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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画,遣兴而已,只能自己玩玩,送人是不够格的。最近请人刻一闲章:“只可自怡悦”,用以押角,是实在话。

    自得其乐

    孙犁同志说写作是他的最好的休息。是这样。一个人在写作的时候是最充实的时候,也是最快乐的时候。凝眸既久(我在构思一篇作品时,我的孩子都说我在翻白眼),欣然命笔,人在一种甜美的兴奋和平时没有的敏锐之中,这样的时候,真是虽南面王不与易也。写成之后,觉得不错,提刀却立,四顾踌躇,对自己说:“你小子还真有两下子!”此乐非局外人所能想象。但是一个人不能从早写到晚,那样就成了一架写作机器,总得岔乎岔乎,找点事情消遣消遣,通常说,得有点业余爱好。

    我年轻时爱唱戏。起初唱青衣,梅派;后来改唱余派老生。大学三、四年级唱了一阵昆曲,吹了一阵笛子。后来到剧团工作,就不再唱戏吹笛子了,因为剧团有许多专业名角,在他们面前吹唱,真成了班门弄斧,还是以藏拙为好。笛子本来还可以吹吹,我的笛风甚好,是“满口笛”,但是后来没法再吹,因为我的牙齿陆续掉光了,撒风漏气。

    这些年来我的业余爱好,只有:写写字、画画画、做做菜。

    我的字照说是有些基本功的。当然从描红模子开始。我记得我描的红模子是:“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这十六个字其实是很难写的,也许是写红模子的先生故意用这些结体复杂的字来折磨小孩子,而且红模子底子是欧字,这就更难落笔了。不过这也有好处,可以让孩子略窥笔意,知道字是不可以乱写的。大概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那年暑假,我的祖父忽然高了兴,要亲自教我《论语》,并日课大字一张,小字二十行。大字写《圭峰碑》,小字写《闲邪公家传》,这两本帖都是祖父从他的藏帖中选出来的。祖父认为我的字有点才分,奖了我一块猪肝紫端砚,是圆的,并且拿了几本初拓的字帖给我,让我常看看。我记得有小字《麻姑仙坛》、虞世南的《夫子庙堂碑》、褚遂良的《圣教序》。小学毕业的暑假,我在三姑父家从一个姓韦的先生读桐城派古文,并跟他学写字。韦先生是写魏碑的,但他让我临的却是《多宝塔》。初一暑假,我父亲拿了一本影印的《张猛龙碑》,说:“你最好写写魏碑,这样字才有骨力。”我于是写了相当长时期《张猛龙碑》。用的是我父亲选购来的特殊的纸。这种纸是用稻草做的,纸质较粗,也厚,写魏碑很合适,用笔须沉着,不能浮滑。这种纸一张有二尺高,尺半宽,我每天写满一张。写《张猛龙》使我终身受益,到现在我的字的间架用笔还能看出痕迹。这以后,我没有认真临过帖,平常只是读帖而已。我于二王书未窥门径。写过一个很短时期的《乐毅论》,放下了,因为我很懒。《行穰》《丧乱》等帖我很欣赏,但我知道我写不来那样的字。我觉得王大令的字的确比王右军写得好。读颜真卿的《祭侄文》,觉得这才是真正的颜字,并且对颜书从二王来之说很信服。大学时,喜读宋四家。有人说中国书法一坏于颜真卿,二坏于宋四家,这话有道理。但我觉得宋人字是书法的一次解放,宋人字的特点是少拘束,有个性,我比较喜欢蔡京和米芾的字(苏东坡字太俗,黄山谷字做作)。有人说米字不可多看,多看则终身摆脱不开,想要升入晋唐,就不可能了。一点不错。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打一个不太好听的比方,一写米字,犹如寡妇失了身,无法挽回了。我现在写的字有点《张猛龙》的底子,米字的意思,还加上一点乱七八糟的影响,形成我自己的那么一种体,格韵不高。

    我也爱看汉碑。临过一遍《张迁碑》,《石门铭》《西狭颂》看看而已。我不喜欢《曹全碑》。盖汉碑好处全在筋骨开张,意态从容,《曹全碑》则过于整饬了。

    我平日写字,多是小条幅,四尺宣纸一裁为四。这样把书桌上书籍信函往边上推推,摊开纸就能写了。正儿八经地拉开案子,铺了画毡,着意写字,好像练了一趟气功,是很累人的。我都是写行书。写真书,太吃力了。偶尔也写对联。曾在大理写了一副对子:

