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夜越发深了。
夜风嗖嗖地吹,尽管是个夏夜,却带着些冷意。
刚送走jessica和krystal的金竟成,重新陷入了一个人的孤独。
看了看周围的环境,金竟成这才发现,自己现在所在的地方距离华尔街很近,也就是说,前面不远处就是斯特恩商学院了。
提到华尔街,众人首先想到的无疑是世界最顶级的金融中心,而事实上,华尔街不过是纽约市曼哈顿区南部从百老汇路延伸到东河的一条大街道的名字。
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就毗邻华尔街,距离华尔街只有一步之遥,这也是很多学生选择斯特恩商学院的重要原因,卓越的地理位置,让斯特恩商学院名列世界就业率最高的商学院前列,也是出商业大腕最多的商学院之一。
其实,纽约大学没有围墙般的校园,它的校园与整个纽约市融为一体,城市融入感局所有大学之首。可以说,纽约大学是以整个纽约作为自己的校园,十八个学院分布纽约市。这种独一无二的校园,加之其坐落于走在世界最前沿的城市,纽约大学才会令无数学子向往。∞,
稍微特别的估计就是帝势艺术学院了,因为是艺术范畴,学子需要一定安静的环境,所以帝势艺术学院相对于纽约大学下属的其他学院,校园环境还算比较整体。
而斯特恩商学院,则是纽约大学表面看起来最“分散“的学院,最不像学院的学院。
斯特恩商学院以两幢大楼为基地,分别为亨利-考夫曼管理中心和梯希大厅,梯希大厅就在华盛顿广场。虽然表面比较“分散“,不过斯特恩商学院设施现代,设计得很好,非但有专门供研究生居住的住房,在周围地区也拥有很多公寓楼供学生们租用。
原本,斯特恩商学院在研究生住房给“那个金竟成”分配了一个单人公寓,不过被他给拒绝了,为了省钱,让学校减免他在其他方面的费用,也为了能多些时间跟何塞和托尼相处。
“那个金竟成”是有远见的,性格有些孤僻的他,还愿意花时间跟何塞和托尼相处,除了因为他们之间确实有着不错的友情,也是因为他提前看出,未来何塞和托尼这样的高才能人,可能会对他的事业有所帮助。
现在的事实证明了这点,只是这份友情投资,被现在的金竟成给利用了起来,利用在了facebook上。
帝势艺术学院和斯特恩商学院之间有些距离,平日“那个金竟成”为了前者的博士学位和后者的硕士学位,需要两头跑。
因为最近是暑假,加上金竟成在忙于facebook,重生来的这些天都没有来斯特恩商学院,而今夜,感到孤独和烦闷的他,趁着此时距离斯特恩商学院很近,便想着去逛逛了。
……
金竟成先是到亨利-考夫曼管理中心逛了逛,随后走到位于华盛顿广场的梯希大厅。
现在的金竟成,还是第一次来到斯特恩商学院,不过对这里一点都不陌生,不仅仅因为“那个金竟成”在这里攻读了几年,也因为另一个原因。
因为还有另一个人,在金竟成的记忆中产生着重要影响,这份记忆也是“那个金竟成”传下来的。
这个人不是别人,是“那个金竟成”的母亲,也就是现在的金竟成在今生的母亲,她的名字叫金孝熙。
今夜,一个人孤独地游逛斯特恩商学院的金竟成,脑海中不断翻现出了关于金孝熙的记忆,其中有两件事情让他最为刻骨铭心。
一件事是,金孝熙曾经在斯特恩商学院攻读过研究生,就是在这期间,她无意中结识了金竟成今生的父亲,两个人快速陷入爱河,才有了后来“那个金竟成”的出生。
这就是当初“那个金竟成”选择纽约大学并且选择兼修斯特恩商学院硕士学位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一件事是,金孝熙的死亡!
是的,金竟成今生的母亲金孝熙早已不在人世了。
“那个金竟成”八岁那年,一天晚上,他从外面上辅导课回来,刚走到自己家的住房外,就突然听到一声轰鸣的爆炸,一股熊熊的烈火伴着浓浓的乌烟,从家里疯狂地喷涌而出……韩国警方将这次事件定义为煤气罐爆炸,金孝熙在这场爆炸中英年早逝了。
金孝熙二十八岁生下了“那个金竟成”,而她死亡的年纪才三十六岁。
“那个金竟成”亲眼目睹了那场爆炸,也亲眼目睹了母亲的尸体,被消防人员和警察从烧毁的屋子里抬出,亲眼目睹了母亲惨死的模样和被白色床单盖上时的那一刻死寂……
这些惨痛的记忆,全部都被现在的金竟成给拾起。
虽然现在的金竟成并没有亲身感受过今生这位母亲的关爱,关于她的一切记忆都是“那个金竟成”传下来的,但既然他重生在了“那个金竟成”身上,“那个金竟成”的母亲也就成了他的母亲,一种冥冥中深刻的亲情,仿佛能自主地在他血脉里流动。
联想到自己前世三十二岁的英年早逝,金竟成更是感到了一种刻骨铭心的伤痛和迷惘。
……
此时,金竟成正坐在梯希大厅的一个阶梯教室里。
已是深夜时分,这个阶梯教室很空荡,只有角落里一些懒散的光线,在诺大的教室空间里游荡,营造出一种晦暗的氛围,配以金竟成眼下的心情,显得有些压抑。
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中,金竟成深刻地怀念着今生那死去的母亲。
与此同时,他也在深刻地感怀着自己前世的死亡,算是一种迟到的感怀吧。
不知不觉,金竟成有一种想要哭泣的感觉。
不知不觉,突然有两股熟悉的旋律,在他的脑海里回荡而起。
这是两首歌曲,是他前世里很喜欢的两首歌曲。
或是之前金竟成一下子给金钟国写了两首歌,激发出这块的**和冲动,加上眼下他身陷的伤痛、迷惘、压抑、感怀等等交织出的心境,让他忍不住想用唱歌的形式进行发泄。
于是,金竟成拿出了手机,开启了录音功能。
对着手机,金竟成将脑海中的两首歌曲先后轻唱了出来。
“若我英年早逝,请将我葬在绸缎中,让我躺在铺满玫瑰的床上,在黎明时分将我沉入河中,用情歌中的词句为我送行,ohoh,ohoh。”
&nb...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