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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群居动物,这或许是天道法则加在人的身体里和思想里的东西,如果你让一个人去生活个几年不跟任何人交流,结果肯定让人震惊。
虽然仅仅是几天的时间,但是秦天还是觉得兰树村实在是太小了,前后左右一眼望到头,唯一的惊喜就是那巨大的兰树——毕竟在草原上有一颗那么大的树还真的是让人感觉到挺惊奇。结果这兰树居然是谋财害命的灵兽,所以惊喜就成了惊吓了。
秦天猜想,那一棵兰树应该不是土生土长的,或许是自己慢慢从迷雾森林里面挪到兰树村的也不一定,又或许是谁移栽过来的。而这兰树本身也不是完全体,需要依靠精血来修复,恢复自己的力量,那个黄伯伯就是他做这件事情的代理人,好处是可以重生成树,长生不老。黄伯伯建造了祭坛,用来为兰树吸收精血,后来宝物出世,兰树村附近肯定多了许多灵兽,借着这个机会他们开始需要大量精血,但是后来或许还差那么一点点,他们就决定用兰树村的村民的精血。
对于秦天来说,兰树村就这样被毁,感觉是挺残酷的,毕竟是那么多鲜活的生命。但是对于兰树村的人的未来,他又感觉有些微庆幸,恐怕没有这一次的事情,兰树村的人永远不会离开那个巴掌大的地方,看看外面的世界。虽然那里衣食住行都够用,但是毕竟时代会改变的,谁也说不清楚自己以后会遇上什么事情。
“这里好多人啊。”陆灵一双好奇的大眼睛滴溜溜乱转,有一种目不暇接的感觉。这里的一切对于他来说都是那么新奇,一双眼睛似乎都看不过来了。
秦天也震惊于这个新隆镇的巨大和繁华。他原本以为这所谓的镇,也就比村子大不了多少而已,生活着几千人已经是了不得了,但是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就这条街上的人,粗看一下恐怕都得有好几千了,比得上好几个兰树村,更不要说这个城市里有多少街道,多少街区。
“真是繁华啊,这就是传说中的新隆镇。”在这群人之中,恐怕拥有《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的霍三叔算得上是最见多识广的人了,然而他也被眼前的景象给震惊了,兰树村跟这里一比较,简直就是沧海之一粟,不值一提。
“以后我们就要在这里面生活了吗?真好啊,那我们是要种田了吗?听我爹说如果不打猎可以选择种田,也是养家糊口的手段,而且比种田更稳定,可以每天都吃饱饭,也不会有生命危险。”
这是一个年轻人说的话,他似乎已经厌倦了充满危险的打猎生活,想要归于平淡。
但是很快就有人泼他冷水了。
“你想得倒是美,那也得有地给你种去,你没发现城外根本就没有田地吗?想垦荒都没地方。”
在这城墙外边,完全就是草原,没看到有人种植庄稼,也没有看到有人放牛放羊。再加上这里进出城手续如此繁琐,秦天觉得这应该是为了抵御灵兽的需要,建上这么大的城墙,把里面的一切都围得跟铁桶一样,倒像是那一首《自嘲》诗里面写的那样,‘躲进江山成一统,哪管春夏和秋冬’了。
“各位不要灰心,现在到了一个新环境,必然都是重新开始,我们都有的是力气,要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明天一定比今天更好。”秦天安慰着大家,面对这样的新环境,他是觉得心潮澎湃,完全就没有想过要为生计发愁。在现在这个社会,只要你肯脚踏实地,不说大富大贵,填饱肚子那一顿饭绝对少不了。
“是啊,还是秦天说得对,我们有的是力气,还怕没吃的不成?今天大家赶路都辛苦了,可以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大家也谈一谈接下来的计划,把大家的想法都集中集中,好过没头苍蝇一样乱撞。”霍三叔开口道。
这里对新隆镇最为熟悉的人就是霍三叔了,再加上他的人缘又还不错,于是便有人提议道:“我们初来乍到,总归要推选个管事的,我看三叔对这里熟悉,就由三叔来带着我们,大家觉得怎么样?”
“好啊,我看不错,不过这一路走来,秦天是我们这里唯一的修者,我看如果他的带领……”
这人话还没说完,秦天便笑道:“行了行了,我这小年轻,嘴上没毛办事不牢,我可不想什么时候就把大家给带沟里去了,我觉得还是霍三叔比较靠谱,我投票给霍三叔。”
其实大家选择的也就是秦天和霍三叔了,现在秦天主动退出,结果自然是没有任何悬念的。
霍三叔不由得苦笑一声,道:“你们这样决定的也太直接了,我的压力很大啊,要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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