    苍山负雪

    洱海流云

    字大径尺。字少,只能体兼隶篆。那天喝了一点酒,字写得飞扬霸悍,亦是快事。对联字稍多,则可写行书。为武夷山一招待所写过一副对子:

    四围山色临窗秀

    一夜溪声入梦清

    字颇清秀,似明朝人书。

    我画画,没有真正的师承。我父亲是个画家,画写意花卉,我小时爱看他画画,看他怎样布局(用指甲或笔杆的一头划几道印子),画花头,定枝梗,布叶,勾筋,收拾,题款,盖印。这样,我对用墨、用水、用色,略有领会。我从小学到初中,都“以画名”。初二的时候,画了一幅墨荷,裱出后挂在成绩展览室里。这大概是我的画第一次上裱。我读的高中重数理化,功课很紧,就不再画画。大学四年,也极少画画。工作之后,更是久废画笔了。当了右派,下放到一个农业科学研究所,结束劳动后,倒画了不少画,主要的“作品”是两套植物图谱,一套《中国马铃薯图谱》、一套《口蘑图谱》,一是淡水彩,一是钢笔画。摘了帽子回京,到剧团写剧本,没有人知道我能画两笔。重拈画笔,是运动促成的。运动中没完没了地写交代,实在是烦人,于是买了一刀元书纸,于写交代之空隙,瞎抹一气,少抒郁闷,这样就一发而不可收,重新拾起旧营生。有的朋友看见,要了去,挂在屋里,被人发现了,于是求画的人渐多。我的画其实没有什么看头,只是因为是作家的画,比较别致而已。

    我也是画花卉的。我很喜欢徐青藤、陈白阳,喜欢李复堂,但受他们的影响不大。我的画不中不西,不今不古,真正是“写意”,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曾画了一幅紫藤,满纸淋漓,水汽很足,几乎不辨花形。这幅画现在挂在我的家里。我的一个同乡来,问:“这画画的是什么?”我说是:“骤雨初晴。”他端详了一会儿,说:“哎,经你一说,是有点那个意思!”他还能看出彩墨之间的一些小块空白,是阳光。我常把后期印象派方法融入国画。我觉得中国画本来都是印象派,只是我这样做,更是有意识的而已。

    画中国画还有一种乐趣,是可以在画上题诗,可寄一时意兴,抒感慨,也可以发一点牢骚。曾用干笔焦墨在浙江皮纸上画冬日菊花,题诗代简,寄给一个老朋友,诗是:

    新沏清茶饭后烟,

    自搔短发负晴喧。

    枝头残菊开还好,

    留得秋光过小年。

    为宗璞画牡丹,只占纸的一角,题曰:

    人间存一角,

    聊放侧枝花。

    欣然亦自得,

    不共赤城霞。

    宗璞把这首诗念给冯友兰先生听了,冯先生说:“诗中有人。”

    今年洛阳春寒,牡丹至期不开。张抗抗在洛阳等了几天,败兴而归,写了一篇散文《牡丹的拒绝》。我给她画了一幅画,红叶绿花,并题一诗:

    看朱成碧且由他,

    大道从来直似斜。

    见说洛阳春索寞,

    牡丹拒绝著繁花。

    我的画,遣兴而已,只能自己玩玩,送人是不够格的。最近请人刻一闲章:“只可自怡悦”,用以押角,是实在话。

    体力充沛,材料凑手,做几个菜,是很有意思的。做菜,必须自己去买菜。提一菜筐,逛逛菜市,比空着手遛弯儿要“好白相”。到一个新地方,我不爱逛百货商场,却爱逛菜市,菜市更有生活气息一些。买菜的过程,也是构思的过程。想炒一盘雪里蕻冬笋,菜市场冬笋卖完了,却有新到的荷兰豌豆,只好临时“改戏”。做菜,也是一种轻量的运动。洗菜,切菜,炒菜,都得站着(没有人坐着炒菜的),这样对成天伏案的人,可以改换一下身体的姿势,是有好处的。

