带着萧遥下达的秘密任务离开了,而萧遥则根据瘸爷指点,从一条人迹罕至的偏僻山路赶回回龙镇。
日头已经偏西。
回龙镇北两里外的小山洼里,四间土墙茅草屋,便是萧遥的家。
这里曾是萧家养猪长工住的地方,萧遥父亲死后,他和表姐林宛雪被从萧家大宅赶了出来,就一直住在这里。
茅屋前的院子里,一个皮肤雪白身段婀娜的鹅蛋脸女子,正在摇动纺机织布。
女子大约十八九岁光景,穿了一身单薄麻布短褐,有三四个补丁,脚上的布鞋也已破洞,头上更无半点发饰,只用一张蓝布捆束发髻。如此简陋的装扮,也难掩她清丽动人的美貌,汗珠点点的精致脸庞上微微发红,既清纯却又成熟。
“宛雪姐,又织布呢?天天见你织布,都不见你穿新衣!”
一个长得标新立异的鞋拔子脸从竹栅栏外探进来,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狗剩?”林宛雪道,“这些可是上好的蚕丝锦布,我一个妇道人家哪能穿?再说,我织布是拿来换钱的,小郎要读书考科举,可不能苦了他。”
狗剩十七岁,家住在山洼下头,是一个外来猎户的儿子,自幼跟萧遥关系亲近。
“叫小郎去我家喝酒去,今天这头野猪三百斤呢,我拿猪头跟里正那个猪头换了一坛酒。”狗剩咧嘴一笑。
“小郎不在家。”林宛雪眼角有些湿了,“哎!要是我勤快些,多织些布,小郎就不用去走马帮了。他哪能吃得了那份苦啊……”
“啊?什么时候的事?”狗剩脸色变了。
“三天前,说是运一批官粮,要十来天呢。”林宛雪坐回矮凳,接着织布。
“和……和萧昂一起?”
“是。”
“宛雪姐,你还没听说吗?”狗剩把装鸡蛋的篮子一扔,压低了声音道。
“听说什么?”林宛雪茫然道。
“刚刚我去镇上换酒的时候听说的。”狗剩道,“萧昂回来了,还带着十来个山贼。说是僚人劫了官粮,杀光了所有马帮伙计,只有萧昂一个人被山贼救了出来。”
“什么?”林宛雪弹身而起,脸色顿时苍白,“这……这不是真的,小郎不会有事……”
林宛雪面色惨白,朝外奔去。
刚到出了小院,她就见到了走来的萧昂。
林宛雪哭着问:“萧昂,小郎呢?小郎在哪里?”
萧昂假装沉痛地道:“哎!都怪我没有保护好九弟。”
林宛雪顿时如遭雷击。
狗剩跳了起来:“小郎死了?”
“九弟没死。”萧昂走进院子,道,“他被僚人绑走了,说是要一百两银子才能赎他回来。狗剩,我萧家的大事也是你能听的?”
狗剩听说小郎没死,放心不少,又迫于萧昂的权势,不情愿地走了。
林宛雪急道:“咱们快去赎人啊!”
萧昂忽然坏笑了起来:“救人?叽叽叽……你有一百两银子吗?”
林宛雪突然跪在地上道:“萧家一定拿得出一百两的,小郎是萧家九郎,求求你救救他,我下辈子做牛做马报答你!”
萧昂点头:“萧家当然拿得出钱,但问题是我不想救他。”
林宛雪几乎绝望:“你怎么能这样?他是你堂弟……”
萧昂说:“什么狗屁堂弟?一个庶出的野种罢了!不过……我可以给你一百两银子,你打算用什么来换?”
林宛雪道:“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萧昂叽叽怪笑道:“赎金我可以出!你现在就在这院子里脱光衣服,跪在地上求我,怎么样?这个买卖挺划算吧?”
林宛雪万万想不到萧昂竟然如此恶毒,这种要求比杀了她还要难以接受。但她又必须要救萧遥,她的贞操廉耻与小郎的性命只能二选一。
林宛雪不再流泪,反倒笑了起来,闭着眼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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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七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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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昂狞笑道:“叽叽叽……快脱啊,贱货。”
林宛雪伸手去解自己的衣服,面色坚毅道:“小郎,对不起!姐姐不得不这么做,我不配做你的妻子。救你回来之后,我就去投河自尽!下辈子再做牛做马服侍你。”
萧昂听见林宛雪绝望的独白,笑得更放肆快意。
“姐,我饿了。”
毫无征兆的,一个声音从屋里传来,格外突兀。
萧昂的脸色登时从激动的红色,变成了恐惧的苍白,身体瑟瑟发抖。
林宛雪飞快起身,喜泪交加:“小郎!”
