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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帅哥一拐一拐走到地下车库的时候,我还是一脸茫然的。
帅哥走到一台黑色的大众旁边,打开副驾驶的门,示意我进去。
我愣了几秒,随后一拐一拐的坐了进去。
坐在副驾驶车座上,我不禁在想我的小说是不是太不切实际了?比如男主角都应该开兰博基尼或者法拉利的跑车,再比如男主角的副驾驶座是只能给女主角一个人留的,再再比如男主角看到柔弱女子受伤,应该发挥英雄主义精神一把抱起柔弱女子往医院冲……
我不禁扭头打量身边的这个帅哥,他开的是大众,副驾驶座连我这个刚刚见过一面的人都可以坐,我一拐一拐的从电梯出来,他连虚情假意问一句需不需要扶都没有,当然话说回来,就算他要扶我也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帅哥的手随意的搭在方向盘上,不得不说他的手还是很漂亮的,五指修长,指甲修剪的干干净净,手虽然很修长,却不会给人骨感的感觉。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虽然手指也挺长却让人联想不到“修长”这个词,甚至有点肉?
我在脑海里仔细回想了一下我家的伙食,按道理不应该吃那么简单的食物还是这么胖啊!
我其实并不胖,甚至有点偏瘦,只是不知为何,我的手却一直带着“婴儿肥”,小孩子肉肉的手确实可爱,可是我一个二十几岁的大姑娘,手要是有肉感就着实没有美感。
“放心,我保证还你一双白白胖胖的手。”帅哥突然开口,打断了我的思绪。
白白……胖胖?我深呼吸一下,强忍住打人的冲动。
打人不是一个社会主义制度下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好青年的行为,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我打不过他。
看他的身高,怎么也有一米八几,这是一米六三的我穿着6公分的高跟鞋看他时眼睛总是瞪大得出的结论。
这个论断其实很有科学道理。当你看着一个人的眼睛感觉自己的视线往下时,毫不费力就说明你比对方高,就好比我看赵雪时,我的眼皮是可以耷拉着的。而看这人的时候,我的眼珠子是往上走的。
真理之所以是真理就在于它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大概是我的沉默让他感觉到了无视,帅哥突然很不爽。因为他突然将车开的飞快,而且时不时的急刹车意图暗算我,他不知道的是,我的开车技术不怎么样,坐车技术却早就被本市公交司机训练的既不怕急刹车,也不怕猛踩油门。
此时临近上午下班期,街道上已经有不少的车,这样一来帅哥的车技便没了用武之地。果然群众是可爱的,有车的群众更可爱。
我知道但凡帅哥都是有脾气的,但没想到的是这个帅哥如此有脾气,
不知是因为我不为他的阴谋所动,还是不能愉快的展示车技,他显然有些郁闷,这郁闷持续了大概几分钟后便结束。在一个路口,他一打方向盘,将车开上了高架。
上了高架后大众不受束缚,立即撒开蹄子——不,是撒开轮子拼命往前滚。
我趴在车窗旁看着第一人民医院的牌子越来越远,扭过头说:“就算你不认识去医院的路,你也该认识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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