    做菜待客,须看对象。聂华苓和保罗·安格尔夫妇到北京来,中国作协不知是哪一位,忽发奇想,在宴请几次后,让我在家里做几个菜招待他们,说是这样别致一点。我给做了几道菜,其中有一道煮干丝。这是淮扬菜。华苓是湖北人,年轻时是吃过的,但在美国不易吃到。她吃得非常惬意,连最后剩的一点汤都端起碗来喝掉了。不是这道菜如何稀罕,我只是有意逗引她的故国乡情耳。台湾女作家陈怡真(我在美国认识她),到北京来,指名要我给她做一回饭。我给她做了几个菜。一个是干烧小萝卜。我知道台湾没有“杨花萝卜”(只有白萝卜)。那几天正是北京小萝卜长得最足最嫩的时候。这个菜连我自己吃了都很惊诧:味道鲜甜如此!我还给她炒了一盘云南的干巴菌。台湾咋会有干巴菌呢?她吃了,还剩下一点,用一个塑料袋包起,说带到宾馆去吃。如果我给云南人炒一盘干巴菌,给扬州人煮一碗干丝,那就成了鲁迅请曹靖华吃柿霜糖了。

    做菜要实践,要多吃、多问、多看(看菜谱)、多做。一个菜点得试烧几回,才能掌握咸淡火候。冰糖肘子、乳腐肉,何时软入味,只有神而明之,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富于想象。想得到,才能做得出。我曾用家乡拌荠菜法凉拌菠菜。半大菠菜(太老太嫩都不行),入开水锅焯至断生,捞出,去根切碎,入少盐,挤去汁,与香干(北京无香干,以熏干代)细丁、虾米、蒜末、姜末一起,在盘中抟成宝塔状,上桌后淋以麻油酱醋,推倒拌匀。有余姚作家尝后,说是“很像马兰头”。这道菜成了我家待不速之客的应急的保留节目。有一道菜,敢称是我的发明:塞肉回锅油条。油条切段,寸半许长,肉馅剁至成泥,入细葱花、少量榨菜或酱瓜末拌匀,塞入油条段中,入半开油锅重炸。嚼之酥碎,真可声动十里人。

    我很欣赏杨恽《报孙会宗书》:“田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萁。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说得何等潇洒。不知道为什么,汉宣帝竟因此把他腰斩了,我一直想不透。这样的话,也不许说吗?

    书画自娱

    《中国作家》将在封二发作家的画,拿去我的一幅,还要写几句有关“作家画”的话,写了几句诗:

    我有一好处,平生不整人。

    写作颇勤快,人间送小温。

    或时有佳兴,伸纸画芳春。

    草花随目见,鱼鸟略似真。

    唯求俗可耐,宁计故为新。

    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

    君若亦欢喜,携归尽一樽。

    诗很浅显,不须注释,但可申说两句。给人间送一点小小的温暖,这大概可以说是我的写作的态度。我的书画,更是遣兴而已。我很欣赏宋人诗:“四时佳兴与人同。”人活着,就得有点兴致。我不会下棋,不爱打扑克、打麻将,偶尔喝了两杯酒,一时兴起,便裁出一张宣纸,随意画两笔。所画多是“芳春”——对生活的喜悦。我是画花鸟的。所画的花都是平常的花。北京人把这样的花叫“草花”。我是不种花的,只能画我在街头、陌上、公园里看得很熟的花。我没有画过素描,也没有临摹过多少徐青藤、陈白阳,只是“以意为之”。我很欣赏齐白石的话:“太似则媚俗,不似则欺世。”我画鸟,我的女儿称之为“长嘴大眼鸟”。我画得不大像,不是有意求其“不似”,实因功夫不到,不能似耳。但我还是希望能“似”的。当代“文人画”多有烟云满纸,力求怪诞者,我不禁要想起齐白石的话,这是不是“欺世”?“说了归齐”(这是北京话),我的画画,自娱而已。“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是照搬了陶弘景的原句。我近曾到永嘉去了一次,游了陶公洞,觉得陶弘景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是道教的重要人物。其思想的基础是老庄,接受了神仙道教影响,又吸取佛教思想,他又是个药物学家,且擅长书法,他留下的诗不多,最著名的是《诏问山中何所有赋诗以答》:

    山中何所有?

