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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花渐飞离开客栈南下,在途中听说江湖恶贼袁非白没有死,而是被人救走了,听说还是个女子。
恶贼袁非白痛失一臂,估计境界功力都会大跌,以后行事估计也会多有不便,对于他这样恶名昭著的人来说,江湖正道的追捕已不可避免,剩下的必然是死路。
而李天常一刺成名,再次增加了杀手刺客这类组织的名气。
谁说这杀手刺客不入流?
范老头呵笑一声,看着气喘吁吁的花渐飞,道:“怎么?累了啊,这点小天气就开始怨声载道了?我告诉你,江湖路还长着呢,你要是不行,以后就安心在家里呆着吧,这个江湖武林是不养闲人的。”
“花老爹说我体弱多病,平时都不让我多动的。”花渐飞掀开黑袍帽,擦试着因汗水粘着白发的额头。
范多闻犹豫了一下,还是靠着树荫,坐了下来。
望着林间透露下来的阳光,范多闻发问道:“小子,问你啊,你觉得是太阳强些,还是月亮强些?”
花渐飞眯着眼睛,竭力向天上那轮烈日望去,阳光强烈,难以直视。
尽管觉得奇怪,花渐飞还是说道:“太阳吧,昊日当空,谁敢同其光?一切光辉在其面前,不过是萤光。这何等气派!”
范老头放下酒壶,认真说道:“认识浅了,仍然太片面,就像是武夫路子。”
太阳的光茫虽然很强盛,却总是孤单单地空悬在天上,炽热而孤单,这就是太阳。这也像某些人,强然很强大,但是却没有一个朋友。人生追求武道极至,总免不了脱俗,但是连一点儿人情味也掐没了,这个人只能算是武道强盛,至于人生来说那也是失败的。
月亮的光茫虽然很微弱,没有太阳那么亮,但总有诸多星辰围绕在它身旁,成就众星拱月,所以,一个人不应该总是想着去好胜争强,反过来,有时候多去看看别人的事,多去理解他人,反而会更好。
我闯荡武林多年,也看过很多江湖俗事,心中仍有不少迷惑,这些年来我常常在想,一个人要怎么样才修炼才能算是成仙成道。
佛家有苦禅,整天要静心悟佛,希望一不留神就能顿悟一切,就地成佛。道家亦有话: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百年来,正真能得道成仙的又有几个,不说别的,单单是得道两字就已经偏差甚远。
而儒家亦有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可是儒家圣人读书不为别的,为的其实是天下事,现在的书呆子却抛尽天下事,然后一心一意地去读孔圣人经书,如此情形不啻于读一本废书。
因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些儒家历代追求的宏大目标,始终是围绕着世人所展开的,所以读书不该是一个人的事,而是一个人胸怀天下的大事。
可惜就算有大圣人去躬亲说教,能开悟的也不过尔尔。一代人能说能打,两代徒子徒孙就差远咯,至于更后,那就真的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现如今世人太迷心于武道,致致以求境界高低与实力强弱,就有点像读书人死杠书了,就如心道来说,得者甚少,像佛家,道家,儒家这样的”超凡脱俗”的观念,即使真练成了,那也无异于一个废人。
范多闻想起自己的苦修生涯,不由感慨道:“小子,你真不适合修炼习武,你体弱多病这缺陷就不说,习武还得吃不完的苦头。我觉得你还是去首阳山儒门读书去吧,读书多好啊。”
花渐飞呵呵道:“书是要读的,可这武功也不能荒废啊,要是以后走江湖,刚去门就被人打了,还那谈个鬼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啊!”
范多闻倒了口酒,喃喃自语道:“读书多好啊,要不是以前没有能力,鬼才走这蛮夫的路子呢,我又不是什么天才,更没什么济世的胸怀。”
花渐飞在一堆草丛中停顿了下来。
“臭小子,怎么了?”范多闻觉得花渐飞没有认真听,这样开小差的态度确在令他不满,就这样?还学武?笨蛋一个,还不好好学不好好听。
花渐飞指着草丛里,回过头问道:“范老头,这个是什么宝贝?”
范多闻凑过去看了一眼。
一把细长的短刀,造型极简,但是刀身弧线流利,近乎优美,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是把杀人的好刀。
“吹毛刀?”范老头拎着酒葫芦醉醺醺道,他现灌一口烧酒,又道:“你再往周边找找,说不定还能找到一具尸体!要是找到了,钱归我买酒喝,其它宝物随便你耍。”
花渐飞信以为真,兴致冲冲的翻来覆去,果真在旁边那沟子的草丛中找到了一具尸体。
是李天常,那个名气真盛的杀手,用一刀废了袁非白那恶贼一条胳膊的传奇的正道人物。
而此刻,李天常气息微弱,嘴角溢着鲜血,狼狈至极的躺在草丛沟里里。
“李天常?那个高冷的杀手?就这个样子里在这草堆里?”
小动作弄完之后,花渐飞又看了看与尸体差别不大的高冷杀手,对着范老头问了声:“你不救一下?”
范多闻叹了口气,骂道:“你屁事真多!”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手还是了当直截地按在李天常背上,一股灵力直接渡过去,范多闻单手拎酒,狂灌一口,掌上的力度骤然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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