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挥其应有的作用,为信众提供一片清净的修行之地。除了佛教管理制度外,大宋还设立了一套选拔僧人的机制——“保明行止”。这一机制要求主首僧或知情僧人对僧人的品行予以保证。若保明失实,不仅有过错的僧人会受到惩罚,就连承担保明行止责任的主首僧或其他僧人也同样会受到同等的惩戒。这一制度的设立,旨在确保寺院内的僧人都能保持高尚的品行,维护佛教的声誉和地位。
宋代天圣八年(1030年),政府颁布了一项诏令,对出家为僧的条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诏令中明确指出,男子愿出家为僧者,必须年满二十岁以上,方可成为童行。若其祖父母或父母健在,则必须另有亲兄弟侍养,方可允许其出家。此外,对于曾经还俗、犯过刑责、负罪逃亡以及品行凶恶、身上有刺青者,均不得出家为僧。若已出家的童行犯有刑责,则必须勒令还俗。对于违规收容此类僧人的寺院,其寺主、三纲、知事以及邻房同住僧道等,都将受到严厉的惩处。同时,对于举报此类违规行为的民众,政府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赵令畤听到此处,不禁坐直了身子,眼前一亮。他恍然大悟地说道:“难怪!难怪!这一切终于明了了!这11万两修堤善款能够稳稳当当地筹集到,要全赖于这严密的僧人选拔和寺院管理制度啊!”
然而,吕公着却并未因此露出喜色。他叹了口气,忧心忡忡地说道:“你只看到了眼前的这点小利!普觉禅师曾提及,颍州城的每个产业都有资福禅寺的身影。这才是让我心忧的地方啊!”
吕公着也坐了起来,用折扇指着赵令畤说道:“这件事我交给张三去办。我什么都不要,我要的是能够写入呈状、上报给官家的证据。张三啊!作为差役,你可要为我分忧啊!”说完,吕公着便躺回了躺椅,不再言语。
赵令畤左望右望,却并未发现什么张三。见吕公着已经躺下休息,便也躺回小睡。直至午睡过后,他离开书房时,才发现张三已在门口等候。张三一脸谄媚地看着赵令畤,微笑道:“赵公子,小人在此等候多时了!”
此时,赵令畤终于明白了吕公着的用意。他恍然大悟,心中不禁感叹:“高啊!原来我就是那个张三!张三就是我!大人果然还是大人!真是厉害!”
………………………………………………………………………………………
在安时湖畔,赵令畤与张三对面而坐,两人面前摆放着精致的茶具,茶香四溢,宁静中透着一股莫名的紧张。赵令畤轻抿一口茶,缓缓开口,声音中带着几分凝重:“张三啊,你可明白接下来要办的是什么事?”
张三强挤出一丝笑容,回答道:“公子,我实在不知。我只知道,公子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若是真有什么事情发生,我也不会把公子供出来。这一切,都是我张三贪财所致。”他的话语中带着一丝无奈。
赵令畤拍了拍张三的手,叹了口气,说道:“唉,这事情确实难办。你可要想清楚了,一旦进来了,可就出不去了。”
张三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涩的笑容,仿佛便秘一般难受地说道:“赵公子,我又何尝有得选呢?如果我不做,今晚就可能被调到别的地方,到时候家破人亡都是轻的。跟着公子搏一搏,最多就是一条命,但至少我的家还能保住。而且,家里还有人帮忙照顾。吾有的选吗?”他说着说着,眼眶竟然有些湿润了。
赵令畤看着张三的样子,等张三稍微稳定了情绪后,才继续说道:“虽然人家势力大,我等也不弱啊!但只要我们把这事办好,你也能飞黄腾达。”
张三小心翼翼地问道:“到底要办什么事呢?”
赵令畤压低了声音,说道:“找资福禅寺的账本和违法证据。”他的话语中透露出一股寒意,让张三不禁打了个寒颤。
张三听完之后,胸膛猛地起伏了几下,才艰难地说道:“那可是棵苍天巨木啊,城中很多人都有牵连。我们真的要去碰这个霉头吗?”
赵令畤躺回了躺椅中,闭上了眼睛,淡淡地说道:“三啊,是要你去办事,不是要你去想事。”
张三立即醒悟过来,连忙说道:“小人知错了,以后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他的话语中带着一丝惶恐和恭敬,仿佛已经彻底成为了赵令畤的忠实手下。
赵令畤睁开了眼睛,发布了一连串的指令:“你去请巡城差役来我的酒楼喝酒,把他们灌醉后送到我的银库去。每个人身上都塞上100两银子。然后通知吕管家安排厢兵在外面把手,不管他们愿不愿意,都要让他们签下偷盗认罪书。不听话的直接送牢狱里去,听话的每人拿100两银子去办事。”
张三听完只感觉浑身有些颤抖。此时已经没有退路了。他只能硬着头皮去执行赵令畤的命令。
在离开安时湖的路上,张三心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他想着大人们的世界没有老少之分,只有刀光剑影和尔虞我诈。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在这场阴谋中幸存下来,但他知道,他已经没有选择了。
………………………………………………………………………………………
陆游对寺院设置长生库的做法颇不以为然,他说:“今僧寺库辄作库,质钱取利,谓之长生库,至为鄙恶。”不管陆游对长生库是多么看不惯,但放贷业务确实构成了北魏至唐宋时期寺院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
当铺所代表的古典金融机构,其实就是寺院创立的,只不过不叫“当铺”,而叫做“寺库”。
寺院不但创设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家放贷机构,他们还创新了金融制度。
古人借贷的常见方式是“质举”,即抵押贷款。而寺院除了质举之外,还推行“举贷”之法,即信用贷款。借贷双方签订合约,确立一种契约关系。维系这一契约的,并不是抵押物,而是个人信用。
宋代的寺院长生库还像银行一样吸纳存款。南宋黄震的《黄氏日钞》提到一个故事:绍兴府有一位叫孙越的读书人,幼时年贫,他的叔祖在长生库存了一笔钱,作为侄孙日后参加科考的费用,“且留钱浮屠氏所谓长生库,曰:此子二十岁登第,吾不及见之矣,留此以助费。”
………………………………………………………………………………………
据《宋会要辑稿》记载,在天圣五年(1027年)“欲出家者,须父母骨肉舍施,委本院保明行止,申所属州军长吏呈验,仍须亲知三二人委保无过犯,委是尊亲听许,即官给公凭,然后得收名入账,试经日更勘会实有公据,即得就试,其实无骨肉者亦召三二人保明,出给公凭,方得收充行者。”由此可见,到了天圣五年,不仅要经过所属的州公验,而且还要由知情人保明,拟出家者才可以被寺院收为行者。特殊的地点如五台山,规定童行系籍也需要保任。至和元年(1054年)诏“代州五台山诸寺收童行者,非有人保任,毋得系籍。”
宋代天圣八年(1030年)诏“应男子愿出家为僧道者,限年二十以上,方得为童行。若祖父母,父母在,须别有亲兄弟侍养,方得出家。其先,经还俗,或曾犯刑责,负罪逃亡,及景迹凶恶、身有文刺者,并不得出家。若系账童行犯刑责者,亦勒还俗。寺观故违容受者,人及师主、三纲、知事、邻房同住僧道并行勘断。本师主虽会赦,仍勒还俗。官司常行觉察,许人陈告,以犯人衣钵资财给赏,不过五十千。”宋代的童行不可私自剃度,若违反此规定,主首僧要承担连带责任。私度者本人要还俗,而主首僧除了还俗外,还承担杖责等加重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