    岭上多白云。

    只可自怡悦,

    不堪持赠君。

    一个人一辈子留下这四句诗,也就可以不朽了。我的画,也只是白云一片而已。

    写字

    写字总得从临帖开始。我比较认真地临过一个时期的帖,是在十多岁的时候,大概是小学五年级、六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暑假。我们那里,那样大的孩子“过暑假”的一个主要内容便是读古文和写字。一个暑假,我从祖父读《论语》,每天上午写大、小字各一张,大字写《圭峰碑》,小字写《闲邪公家传》,都是祖父给我选定的。祖父认为我写字用功,奖给了我一块猪肝紫的端砚和十几本旧拓的字帖: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本褚河南的《圣教序》。这些字帖是一个败落的世家夏家卖出来的。夏家藏帖很多,我的祖父几乎全部买了下来。一个暑假,从一个姓韦的先生学桐城派古文、写字。韦先生是写魏碑的,他让我临的却是《多宝塔》。一个暑假读《古文观止》、唐诗,写《张猛龙》。这是我父亲的主意。他认为得写写魏碑,才能掌握好字的骨力和间架。我写《张猛龙》,用的是一种稻草做的纸——不是解大便用的草纸,很大,有半张报纸那样大,质地较草纸紧密,但是表面相当粗。这种纸市面上看不到卖,不知道父亲是从什么地方买来的。用这种粗纸写魏碑是很合适的,运笔需格外用力。其实不管写什么体的字,都不宜用过于平滑的纸。古人写字多用麻纸,是不平滑的。像澄心堂纸那样细腻的,是不多见的。这三部帖,给我的字打了底子,尤其是《张猛龙》。到现在,从我的字里还可以看出它的影响,结体和用笔。

    临帖是很舒服的,可以使人得到平静。初中以后,我就很少有整桩的时间临帖了。读高中时,偶尔临一两张,一曝十寒。二十岁以后,读了大学,极少临帖。曾在昆明一家茶叶店看到一副对联:“静对古碑临黑女,闲吟绝句比红儿”。这副对联的作者真是一个会享福的人。《张黑女》的字我很喜欢,但是没有临过,倒是借得过一本,反反复复,“读”了好多遍。《张黑女》北书而有南意,我以为是从魏碑到二王之间的过渡。这种字体很难把握,五十年来,我还没有见过一个书家写《张黑女》而能得其仿佛的。

    写字,除了临帖,还需“读帖”。包世臣以为读帖当读真迹,石刻总是形似,失去原书精神,看不出笔意,固也。试读《三希堂法帖·快雪时晴》,再到故宫看看原件,两者比较,相去真不可以道里计。看真迹,可以看出纸、墨、笔之间的关系。尤其是“运墨”,“纸墨相得”,是从拓本上感觉不出来的。但是真迹难得看到,像《快雪时晴》《奉橘帖》那样的稀世国宝,故宫平常也不拿出来展览。隔着一层玻璃,也不便揣摩谛视。求其次,则可看看珂罗版影印的原迹。多细的珂罗版也是有网纹的,印出来的字多浅淡发灰,不如原书的沉着入纸。但是,毕竟慰情聊胜无,比石刻拓本要强得多。读影印的《祭侄文》,才知道颜真卿的字是从二王来的,流畅潇洒,并不都像《麻姑仙坛》那样见棱见角的“方笔”;看《兴福寺碑》,觉赵子昂的用笔也是很硬的,不像坊刻应酬尺牍那样柔媚。再其次,便只好看看石刻拓本了。不过最好要旧拓。从前旧拓字帖并不很贵,逛琉璃厂,挟两本旧帖回来,不是难事。现在可不得了了!前十年,我到一家专卖碑帖的铺子里,见有一部《淳化阁帖》,我请售货员拿下来看看,售货员站着不动,只说了个价钱。他的意思我明白:你买得起吗?我只好向他道歉:“那就不麻烦你了!”现在比较容易得到的丛帖是北京日报出版社影印的《三希堂法帖》。乾隆本的《三希堂法帖》是浓墨乌金拓。我是不喜欢乌金拓的,太黑,且发亮。北京日报出版社用重磅铜版纸印,更显得油墨堆浮纸面,很“暴”。而且分装四大厚册,很重,展玩极其不便。不过能有一套《三希堂法帖》已属幸事,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三希堂法帖》收宋以后的字很多。对于中国书法的发展,一向有两种对立的意见。一种以为中国的书法,一坏于颜真卿,二坏于宋四家。一种以为宋人书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宋人宗法二王,而不为二王所囿,用笔洒脱,显出各自的个性和风格。有人一辈子写晋人书体,及读宋人帖,方悟用笔。我觉两种意见都有道理。但是,二王书如清炖鸡汤,宋人书如棒棒鸡。清炖鸡汤是真味,但是吃惯了麻辣的川味,便觉得什么菜都不过瘾。一个人多“读”宋人字,便会终身摆脱不开,明知趣味不高,也没有办法。话又说回来,现在书家中标榜写二王的,有几个能不越雷池一步的?即便是沈尹默,他的字也明显地看出有米字的影响。

