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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就叫它骨吧,我想让它像骨肉一样融入我的身体.......”
夜晚临睡前,云豹拿着微缩后的骨,走向卧室里的武器箱。箱子里只有一件武器,那是锦狼的冰火剑,锦狼在离开的那一天特地托付于他的。现在冰火剑在空荡的箱子里不会再寂寞了,因为云豹将豹骨搁置在了和它紧挨的地方。
......
从酒窖出来之后,钰晨就像是脱胎换骨了一般,他花了几分钟的时间才适应了外面的光线。
若不是院子里正在晒太阳的大厨师提醒,他不知道自己已经在酒窖里呆了整整两天了。他很诧异为什么没人去酒窖将他叫出来呢,得到的回答却更是让他吃惊。
原来,他在酒窖里一直是处于一种半昏迷的状态,无论是谁叫都叫不醒。期间,爸爸,宁阿姨,老罗叔,他的朋友们,庄园里几乎所有的人,还有内科医生,心理医生都来过,一时间将酒窖挤得满满登登。可是谁都没能让他离开酒窖半步。
医生给出的结论,他体内有一种不知名的力量促使他新陈代谢的速度比正常人快好几倍,几乎所有的酒精在他体内存留不超过半小时就会被完全分解掉,但是朗姆酒却除外,虽然酒精同样在他体内被分解了,可是酒醉时的状态却可以保持较长的时间。这是朗姆酒独特的制造工艺和他的体质相结合的结果。
而心理学家的建议是让他就呆在原来的位置,在没人打搅的情况下,也许可以尽快摆脱心理的困境,只要保持身体健康体征就可以。最终在两位“神医”的理论配合下,他就在阴暗的酒窖里呆了整整两天......
但这似乎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从酒窖出来之后,他感觉自己已经彻底清醒了。
正当他要转身离开时,叼着烟卷的大厨师幽幽地说道:“这几天可是辛苦那个叫陈琪的小姑娘咯,几天来都是她照顾你的,帮你端屎端尿的,还给你换成人尿不湿呢,真是不容易哟......”闻言,钰晨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下半身,感觉像空了一样的,一时的无助感涌上头顶......
钰晨知道现在应该做什么了,他醒来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去云京大学,找他的妹妹李晓兰。
仔仔细细地洗了一个澡。他就像一个有洁癖的人一样,全身上下,里里外外,每一点污浊的痕迹他都不放过,力求在他身上找不到一点细菌可以滋生的地方。
接着,他在梳妆台前花费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为了做出一个适合自己的发型,他用掉了整瓶的发泥。
他没有吃午饭,就直接去车库了,这顿午餐他决定留着和晓兰一起吃。
在车库里,他没有选择奢华的跑车,而是选择了一辆低调得多的宝马摩托车,在拿到驾照之前,他需要尽量减少在公路上引发的麻烦。
庄园距离云京大学有一段不短的距离,大概有四十分钟的车程。钰晨带着穿着皮衣,带着头盔,街上没有人能认得出来。
他已经跟晓兰在电话中提前联系过了,约好是在学校大门口见面。
当钰晨到达大学门口时,脑海中的记忆突然变得清晰起来。小时候,在一个雨天,他和妈妈坐在轿车的后排。隔着雨雾,幼小的他像一只小猫一样趴在妈妈怀里,郑重地承诺:“妈妈,我以后要来这里读书!”
然而现在这个承诺仿佛是永远不能兑现了。
现在,视线穿过那建筑别具一格的大门,可以看见校园里的曲径通幽,也能看见道路两旁林立的参天大树。
下课钟声响起,很多学生都在往外走,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青春的骄傲。
钰晨的眼睛在人群中来会不停地扫描,生怕眼睛在人群中一不小心就错过了他要找的人。这时,一个穿着白色裙子,天蓝色毛衣的姑娘正微笑着朝他走来,披肩长发自然地下垂着。虽然身材不是特别的高,但是配上她的娇嫩的身材,恰到好处,温文尔雅,婉约清新。
钰晨确信那就是晓兰。
他将头盔摘了下来,然后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后视镜,还好,发型没有变得很糟糕。
“小晨哥哥。”当那个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时,他的心醉了......
当看到她的脸蛋时,他不自觉地笑了出来,她的身材已经十分的匀称,但脸上婴儿肥还是和小时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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