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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宗华寺施粥应该是沈雀欢婚前的最后一次亮相。昨夜下过一场雨,树叶大多被雨水打落在泥里,去往大业山的一路,看上去极为萧索。
沈雀欢穿了一件姜黄色秋裳,青丝梳成坠马髻,左边一根极细的银簪子上垂下来一颗翡翠水滴坠子,颤悠悠的晃在头颈边,王长治从未想过,这么简单的装扮也能将人的妩媚衬托的淋漓尽致。
何况沈雀欢今日因为迁就王长治,并没有乘马车出城,而是像男人一样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
这丫头,还真是宜外宜家,万般皆宜啊
各府的车马相继从他们身边经过,时至今日,沈雀欢已经不再排斥自己成为京都焦点的事实,反正往事历历在目,她此时不招摇,也磨灭不了从前的斑斑劣迹。
索性连维帽都不戴了,迎着清冷的秋风,沈雀欢忽然开口对王长治道了句谢:“日后王兄若有需要小女帮忙的地方,小女定当竭尽全力。”
王长治对着沈雀欢的侧脸无奈的笑了一下:“早知道你这么见外,表哥我就不帮你了,省得日后你那个了不起的王爷知道了,不给我好脸色。”
王长治答应帮沈雀欢处理千斗粮食,并在今天搞一个大场面出来,这一切都在沈雀欢的运筹帷幄中,她本人却比王长治更加淡定从容。
沈雀欢摇头苦笑:“王兄放心,这件事我不会瞒着王爷,只不过事有轻重缓急,这件事王爷做不合适。”
清晨的太阳明晃晃的照在她的脸颊上,王长治将目光收回来,在她身边的几个亲随身上各落了一眼,心忖道:从前只听说江深是江戚培养出来的接班人,没想到连这么个丫头都有这样的魄力,刘二英被他好吃好喝的供了小半年,都还心心念念的回到这个人的身边,王长治之前还好奇这丫头有什么真本事。
现在看来,是真有本事,比男人更精准的决断力,绝非几场甚至几十场战役磨练出的,只有骨子里比男人强,才会让男人为之肝脑涂地。
祁霖玉,眼光不错。
一行人走走停停,沈雀欢不喜欢驱马慢走,可王长治总是能在廖落的秋景中找到感兴趣的事物,到达大业山的时候,竟已经临近晌午。
王长治这支充满异国特色的骑队一出现,就引起了山脚下各世家阵营的瞩目。何况骑队中间除了王长治外,还有近日话题的中心沈雀欢。
杀人女魔,靖安王妃,无论是哪一个标签,都足以让她成为今日的焦点。
只是到了大业山的山脚下,无论是王长治还是沈雀欢,都着实错愣了一番。
这哪里是施粥现场,各色华丽的帐篷林立在山坡上,鲜衣锦缎的小姐公子,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穿着各式秋袄的贵府奴婢穿插其间,最远的山坡上甚至有人架起了羊肉,秋风里还能闻到阵阵酒香。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道之隔,站在布施台前的千余难民,无论男女老幼都灰头土脸消瘦的厉害,有的孩子穿着松松垮垮看不出颜色的衣裳,直勾勾的看着山坡上的浮华众生相,干裂的嘴唇紧紧的抿着,仿佛那被士兵围起来的长长官道,是他们穷其一生都跨不过去的鸿沟。
沈雀欢眸色墨一样的阴沉,盯着山坡上的男男女女,片刻后那深不可测的眼眸里,居然露出一丝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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