    “宋四家”指苏(东坡)、黄(山谷)、米(芾)、蔡。“蔡”本指蔡京,但因蔡京人品不好,遂以蔡襄当之。早就有人提出这个排列次序不公平。就书法成就说,应是蔡、米、苏、黄。我同意。我认为宋人书法,当以蔡京为第一。北京日报出版社《三希堂法帖与书法家小传》(卷二),称蔡京“字势豪健,痛快沉着,严而不拘,逸而不外规矩。比其从兄蔡襄书法,飘逸过之,一时各书家,无出其左右者”“……但因人品差,书名不为世人所重。”我以为这评价是公允的。

    这里就提出一个多年来缠夹不清的问题:人品和书品的关系。一种很有势力的意见以为,字品即人品,字的风格是人格的体现。为人刚毅正直,其书乃能挺拔有力。典型的代表人物是颜真卿。这不能说是没有道理,但是未免简单化。有些书法家,人品不能算好,但你不能说他的字写得不好,如蔡京,如赵子昂,如董其昌,这该怎么解释?历来就有人贬低他们的书法成就。看来,用道德标准、政治标准代替艺术标准,是古已有之的。看来,中国的书法美学、书法艺术心理学,得用一个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来重新开始研究。简单从事,是有害的。

    蔡京字的好处是放得开,《节夫帖》《宫使帖》可以为证。写字放得开并不容易。书家往往于酒后写字,就是因为酒后精神松弛,没有负担,较易放得开。相传王羲之的《兰亭序》是醉后所写。苏东坡说要“酒气拂拂从指间出”,才能写好字,东坡《答钱穆父诗》书后自题是“醉书”。万金跋此帖后云:

    右军兰亭,醉时书也。东坡答钱穆父诗,其后亦题曰醉书。较之常所见帖大相远矣。岂醉者神全,故挥洒纵横,不用意于布置,而得天成之妙欤?不然则兰亭之传何其独盛也如此。

    说得是有道理的。接连写几张字,第一张大都不好,矜持拘谨。大概第三四张较好,因为笔放开了。写得太多了,也不好,容易“野”。写一上午字,有一张满意的,就很不错了。有时一张都不好,也很别扭。那就收起笔砚,出去遛个弯儿去。写字本是遣兴,何必自寻烦恼。

    学谈常话

    惊人与平淡

    杜甫诗云:“语不惊人死不休”,宋人论诗,常说“造语平淡”。究竟是惊人好,还是平淡好?

    平淡好。

    但是平淡不易。

    平淡不是从头平淡,平淡到底。这样的语言不是平淡,而是“寡”。山西人说一件事、一个人、一句话没有意思,就说:“看那寡的!”

    宋人所说的平淡可以说是“第二次的平淡”。

    苏东坡尝有书与其侄云:

    大凡为文,当使气象峥嵘,五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

    葛立方《韵语阳秋》云:

    大抵欲造平淡,当自组丽中来,落其华芬,然后可造平淡之境。

    平淡是苦思冥想的结果。欧阳修《六一诗话》说:

    (梅)圣俞平生苦于吟咏,以闲远古淡为意,故其构思极艰。

    《韵语阳秋》引梅圣俞《和晏相诗》云:

    因今适性情,稍欲到平淡。苦词未圆熟,刺口剧菱芡。

    言到平淡处甚难也。

    运用语言,要有取舍,不能拿起笔来就写。姜白石云:

