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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睁眼的那一刻,沈初心忘了。
她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的过去。
她只知道,她,叫于宛白。
她就这么抱着已经发黄的小兔子玩偶,坐在地上,呆呆的看着门缝外并不完全的场景。
房间里没有开灯,窗帘也早已被紧紧的拉上,只有暖黄色的灯光透过房门那几厘米的缝隙照了进来,看着,是那么的柔和。
——如果不算上那令耳膜震颤的声音的话。
门外争执与谩骂的声音犹如怪兽的咆哮,每一下,都让于宛白小小的身躯跟着颤抖一下。
可他什么也改变不了,他只能安安静静的缩在床角,流着泪,努力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怀里的那只小兔子是他唯一的依靠。
依稀记得,那是一年前,爸爸妈妈带他去游乐园时买的。那个时候,真的好开心。
他们买气球,坐旋转木马,乘摩天轮……
他们还吃了很多好吃的,还玩了飞碟,小兔子就是那个时候赢回来的,那时候,真的好开心好开心……
可是为什么,记忆中那些温和的面容渐渐模糊不堪,与现在因暴怒而扭曲的脸庞合在了一起。
爸爸妈妈是被怪兽吃了吗?
于宛白心里想到。
如果不是的话,那我的爸爸妈妈去了哪里?
“轰隆——”
大物件在门外重重倒下,打断了于宛白的思绪,也使得整个房间都震了三震。
巨大的嗡鸣声自脑中蔓延开来,心脉也颤了一颤,有种怪怪的说不上来的,却又难受得无法忽视的感觉。
周围好安静,安静得让人想吐。
他想逃。
可他又能逃到哪去呢?
不过成年人小臂大的兔子玩偶都能占据他满怀。更别说,要踮起脚尖才能够到的门把手。
连开门都不易,他又能往哪走?
几瞬的沉寂后,噼里啪啦的响声,如同排山倒海般席卷而来。
各式各样的瓷器碎片在空中纷飞,也毫不意外的飞进了虚掩着的门。
差一点,就划伤了男孩稚嫩的小手。
他害怕了。
这一刻,记忆中温和的模样荡然无存,只留下那两张凶神恶煞的面庞深深的印刻在了脑海里。
“不要踩到光里。”
他向着身后的黑暗退去。
哪怕,割破了脚底。
“光里,有怪物。”
……
他不知道他是怎么度过那个夜晚的,不知道是怎么长大的。好似一切在迷迷糊糊中,就做完了所有的事情,不给他一点喘息的余地。
只有那只小兔子,在等着他慢慢前进。
直到——
母亲跑了。
在一片的混沌和剧痛中他只留下了这一个答案。
那是父亲第一次打他。
“好疼啊……”
在模糊的视野里,他只剩下了这一个想法。
他也想过反抗,也想过逃离。
但十几岁的孩子在一个中年男子的手底下又能逃到哪儿去呢?
……
第二次。
他学聪明了。
于宛白向着学校的方向跑去。
他逃得很快,快到父亲没来得及追上。
他也很幸运,在半路上就碰到了老师,被带到了老师家里。
老师很温柔,安抚了他很久,还给了他一杯温温的,很甜很好喝的奶茶。
直到天黑,老师才打电话把父亲叫了过来。
这一次,父亲没有拿着酒瓶,没有拿着竹鞭,连落下的巴掌也比平常轻了许多。
于宛白明白,他成功了。
之后,每次父亲要打他,他都飞快的跑到了老师家,再由父亲一次次的上门领人。
老师也没有拒绝,只是看向他的目光从温柔变成了疲惫,有时还带着一丝丝的厌烦。
这样的眼神让他如坠冰窟。
他知道,他又没有地方去了。
这一次,父亲打得很重,重到他觉得他撑不到明天。
可他想的却是。
忍忍就过去了……就过去了……
在这之后,于宛白开始变得沉默寡言了起来。
不主动和人交流,也不主动参与什么活动,只是安安静静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抚摸着自己心爱的兔子玩偶,仿佛是个透明人,与周围的嬉笑打闹格格不入。
他也找过同学倾诉,却只遭到了嘲笑和莫名的炫耀。
曾经帮助过他的那个老师,看到他身上时有时无的伤痕时,眼中也透露着几分的愧疚,却再也没伸出过援手。
“人都是怪物。”
于宛白的耳边响起了自己小时候说过的话。
“不要靠近他们。”
就这样,他就这么熬到了初中。
自上初中起,他的父亲好像就沉迷上了赌博,经常几天几天的不在家,也给了他几分喘息的时间。
他也不喜欢回家,总是害怕一回家就看到父亲的身影——那意味着他又要被打了。
母亲好像也似知道了什么是的,每隔几个月便会寄一笔钱过来,但那笔钱总会被父亲挥霍得一干二净。
一两次过后,他也学聪明了,每次算着时间先一步拿到信,每次取出一点后再放回去,攒了许久,也有了一笔不小的数目。
初三那年,于宛白又一次萌生出了逃离的想法。带着那笔钱,根据信上的地址离开——他想去母亲那里找一条出路。
一千多块钱,也不过够买一张通往远方的车票。
历尽几个日夜,他依旧是按照信上的地址找到了母亲所在的地方。
但是眼前幸福的一家三口,与浑身脏污的他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在对视了许久之后,他终究没有上前与她相认。
呵,早该想到的。
于宛白垂眸嗤笑了一声。
在她当年选择离开的那一刻,她的心里早就没有我了。
这几年的钱财,不过是内疚的补偿罢了。
在错身的那一刹那,一封厚厚的信,和一张匆匆写好的纸条被塞到了他的手里。
‘钱给你,不要再来找我了。’
纸条上这么写着。
她否认了这个孩子的存在。
于宛白收下了这次钱——他没有能力不收。
他不想回去,却又不知道去哪。只能迷茫的在这座不知名的城市里漫无目的的走着。最后,被警察认作离家出走的小孩,再一次被遣送回了那个他熟悉又陌生的地方。
在那之后,母亲再也没有寄过一封信。
……
上了高中以后,他越发的不喜欢回家,下课了便到饭店打临时工,一为赚取学费,二为拖延回家的时间。
家,对他来说是个陌生的名词,网络上所有对家的描述,仿佛都不属于他一般。他推开那个屋子的门,只能感受到满屋的冷寂,仿佛一只低沉的怪兽匍匐在地上,占据着所有的空间,连呼吸都要小心翼翼的,一个不小心便会使他暴怒。
父亲似乎也发现了这个秘密,经常会从他的枕头底下把钱搜刮走。他也不恼,麻木得像是田间的稻草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风吹雨打,早已没了盼头。
却也不知从何时开始,于宛白注意到了写小说这一事。
他借用着“乐白”的身份创造了一个人物,书写的却是自己的人生。就好像,自己也是他人笔下的人物一般,有固定的过去,漫长的现在,和未知的未来。
这一次,他将自己寄托于笔下的人物,好似这世界上能有另一个相同的人,能理解他的心情,陪伴在他左右……
只是偶尔……
“乒——”
刚进家门,一个酒瓶子飞来,不偏不倚的砸在了于宛白身旁坑坑洼洼的墙壁上。
碎片四起,划破了他的手臂和脸庞,他却没有去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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