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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吗,敌人不是投降了吗,对方不是承认我们独立了吗?好吧,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其中,最坚定的想回家的人叫做乔治华盛顿......乔治华盛顿你别看他贵为北美大陆军总司令,他是真正拥有军权的人,他着急回家的心情比谁都迫切。华盛顿这辈子最想干的事是什么,是做波托马克河畔的一个农民。八年的战争使的他根本没有精力来打理自己的庄园,当他回到自己庄园的时候,已经是一片荒芜了。他渴望着回去,他渴望着交还军权。
华盛顿走了,没人在中央政府里边真正管用,中央政府也软弱到一定境界了。在独立战争中颁布的《邦联条例》根本无法捍卫美国。你别忘了,英国可不是心甘情愿、敲锣打鼓唱着得胜歌回去的,英国那憋了一肚子火随时准备回来修理修理你的。英国还在那看笑话,就是你们美国人没有英国国王统治你们瞎折腾,就你们这帮人能折腾出个什么来啊。我等着你们折腾得乱七八糟,最后齐声欢呼“大英帝国的国王快回来吧”,这时候我再回来统治你们。这样一个美国,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国家。怎么办?
华盛顿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我们对于人类天性的估计大概是过于乐观了,事实已经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强制力量的干预,哪怕是为了人们的利益而设计的最好的制度,也难以得到很好地采纳和执行。说白了,后来华盛顿自己可能也有感悟,我就这么拍屁股走人了,我就去当我的农民了,这国家不就散摊子了吗。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干预,原先设计的一切那都是梦幻泡影啊,那都不行啊,这大概是后来华盛顿想重新出山再组政府的一个很重要的理由。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让新生的美国能够存在下去,北美大陆的精英们在1787年于费城的制宪会议上制定了美国的宪法。制宪会议的会场是一个二层小楼,与会的代表们身着正装,带着假发在一个几乎封闭的狭小的会场里边闷了很长时间,他们就想达成一个新的国家体制的设计。而这个设计,为后世的美国奠定了基础。其中,德高望重的华盛顿成为了制宪会议的主席。他们聚集在一起,来代表各州进行讨论。华盛顿身为制宪会议的主席,但是他这个主席在正式场合上一共只有三次讲话。第一次,宣布大会开始,最后一次,宣布大会结束,这就两次,中间还有一次说什么呢?有一天,华盛顿在会议结束以后,来开会场的时候他发现地上有一张纸,这张纸写的一个州提出来的宪法草案讨论的草稿,写满了可能没用也可能没注意掉地上了,没来得及收。华盛顿把这张纸捡起来,什么也没说,走了,但是在第二天的会议上他大发雷霆。他向所有与会代表明确的说:你们看看如果这样的东西流传到外边以后,是会产生非常巨大的、灾难性的后果的,大家可能知道你们在探讨什么,知道你们的缺陷是什么,知道你们的分歧是什么,而这一点对以后的美利坚合众国是不利的。
这是因为,并不是所有的美国人民在制定这一部宪法,而是以乔治华盛顿为首的一小撮政治精英。是政治精英在讨价还价,在探讨宪法的内容。当然,它后来需要得到全体人民的批准。
乔治华盛顿作为制宪会议的主席,经常是一言不发、神色凛然的坐在椅子上,像一雕塑似的。但是当他回到他所在的弗吉尼亚州代表团,他也是一个侃侃而谈的政治家。
最终,宪法制定完成。因为是在1787年制定,因此又被称为《美国1787年宪法》。《美国1787年宪法》有两个核心思想:一是主权在民,一是三权分立。主权在民指的是国家的主权属于所有的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予。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为什么还要一个什么三权分立原则?美国宪法之父,也是美国第四任总统詹姆斯杰斐逊的一段话可以作为一个解释: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么政府就根本没有必要,在构筑人管理人的政府时,最困难的是:你得首先让政府有能力控制百姓,接下来,你还得让它能控制得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