    人所易言,我寡言之。人所难言,我易言之,自不俗。

    作诗文要知躲避。有些话不说。有些话不像别人那样说。至于把难说的话容易地说出,举重若轻,不觉吃力,这更是功夫。苏东坡作《病鹤》诗,有句“三尺长胫□瘦躯”,抄本缺第五字,几位诗人都来补这字,后来找来旧本,这个字是“搁”,大家都佩服。杜甫有一句诗“身轻一鸟□”,刻本末一字模糊不清,几位诗人猜这是个什么字。有说是“飞”,有说是“落”……后来见到善本,乃是“身轻一鸟过”,大家也都佩服。苏东坡的“搁”字写病鹤,确是很能状其神态,但总有点“做”,终觉吃力,不似杜诗“过”字之轻松自然,若不经意,而下字极准。

    平淡而有味,材料、功夫都要到家。四川菜里的“开水白菜”,汤清可以注砚,但是并不真是开水煮的白菜,用的是鸡汤。

    方言

    作家要对语言有特殊的兴趣,对各地方言都有兴趣,能感觉、欣赏方言之美,方言的妙处。

    上海话不是最有表现力的方言,但是有些上海话是不能代替的。比如“辣辣两记耳光!”这只有用上海方音读出来才有劲。曾在报纸上读一纸短文,谈泡饭,说有两个远洋轮上的水手,想念上海,想念上海的泡饭,说回上海首先要“杀杀搏搏吃两碗泡饭!”“杀杀搏搏”说得真是过瘾。

    有一个关于苏州人的笑话,说两位苏州人吵了架,几至动武,一位说:“阿要把倷两记耳光搭搭?”用小菜佐酒,叫作“搭搭”。打人还要征求对方的同意,这句话真正是“吴侬软语”,很能表现苏州人的特点。当然,这是个夸张的笑话,苏州人虽“软”,不会软到这个样子。

    有苏州人、杭州人、绍兴人和一位扬州人到一个庙里,看到“四大金刚”,各说了一句有本乡特点的话,扬州人念了四句诗:

    四大金刚不出奇,

    里头是草外头是泥。

    你不要夸你个子大,

    你敢跟我洗澡去!

    这首诗很有扬州的生活特点。扬州人早上皮包水(上茶馆吃茶),晚上“水包皮”(下澡堂洗澡)。四大金刚当然不敢洗澡去,那就会泡烂了。这里的“去”须用扬州方音,读如kì。

    写有地方特点的小说、散文,应适当地用一点本地方言。《黄油烙饼》里有这样几句:“这车的样子真可笑,车轱辘是两个木头饼子,还不怎么圆,骨碌碌,骨碌碌,往前滚。”这里的“骨碌碌”要用张家口坝上的音读,“骨”字读入声。如用北京音读,即少韵味。

    幽默

    《梦溪笔谈》载:

    关中无螃蟹。元丰中,予在陕西,闻秦州人家收得一干蟹,土人怖其形状,以为怪物,每人家有病疟者,则借去挂门户上,往往遂差。不但人不识,鬼亦不识也。

    过去以为生疟疾是疟鬼作祟,故云:“不但人不识,鬼亦不识也。”说得非常幽默。这句话如译为口语,味道就差一些了,只能用笔记体的比较通俗的文言写。有人说中国无幽默,噫,是何言欤!宋人笔记,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有不少是写得很幽默的。

    幽默要轻轻淡淡,使人忍俊不禁,不能存心使人发笑,如北京人所说“胳肢人”。

    “揉面”

    ——谈语言

    语言是艺术

    语言本身是艺术,不只是工具。

    写小说用的语言,文学的语言,不是口头语言,而是书面语言。是视觉的语言,不是听觉的语言。有的作家的语言离开口语较远,比如鲁迅;有的作家的语言比较接近口语,比如老舍。即使是老舍,我们可以说他的语言接近口语,甚至是口语化,但不能说他用口语写作,他用的是经过加工的口语。老舍是北京人,他的小说里用了很多北京话。陈建功、林斤澜、中杰英的小说里也用了不少北京话。但是他们并不是用北京话写作。他们只是吸取了北京话的词汇,尤其是北京人说话的神气、劲头、“味儿”。他们在北京人说话的基础上创造了各自的艺术语言。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不是写给人听的。