萧遥啃着半截黄瓜,从屋里走了出来,灰头土脸衣衫褴褛,脚上的千层底布鞋已经烂得几乎只剩鞋底了。他没有马,全靠步行,也幸亏山路比骡马道更近,萧昂虽骑马但要先回萧家造势,他才能堪堪赶上。
实际上,在林宛雪下跪的时候,萧遥才到后山山梁,远远望见自家院子里那一幕,他就发疯般冲了下来。
从后门进来的时候,萧遥刚好听到林宛雪绝望的独白,心里又是怜惜又是感动。这时,萧遥才发现,他已经与原主人融为一体,即便没有系统任务,他也绝不愿叫林宛雪陷入萧昂魔爪之下的。
“你,你,你……你怎么……”
萧昂的腿在哆嗦,裤裆已经湿了,是吓尿了,他以为自己见了鬼。
萧遥笑眯眯道:“四哥,怎么说也是我杀了七个僚人,才把你救出来的。让你先回来给宛雪姐保平安,你却来恶作剧捉弄她?”
萧昂有些懵圈,这家伙没死?
开玩笑?
萧遥杀僚人救他?
萧昂一时间不知如何回答,也不清楚萧遥到底是人是鬼,呆若木鸡地站在院子里。
“宛雪姐,四哥就是跟你开个玩笑,他这人一向脑残,你别当真!”萧遥上前牵着林宛雪柔弱无骨的双手,宽慰道,“事情是这样的,马帮遇到了僚人偷袭,死了很多人,是我去凤凰寨搬来赵秉文大当家,救了四哥一命,我还杀了几个僚人呢。僚人势大,粮食被他们抢走了,马匹也被抢了不少,所以,四哥等人骑马走骡马道,我走的小路,这才晚一些回来。”
林宛雪自然不信,毕竟,她刚才可是真真切切感受到了萧昂的恶意。
萧逸也不过多解释,递了十几文钱给林宛雪,把她朝屋外一推:“大难不死,我萧遥必有后福!姐,我一天没吃东西,真饿了!你去镇上买些熟的肉菜来。”
林宛雪不愿离开,但拗不过萧逸的坚持,只好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萧昂总算镇定下来,后退几步道:“你到底是人是鬼?”
搬了条矮凳坐在院里,萧遥啃着黄瓜道:“四哥,你尿裤子了!”
萧昂脸色阴晴不定,愤怒又恐惧。
萧遥戏弄了一句,才慢悠悠道:“我从棺材里爬出来了,命大吧?你现在一定在想,这家伙没有死,而且还发现了你勾结山贼私吞官粮的事情,那可是抄家杀头的大罪,一定要想办法弄死我,对吗?”
萧昂冷笑一声。
萧遥又道:“你不敢杀我的!因为,你的心腹小厮罗刚并没有回到你身边,不是吗?而且,想必你也得到了消息,马帮的伙计没有死光,那里没有瘸爷的尸体,对吧?”
说着,萧遥掏出从罗刚尸体上搜出来的路引和身份牌,丢给萧昂。
萧昂捡起来检查一番,然后眯起了眼睛。哪怕尿了一裤裆,但他却能视若无睹,而是冷静地苦思对策。
“想请赵秉文派人抓回瘸爷和罗刚?”萧遥笑道,满嘴胡诌道,“别白费力气了,他们现在应该已经到了荣县了吧?两日后,他们就会到达富顺监,瘸爷劫持了罗刚去投奔我父亲的老部下去了,那些都是保护盐井的府军,他们会很安全。现在,你还想要杀我吗?”
“你认为我不敢?”萧昂道。
“当然不敢!”萧遥说,“你知道罗刚就是你们私吞官粮的证据,一旦我死了,你们的阴谋就会败露!或许,你们上面有人,自以为能按住这些证据。但你别忘了,你继母还怀着你的儿子或者弟弟,哎,关系真复杂!罗刚知道你和你继母的所有事情。所以,即便这案子不会穿帮,但你也要被你爹浸猪笼。我只需要拉你一个人陪葬,就够了!”
打蛇七寸,萧昂和继母私通,并导致继母怀孕,这才是萧遥敢回来直面萧昂讨价还价的真正筹码。
去年,萧遥去老宅就撞见过刘氏捂着嘴,衣衫不整的从萧昂书房跑出来。
前几天,刘氏和萧昂在老宅花园说她怀孕了,萧昂说已经让罗刚秘密去买药,又被萧遥听见。
可惜以前的萧遥木讷迂腐,两次巧遇,也没有怀疑什么,但萧昂却担心他泄密,所以才开始计划杀死他。
“你想要什么?”萧昂冷冷望着萧遥,这是他无法拒绝的要挟。
“分一杯羹。”
“当心别撑坏了肚子。”
“我一向胃口好!”
“所以……刚才你跟林宛雪说的那些话,就是真相?”
萧昂终于明白为何萧遥一开始就要瞎掰,原来是再跟他要价。让萧昂不安的是,他发觉面前这个十四岁的小屁孩,不但一改往日愚笨,有了深沉心机,竟然还有了一股凌厉的气度。
“我觉得那就是真相。”萧遥直视对方。
萧昂点点头:“我明白了,是你去凤凰寨搬来的救兵,死掉的十个僚人你杀了七个,也是你救了我的命。行吗?”
