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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城门口,先不急着往外走,而是转个弯,去了附近的集市。买了一只童子鸡,又买了几头大蒜,两根葱,几块姜,一包混合了味精,盐,大料的粉末,拿绳子绑了,都结结实实的拴在马背袋上,接着又去了京城最大的正阳酒楼,要了一坛陈酿女儿红。
尔丝左手提着酒坛子,右手驾马,缓缓出了城。
先去了一条小河边,把马拴在杨树上,摸出一把匕首,便去水边杀鸡,刮了毛,把内脏掏干净,塞进大料包,去河边拔了一个大荷叶,把鸡子裹起来,又在外面抹了一层薄薄的泥巴。
在地上刨了一个小坑,把泥巴团放进去,上面盖一层土,又去树林里捡了几支干柴,在刚才的坑上架起一个小火堆。
过了没多久,火堆燃尽了,又小小的焖了一会,尔丝便拿了小铲子拨开上面的碳灰,将泥巴团挖出来,拨开最外层泥块,就闻见一股子焦香味。
咽了咽口水,尔丝将鸡子包起来,纵马而去。
依旧是熟悉的大树林,清风吹过,树叶哗哗作响,尔丝刚转过弯,就见老青头气喘吁吁地推了一个小车,慢慢地在小路上往前移动。
“喂!老头子,我来了!”尔丝扬着手里的鸡子,高兴地叫道。
“哎呦,你还知道来啊,我这老头子骨子都快散架了!”老青头看见她,甚是激动,车子往路上一丢,就来拦她的马。
尔丝赶紧拉住小的卢的缰绳:“哎呦呦,你老看着点啊,我的小的卢眼睛里可没你,一脚踏下去,你就是我的第六十八具了。”
“嘿,你这小嘴巴可不饶人!”老青头也不介意,接过叫花鸡和酒坛子,往树根下面一靠,就迫不及待地扒开荷叶,撕下一只鸡腿:“最近在忙什么呢,都不来看你的老人家了!”
“我这不是来了吗?京师衙门里接了一个命案官司,高雷让我协助李三塊呢!”尔丝拿了一根棍子,百无聊赖地拨弄着地上的沙土。
“李三塊?你协助他?”老青头冷哼一声:“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还待在那个位置上不下来呢?京师衙门有这种人,早晚要黄。”
“这人是挺滑头的,背后还说我坏话。”尔丝想起来,有些生气。
“何止是滑头,还有懒,还有馋,还有...总是,那厮不是什么好玩意,你离他远点。还有,你是个仵作,只管验尸就够了,其他的事情,你不要接。”
“为什么?”尔丝不解:“多一个人帮忙,早点破案不好吗?”
“对别人是好事,对你则未必,要知道树大招风这句话,不是白来的。”老青头意味深长地盯着她。
尔丝似懂非懂地点头:“可是我已经答应了。”
“下不为例吧。”老青头说着,想到手上的鸡腿已经凉掉,连忙拿起来接着啃,一股香气扑面而来,尔丝的馋虫也勾起来了,正要上前捏一只鸡腿,老青头慌忙搂住。
“哇,你要不要这么抠!”好歹还是她烤的呢!
“谁让你不早点来的,快把我饿死了,看见没,车上那个人,本来都是你的活,我都替你拉到这了,你拿点东西补偿我多正常,还想要回去不成?”
“得得,您吃吧,我吃过饭了。”尔丝无奈地摆手,凑到车子边上,掀开上面的白布,想看看今天是个什么人。
这一下子,尔丝不由得一怔。
这人身材瘦瘦高高的,身着一件玄色长衫,乌黑的发髻上别着一只羊脂玉簪。剑眉斜飞,睫毛浓密而纤长,在脸上投下一层阴影,鼻梁挺拔,略薄的嘴唇毫无血色,整个人躺在那里,似乎睡着了一般。
这个人,真的好年轻,如果他还活着,必然是个俊美绝伦的人。
尔丝不由得替他惋惜,再往下看,胸口处衣服破了个洞,周围全是血迹。这就是致命伤了,他也是火拼时候死的吗?
尔丝捏了捏他的胳膊,冰冰凉凉的,却不僵硬,难道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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