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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命,丢不得!
绿色玉简也不能丢!玉简的表面就有火玉戒指上的剧毒“赤流升仙”的解药,这要是再中了赤流升仙的毒,留着绿色玉简也可以解毒。
好在火玉戒指和绿色玉简个头都不大,程剑小心翼翼的用布头把两样东西包起来,揣在怀里,再把储物袋系在腰上,就这样爬出了枯井密洞。
程剑爬出枯井时,日头已经开始偏西,为了掩盖枯井的入口,他出来以后又用泥土和积雪,把本来就不太显眼的入口封了起来,以防有人再次发现密洞。
把一切都收拾停当以后,程剑心中五味杂陈。
这一趟密洞寻宝,宝物是得到了,可是小命也被捏在别人手里,这要是十年之内找不到那个名叫孙思南,估计已经变成一个糟老头的家伙,他可就要寒毒攻心而死。
真是喜忧参半!
想到那该死的寒毒,程剑忍不住又把火玉戒指从怀里掏出来,解开包着的布头,恨不得一巴掌拍碎。
“咦?这是什么?”程剑把火红色的火玉戒指拿在手里,忽然发现这戒指在阳光的照耀下,竟然浮现了原先没有的一行字迹。
这也难怪,在枯井密洞中只有火把的光亮,火玉戒指上的字迹小如蚂蚁难以发现,现下程剑就在阳光之下,戒指上的小字自然就显现出来。
程剑借着阳光的反射,看清了嵌在火玉戒指火红色玉身中的银色小字。
三生石上望前生,
桃花山下见君颜。
今生正邪难相聚,
来世红尘续前缘。
程剑这几年在赵秀才的严厉教导下,多少也学过一点诗词,明白这是一首七言小诗,只是程剑实在是不学无术,看不明白这首小诗写的是什么。
不过看这首七律里面都是桃花啊、前缘啊什么的,程剑愤愤猜想,这八成是他的女死鬼师傅,写给孙思南那小白脸的情诗!
“小比扬子的!呸!晦气!”
原以为是什么宝贝咒语或者惊天秘密呢,到头来却是首你侬我侬的没用情诗!程剑终于忍不住流氓本性发作,破口大骂起来。
忍住再次把火玉戒指砸个粉碎的冲动,程剑把戒指小心的用布包好,再次揣进怀里。
……
早春时节冬天的积雪已经开始融化,姑苏城所在的江南一带较之北方温暖得多,积雪融化得只剩下一层薄薄的雪层,露出雪地下黑褐色的泥土。
晴空白云飞满天,枯枝化雪丰来年。
程剑怀揣着从密洞里得来的宝物,踏着满地的薄雪,走出了桃花林,向古老的姑苏城走去。
又是攀爬,又是惊吓,又是劳神的折腾了一个下午,他太累了,需要赶紧回家休息!
桃花林距离通往姑苏城城门的大路颇远,从桃花林到姑苏城的城门口,需要走上一里地的路程,中途途径一处荒僻的不知名河滩,这河滩上只有一座石桥可以通过。
正当程剑满怀心事的闷头赶路,走到石桥前时,竟然被三名面相凶恶的大汉拦住了去路。
“站住!小子!身上有银子没,借点来花花!”
程剑正满脑子寒毒的事情,根本就没注意路上有没有人,冷不丁被这三名大汉一吼,着实唬了一跳!
程剑懵头懵脑的抬头一看,只见拦住他的这三名大汉,为首一人手持钢刀,身材魁梧满脸络腮胡子,另一人手持匕首,高高瘦瘦颧骨突出,最后一人身材最瘦小,手持一柄菜刀。
心下顿时大叫糟糕,遇上强人了!
“贺老大,今天真晦气,一只肥羊没等到,等来这么个呆头鹅!还是个瘦鸡!”高颧骨看了一眼程剑,啐了一口,向手持钢刀的为首大汉道。
程剑打量三名强盗的时候,那三名强盗也在打量他,程剑的长相本来就普通,加上他散了学就跑来这桃林里寻宝,身上穿着一套读书人的长衫,冷不丁被吼一下,懵头懵脑的样子确实有点像个呆头鹅。
程剑家里祖孙三代都是开赌坊的泼皮无赖,关于一些绿林道上的黑话他也略知一二:瘦鸡和肥羊皆是绿林强盗里的黑话,瘦鸡的意思就是没什么肉,身无分文的穷光蛋;肥羊正相反,就是绿林强盗抢一次就足以吃半年的富户。
程剑的一身衣衫早被他偷鸡摸狗玩得破旧不堪,初时一看,确实有点寒酸瘦鸡的味道。
听到高颧骨管络腮胡子叫贺老大,程剑终于明白自己遇到什么强人了!
这络腮胡子就是江南一带凶名赫赫大盗——贺宝!
程剑几乎天天都能看见他,因为贺宝的通缉画像和海捕文书,在姑苏城的城门口上贴了足足三年多,没想到在这里被他给碰上了!
传闻这贺宝穷凶极恶,人送外号贺三口!
因为这贺宝每逢作案,不管劫没劫到银子,都要至少杀掉三个人!如果是一家三口,那就把这一家三口都杀了!
程剑再偷鸡摸狗也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罢了,面对这等恶名昭彰、杀人如宰狗的恶人,也只有腿肚子朝前的分。
果然,只听贺宝用一种平常轻松的口气,对高颧骨说出了一句让程剑双腿发软的话:
“高老二,把这书呆子宰了,我们下次换个地方做买卖,这么靠近姑苏城,怎么还这般晦气,看来这地方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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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更新时间暂定为中午11:00和下午17:00,如书友们有异议,日后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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