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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1.抓捕他,所有的婴儿都会死。
2.莎拉·埃森自杀,所有人都能活下去。
比起杀死敌人,小丑更喜欢逼疯对手,就像他无数次可以对蝙蝠侠痛下杀手。
但是他没有。
杀人是他的手段,而让那些有道德,有底线的人,践踏自己的底线和理想,最终陷入无尽的疯狂之中,才是他想要做的事情。
有什么是比,让守护这座城市的人,亲手摧毁,杀死那些他们要保护的人,更好的呢?
然而,莎拉·埃森给小丑上了一课,有的人是真的可以为了理想和守护去死的。
抬起手枪,对着自己的额头,毫不犹豫直接扣动扳机,砰的一声枪响。
就连以疯狂着称的小丑都惊住了
那好像是小丑第一次履行诺言,把那些婴儿全都放了,但……好像也是最后一次。
戈登苦笑了一下,显得很是尴尬,女儿都上大学了,自己还能遇到爱情,这感觉真的挺怪异的。
“好了,上西区在你的地盘,我们要去这里,一起?”苗木拿起餐巾纸擦了一下嘴角的油渍,从口袋里拿出了那张名片推了过去。
戈登戴上眼镜,拿起名片看了一眼,“这地方挺乱的,你们两个过去?”
“不是,我在邀请你一起。”苗木擦了擦手,起身穿上外套,“要不要一起,已经下班了。”
说着,苗木指了指墙上的鸡腿自走钟,很明显已经到了下班时间。
“嗯,可以,我也想去喝一杯了。”
戈登想了一下就同意了,他回去,家里也是他一个人,显得格外的孤单。
“走走走,趁雨还没下大,咱们去狄克逊码头,麦罗去开车!”
苗木把外套顶在头上,把钥匙扔给麦罗。
让这个看起来外表有点帅气,内里却憨憨十足的小伙子去跑腿。
他跟戈登朝外面走了出去,哥谭天空上这厚厚的云层,时不时就落下一阵雨,在这里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戈登熟练的把外套里的帽子拽出来,戴在头上,他身上穿的警服外套是防水的。
一辆警车开了过,刚停下车,雨也停了。
苗木抬头看着雨过天晴,露出一轮弯月的天空,有点不相信的朝外伸手,真停雨了。
“这鬼天气……还挺不错的。”
苗木本来想骂一声的,但是看到天上那轮月亮,把后半句骂人的话,强改了一下。
“走吧,那地方晚上相当热闹,不过最好别穿警服过去,要不然会有麻烦的。”
戈登看着雨停了,干脆把身上的警服外套脱了出来,里面就穿了一件打领带的白衬衫。
不过也有段时间没换衣服了,白衣领都成黑色的了,但是这三个男人,谁都不在意这点。
忙起来昏天黑地,谁管这事。
苗木身上只穿了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胸前的标志是粉色猫咪。
貌似这t恤还是杰瑞要送人的礼物,被苗木随手抓起来就穿上了。
“警车不用开了,跟我来。”
在昏黄的路灯下,戈登点了一支烟,仰头吐出一道烟雾,揉了揉头发,带着苗木他们朝附近的一个街区走去。
他们三个的走路的架势,不像是脱去警装的警察,而是哥谭的黑道的打手和帮派老大。
尤其是戈登,那黑框眼镜下面的警长威严,比苗木腰间插的手枪还要厉害。
只是扫视一眼,冷哼一声,街边两个想飞叶子的小混混,吓得的烟都掉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