    外国人有给自己的亲友读自己的作品的习惯。普希金给老保姆读过诗。屠格涅夫给托尔斯泰读过自己的小说。效果不知如何。中国字不是拼音文字。中国的有文化的人,与其说是用汉语思维,不如说是用汉字思维。汉字的同音字又非常多。因此,很多中国作品不太宜于朗诵。

    比如鲁迅的《高老夫子》:

    他大吃一惊,至于连《中国历史教科书》也失手落在地上了,因为脑壳上突然遭到了什么东西的一击。他倒退两步,定睛看时,一枝夭斜的树枝横在他的面前,已被他的头撞得树叶都微微发抖。他赶紧弯腰去拾书本,书旁边竖着一块木牌,上面写道——

    桑

    桑科

    看小说看到这里,谁都忍不住失声一笑。如果单是听,是觉不出那么可笑的。

    有的诗是专门写来朗诵的,但是有的朗诵诗阅读的效果比耳听还更好一些。比如柯仲平的诗:

    人在冰上走,

    水在冰下流……

    这写得很美。但是听朗诵的都是识字的,并且大都是有一定的诗的素养的,他们还是把听觉转化成视觉的(人的感觉是相通的),实际还是在想象中看到了那几个字。如果叫一个不识字的,没有文学素养的普通农民来听,大概不会感受到那样的意境,那样浓厚的诗意。“老妪都解”不难,叫老妪都能欣赏就不那么容易。“离离原上草”,老妪未必都能击节。

    我是不太赞成电台朗诵诗和小说的,尤其是配了乐。我觉得这常常限制了甚至损伤了原作的意境。听这种朗诵总觉得是隔着袜子挠痒痒,很不过瘾,不若直接看书痛快。

    文学作品的语言和口语最大的不同是精练。高尔基说契诃夫可以用一个字说了很多意思。这在说话时很难办到,而且也不必要。过于简练,甚至使人听不明白。张寿臣的单口相声,看印出来的本子,会觉得很啰唆,但是说相声就得那么说,才明白。反之,老舍的小说也不能当相声来说。

    其次还有字的颜色、形象、声音。

    中国字原来是象形文字,它包含形、音、义三个部分。形、音,是会对义产生影响的。中国人习惯于望“文”生义。“浩瀚”必非小水,“涓涓”定是细流。木玄虚的《海赋》里用了许多三点水的字,许多模拟水的声音的词,这有点近于魔道。但是中国字有这些特点,是不能不注意的。

    说小说的语言是视觉语言,不是说它没有声音。前已说过,人的感觉是相通的。声音美是语言美的很重要的因素。一个有文学修养的人,对文字训练有素的人,是会直接从字上“看”出它的声音的。中国语言因为有“调”,即“四声”,所以特别富于音乐性。一个搞文字的人,不能不讲一点声音之道。“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沈约把语言声音的规律概括得很扼要。简单地说,就是平仄声要交错使用。一句话都是平声或都是仄声,一顺边,是很难听的。京剧《智取威虎山》里有一句唱词,原来是“迎来春天换人间”,毛主席给改了一个字,把“天”字改成“色”字。有一点旧诗词训练的人都会知道,除了“色”字更具体之外,全句声音上要好听得多。原来全句六个平声字,声音太飘,改一个声音沉重的“色”字,一下子就扳过来了。写小说不比写诗词,不能有那样严的格律,但不能不追求语言的声音美,要训练自己的耳朵。一个写小说的人,如果学写一点旧诗、曲艺、戏曲的唱词,是有好处的。

    外国话没有四声,但有类似中国的双声叠韵。高尔基曾批评一个作家的作品,说他用“咝”音的字太多,很难听。

    中国语言里还有对仗这个东西。

    中国旧诗用五七言,而文章中多用四六字句。骈体文固然是这样,骈四俪六;就是散文也是这样。尤其是四字句。四字句多,几乎成了汉语的一个特色。没有一篇文章找不出大量的四字句。如果有意避免四字句,便会形成一种非常奇特的拗体,适当地运用一些四字句,可以造成文章的稳定感。

