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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图上标示沉船地点,以及在网上、图书馆找到的一些关于沉船的资料,很清楚向在场所有记者证明了‘幸运星’号打捞地点在公海。
水下拍摄的录像,包括船体结构,火炮数量,武器,以及船仓里的尸骨,尸骨身上的衣物,以及能表明尸骨身份的证据,船仓内的装饰品,找到被密封在盒子的文件、航海日志,以及文献资料等等。
一切的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幸运星’号不是一艘军舰,而是一艘商船,运送财宝的行为属于商业行为,而不是国家行为。
通过这些有力证据,确保了陈锐对‘幸运星’号沉船的归属权。
记者纷纷拍照,将陈锐出示的证据拍摄下来。
如果这些证据属实的话。《国际打捞法》的相关规定确保了陈锐对‘幸运星’号的归属权。
就算西班牙以一个国家的影响力跟陈锐打官司,也会输掉官司。
“请问陈锐,这笔沉船宝藏你打算怎么处理。”瑞士新苏黎世世报的记者抢到了发问的机会。
这是很多人想知道的问题。
陈锐回答道,“文物、艺术品属于全人类的财富,我希望这些金银币、珠宝、宝石、沉船放在博物馆里用作艺术展览,这将丰富人类的艺术遗产,能让全世界的人能够欣赏到这些艺术品。
这些文物、艺术品。
不过,由于我个人能力、时间、精力、财力有限,所以,我希望有人、机构、国家接手这笔宝宝藏,放在博物馆用作艺术展览,供人们参观。”
陈锐精彩的一翻话,顿时,让所有人都鼓起了掌声,对陈锐翘起大拇指。
“你是说,这笔宝藏将整体出售。”日、本的读买日报的记者发问道。
“对,我想这样做更有利于将这笔人类艺术遗产完整、整体的保存下来。”陈锐说道。
将‘幸运星’号以一个整体出售更符合陈锐的利益,出售的价格会更高一些。
其实,这早有先例的。
德国水泥厂的老板蒂尔曼·沃特法组建‘探海公司’打捞出唐代沉船‘黑石’号后,2002年,上、海博物馆,扬、州博物馆,湖、南博物馆等数家国内文博单位都向“探海公司”提出了购买意向,但“黑石”号打捞文物开价最初达4000万美元,而且必须整体购买、不零售。
另外,根据印尼政府与沃特法的合约,拍卖宝藏所得必须与印尼政府分享,两者因为未能就分配方案达成一致导致宝藏并未被推出拍卖。
最终,新加坡“圣淘沙”机构(sentosa?Leisure)在购买了被打捞文物的数年展览权之后,在2005年筹资3000万美元将其整批购下。
“据专家统计,这笔沉船宝藏的价值在2亿5000万美元以上,我想不久之后,我可以叫你亿万富翁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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