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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两年前,舞台交给另一位年轻人。
托列姆不同于奥瑟和阿美尼亚,由于大片的沙漠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国土,托列姆王国人口并不多。而且由于环境原因,城市分布十分分散,大城市只坐落在托列姆东部、北部的沿海地区和沙漠中唯一的一块绿洲。
也是因为城市过于分散,各地的王权贵族拥兵自重,商贾压榨工人还与贵族串通一气。托列姆除了王都,其他城市可以说是毫无道理可讲,有权有钱就能呼风唤雨。
我叫拉斐尔,住在绿洲城,是一名打工仔。虽说年轻力壮,常做些搬运的工作,不过给有钱的商人打工还能能有不错的报酬的。
大概因为我是个孤儿,从小从贫民窟长大,所以我总是追求优越的生活条件,所以有赚钱的机会是不会放过的。
绿洲城是沙漠中的一片宝地,这里十分富饶。即便是这里的贫民窟,也不会总是饿肚子,经常能在附近找到吃的。不过相比富人们奢侈的生活,穷人们显得还是很寒酸的。
“看管仓库的事就交给你了,拉斐尔。这些货可以很重要的,千万不能出什么差错。”
“包在我身上!”我拍了拍胸脯。
“哦,对了,最近绿洲城的治安不是很好,有许多外人来绿洲城。你可要当心了。”
“好。”
和搬运货物的人交接后,我就躺在地上,望着蓝天白云。给富商看官仓库已经很多天了,每天都像今天一样清闲。毕竟这活干起来不费力,而且工资又高,在苦活累活中能休息这么几天实属幸运。当然这样的活也不多,还是要靠些本事才能找到这样的工作。这回算是我运气好,找到了绿洲城第一富商甲金,为他看管仓库。
不知不觉间到了傍晚,夕阳西下。街上的人们都匆匆赶回家吃饭了,而我却不能回家。当然我也没有家可以回,住的地方不过就是个小窝罢了。晚上我还要继续看着仓库,一旦出事了,不仅工资没了,连给他们干活的机会都没了,尤其是甲金,他的活儿都是给钱比较多的,我可不能因小失大。
话是这么说,但到了夜里,还是有些困的。这种时候,我就掏出水袋和干粮,嘴动起来也就不会因为打盹儿而睡着了。晚上的温度很低,我披上事先准备好的棉衣。大概是披上棉衣后感到了一丝暖意,我渐渐地眼皮抬不起来了。不知不觉间,我睡着了。不过精神还是太过警惕了,没打一会盹儿,我立刻把棉衣脱下,让冷风把我吹醒。毕竟是个蛮重要的活儿,该做的还是要做的,不能马虎。我站起来在仓库门口慢跑着,跑累了就坐在地上看星星。
夜虽长,不过总算是熬过去了。由于怕睡着,不敢一直捂着棉衣,不过还是打了几次盹。早上天还没亮,就有一批人来取货了。跟往常不太一样,今天居然是甲金亲自来取货。
“拉斐尔,昨天晚上没有可疑的人出现吧。”
“嗯……嗯!”
“那就好。这批货可是要给国王的重要的货物,我们是看你之前干活儿不错才叫你来看管仓库的,其他人我们都不敢让他们来。行了,该交接货物了。”
我给他们开了仓库门,可是,眼前的一幕让我彻底傻眼了——仓库竟然是空的!
我立刻回想昨天的事,可除了我打了几次盹儿,应该没有错过眼珠。而且我一直坐在仓库门口,按理说有人来的话应该能感觉到……
“拉斐尔!怎么回事!怎么就这批货物丢了?前几天不是都没问题吗,怎么就只有今天……难道,你是内奸?快,把他拿下!”甲金身边的几个大汉扑了过来。
我手疾眼快,立刻把棉衣扔在一个大汉脸上,转过身又迅速在另一个大汉的肚子上狠狠踢了一脚,然后立刻逃跑了。
“快!抓住他!叫人抓住他!”
听着甲金在身后喊着,我也没办法回头了。
我跑的还算快,那几个大汉看样子也跑不快,我翻了几堵墙大汉也就不见踪影了。
我立刻赶回住的地方,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绿洲城。得罪了甲金,在绿洲城是混不下去了。甲金居然一口咬定说我是内奸,我也没办法否认,毕竟昨天晚上打了盹儿,或许真的有人进去了也说不定。可是锁是怎么开的?这么多货是怎么运走的?按理说有点风吹草动我就能醒过来了,可我真没感觉到有人来过啊。如果是黑道常用的催眠香,在刮风的晚上应该也没什么用啊,真是不明白仓库的货怎么突然就没了。现在倒好了,工作也丢了,钱也没拿到,连绿洲城都混不下去了。
“拉斐尔,怎么了?这么急急忙忙的。”哈维问。哈维是贫民窟的伙伴,从小一起找吃的,一起捡东西,一起被人追着打的伙伴。
“得罪了甲金,只能跑路了。”我边收拾边回答。
“啊?你居然会得罪甲金?难得接了个好活,居然就这么丢了。要是给我就好了。”
“我也没想到仓库里的东西离奇消失。我只是昨天晚上打了几次盹,按理说有人来偷东西的话我应该能感觉到。”
“你居然都没有感觉到,那偷东西的人真是厉害。”
“我也没想到会这样。而甲金认为我串通好了一伙人把货都运走了的。”
“怎么可能呢,要是你运走的那你还傻不啦叽地待在那等着被宰?这甲金脑子也是进水了。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赚来这么多钱的,肯定干了不少亏心事。”
“行了,我也该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了。你呢?”
“我?我就待在这了。毕竟这儿我比较熟。而且……我看上了打工的那家店店长的女儿……最近正在……”
“行了,你好好泡你的妹子吧,别让她发现你住贫民窟就好了。”收拾完东西,我翻墙走掉了。
“嘿,也不说句好话。”
街上都是甲金的人,我小心翼翼地躲过所有人。有些位置的眼线实在是很讨厌,我悄悄走到他们身后,趁着没被任何人发现,迅速捂住嘴,用胳膊夹住他们的喉咙,弄昏过去了就拖到没人的地方。花了些时间,总算是出了城。
出了城,一望无际的沙漠真是令人绝望。可没有办法,硬着头皮也得穿过沙漠了。一直往西北方向走,就是托列姆的首都,阿克塞尔。在那里,说不定能找到好工作,所以就往西北方向前进吧。
城外找黑商买了头骆驼,备好一些水和粮草,就准备开始穿越沙漠了。
“小伙子,你是要去阿克塞尔吧。”
“是啊。”
“要去那地方一般人可要走几个月啊,我们这些商人也不会直接去那里的,都会先绕到西南海岸的城市或者北边的城市,基本都是贴着阿克列山脉走的。因为直接去那里的话中途好像是没有歇脚的地方,所以基本没有人这么走的。曾经这么走的人也没有人再见到过他们,据说是因为有砂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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