    我们现在写作时所用的语言,绝大部分是前人已经用过,在文章里写过的。有的语言,如果知道它的来历,便会产生联想,使这一句话有更丰富的意义。比如毛主席的诗:“落花时节读华章”,如果不知出处,“落花时节”,就只是落花的时节。如果读过杜甫的诗:“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就会知道“落花时节”就包含着久别重逢的意思,就可产生联想。《沙家浜》里有两句唱词:“垒起七星灶,铜壶煮三江”,是从苏东坡的诗“大瓢贮月归春瓮,小杓分江入夜瓶”脱胎出来的。我们许多的语言,自觉或不自觉地,都是从前人的语言中脱胎而出的。如果平日留心,积学有素,就会如有源之水,触处成文。否则就会下笔枯窘,想要用一个词句,一时却找它不出。

    语言是要磨炼,要学的。

    怎样学习语言?——随时随地。

    首先是向群众学习。

    我在张家口听见一个饲养员批评一个有点个人英雄主义的组长:“一个人再能,当不了四堵墙。旗杆再高,还得有两块石头夹着。”

    我觉得这是很好的语言。

    我刚到北京京剧团不久,听见一个同志说:“有枣没枣打三杆,你知道哪块云彩里有雨啊?”

    我觉得这也是很好的语言。

    一次,我回乡,听家乡人谈过去运河的水位很高,说是站在河堤上可以“踢水洗脚”,我觉得这非常生动。

    我在电车上听见一个幼儿园的孩子念一首大概是孩子们自己编的儿歌:

    山上有个洞,

    洞里有个碗,

    碗里有块肉,

    你吃了,我尝了,

    我的故事讲完了!

    他翻来覆去地念,分明从这种语言的游戏里得到很大的快乐。我反复地听着,也能感受到他的快乐。我觉得这首几乎是没有意义的儿歌的音节很美。我也琢磨出中国语言除了押韵之外还可以押调。“尝”“完”并不押韵,但是同是阳平,放在一起,产生一种很好玩的音乐感。

    《礼记》的《月令》写得很美。

    各地的“九九歌”是非常好的诗。

    只要你留心,在大街上,在电车上,从人们的谈话中,从广告招贴上,你每天都能学到几句很好的语言。

    其次是读书。

    我要劝告青年作者,趁现在还年轻,多背几篇古文,背几首诗词,熟读一些现代作家的作品。

    即使是看外国的翻译作品,也注意它的语言。我是从契诃夫、海明威、萨洛扬的语言中学到一些东西的。

    读一点戏曲、曲艺、民歌。

    我在《说说唱唱》当编辑的时候,看到一篇来稿,一个小戏,人物是一个小炉匠,上场念了两句对子:

    风吹一炉火,

    锤打万点金。

    我觉得很美。

    一九四七年,我在上海翻看一本老戏考,有一段滩簧,一个旦角上场唱了一句:

    春风弹动半天霞。

    我大为惊异:这是李贺的诗!

    二十多年前,看到一首傣族的民歌,只有两句,至今忘记不了:

    斧头砍过的再生树,

    战争留下的孤儿。

    巴甫连柯有一句名言:“作家是用手思索的。”得不断地写,才能扪触到语言。老舍先生告诉过我,说他有的写,没的写,每天至少要写五百字。有一次我和他一同开会,有一位同志做了一个冗长而空洞的发言,老舍先生似听不听,他在一张纸上把几个人的姓名连缀在一起,编了一副对联:

    伏园焦菊隐

    老舍黄药眠

    一个作家应该从语言中得到快乐,正像电车上那个念儿歌的孩子一样。

    董其昌见一个书家写一个便条也很用心,问他为什么这样,这位书家说:“即此便是练字。”作家应该随时锻炼自己的语言,写一封信,一个便条,甚至是一个检查,也要力求语言准确合度。

    鲁迅的书信、日记,都是好文章。

    语言学中有一个术语,叫作“语感”。作家要锻炼自己对于语言的感觉。

    王安石曾见一个青年诗人写的诗,绝句,写的是在宫廷中值班,很欣赏。其中的第三句是:“日长奏罢长杨赋”,王安石给改了一下,变成“日长奏赋长杨罢”,且说:“诗家语必此等乃健。”为什么这样一改就“健”了呢?写小说的,不必写“日长奏赋长杨罢”这样的句子,但要能体会如何便“健”。要能体会峭拔、委婉、流利、安详、沉痛……

    建议青年作家研究研究老作家的手稿,琢磨他为什么改两个字,为什么要把那两个字颠倒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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