萧遥心里一颤,这家伙很上道,但不全是好事,能受胯下之辱的家伙很难缠。完全没有逆转翻盘的快感啊!
萧遥笑道:“另外,你为了报答我的救命之恩,可能要送我两百两白银,我推脱不过,只好勉为其难收了。”
萧昂笑了,笑得很是狰狞:“理应如此!”
接下来,萧遥和萧昂深入探讨了僚人劫粮杀人的具体过程,萧昂表达了要不惜一切代价为萧遥请功的强烈愿望,又极度热情地表示要在三日内给萧遥两百两银子。
等一切细节都谈妥,萧昂尿湿的裤裆都快干了。
夕阳西下。
林宛雪提了一大包酱肉和几样小菜回来。
“九弟,为兄先告辞了。”萧昂咬牙切齿道。
“不急。”萧遥笑道,“刚才你跟宛雪姐开的那个玩笑,实在太过分了,你怎么着也得道个歉吧?”
萧昂望着萧遥:“怎么做?”
萧遥摆手道:“这个看你的诚意了,跪下随便磕三五个头就好了。”
林宛雪只以为萧遥疯了,萧昂乃是萧家嫡子,怎么能受这样的侮辱?她格外担心激怒萧昂,却不料萧昂直挺挺跪了下去,一连磕了五个头才起身离开。这更让林宛雪惊异错愕。
“他这是……魔怔了?”林宛雪问道。
“他被我说了一顿后,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所以对你磕头。”萧遥忽悠道,心里却越发觉得萧昂是个危险人物。
“那……你真的杀了僚人?”林宛雪不信,知道萧遥不愿意说,就问另一个事情。
“男人的事,女人别管!”萧遥佯怒。
林宛雪就飞了萧遥一个白眼,不管如何,只要萧逸平安归来就好,她是一个容易满足的女人。
夜幕降临。
林宛雪掌了桐油灯,坐在一旁,一边绣花,一边瞧着萧遥大口吃肉,笑得极美。
“你也一起吃啊!”萧遥含糊道。
“乱说!规矩还要不要了?”林宛雪就板着脸,道,“哪有女人跟男人一起吃饭的道理?”
萧遥一愣,这才“记起”以前吃饭的情形。林宛雪一定要等萧遥吃饱之后,才会用萧遥的碗吃饭。
这个时代的规矩就是这样,男人先吃,女人和孩子后吃,通常都是妻子用丈夫的碗筷。如果丈夫心疼妻子,就会把好吃的夹到碗里,留给妻子。上个月,萧遥把狗剩送来的兔子肉剩了两块在碗里,害得林宛雪一边扒饭一边哭,高粱饭都快吃成稀饭了。好久之后,她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还跟左邻右舍的小媳妇老婆子们炫耀,说自家小郎长大了,知道疼人了。
“在家里,我就是规矩!”
萧遥去厨房又拿了一副碗筷,硬要拉着林宛雪坐下一起吃。
林宛雪死活不坐下,萧遥拉扯半天,快把林宛雪衣服都扒下来了,堆雪玉白的两团水蜜桃型颤颤巍巍,无风自动。她还羞红着脸不动弹,萧遥无奈,只好将林宛雪拦腰抱起,放到桌边。
见自己胸前衣衫大开,林宛雪腿根一夹,终于服软坐下,连忙把衣襟扣上,顺手按在胸前不叫它们乱跳。
“乖!”萧遥这才拍了拍林宛雪的脸蛋,回自己座位继续吃,还道,“以后在家里,别跟我扯什么规矩!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你要听话,明白吗?”
林宛雪知道萧逸这样欺负她,其实是想让她一起吃饭,没有几个女人能有这种待遇的,所以,她并不生气,反倒心下感动。她拿起碗筷慢慢吃起来,见萧遥说得煞有介事,像个小小男子汉,有点好笑,但她却泪流满面:“姐听你的话。”
“哭什么?”萧遥有点方,这不是自己童养媳吗?还摸不得?
“姐知道你对我好,姐高兴。”林宛雪一边落泪,一边笑。
萧遥难以理解,就埋头苦吃。
林宛雪很快吃完,又忙着去给萧遥烧水洗澡。
萧遥折腾了一天一夜,总算把命捡回来了,但也累得够呛。泡一个热水澡,简直不要太舒服。
泡着泡着萧遥就睡着了,等他醒来,林宛雪给他添了热水,正在给他搓澡。
噗通——
想都没想,萧遥就把这只婀娜少女拉进了巨大的木澡盆,溅起水花无数。在她的挣扎哀求中,萧遥哼着小调,轻易将她扒扯了原生态无包装产品。
对萧遥来说,搭上这么个破系统,活得了多久还是未知数,今宵有酒今宵醉吧!
宁做禽兽,也不要禽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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