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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从扬州出发时,胡六一、周乙等人对云大侠所说的“轻车从简”不是很能理解。
在他们看来,真正的轻车从简应该是一人一匹马,跨上包袱干粮和水囊,碰到客栈就投宿歇息,没碰到的话荒山野岭也能睡一晚。而不是像沈蕴和小千金这样,乘着马车,带着丫鬟,十几个护卫随行,慢悠悠地走,倘若不巧需要露宿野外,还扎起帐篷来生火做饭,活似要安营扎寨似的。
重新再上路时,看着浩浩荡荡的随行队伍,他们忽然就明白了。之前那样,对这俩公子小姐来说,可能真是很委屈了。
有士兵保驾护航,接下来的路途变得格外顺畅,不仅没有长生教作妖,连打劫的都没再碰上。当然,沿路经过的地方,山匪不是没有,只是人家比较惜命,不会轻易跳出来找死。这样一个庞大的队伍,上去抢劫跟送人头有什么区别?
虽然后头这半程显然安全无虞,但胡六一、周乙与小阎王还是守诺将他们送到了京城。
到了自己的地盘,沈蕴与芙蓉自然要邀请他们三位去府上坐坐,住两天,好尽一尽地主之谊。可是这三位没有一个答应的。
胡六一是急着要回家,出来这么久,很是挂念家中的老婆孩子。周乙则是另外有事,这也就罢了。可小阎王的拒绝实在叫人哭笑不得,听到芙蓉的邀请,他冷笑一声:“尚书门第,我等草民可高攀不上。”
既然他是这样的态度,芙蓉也不愿多客气,直接翻了个白眼:“爱去不去。”把小阎王气得够呛。
其实自打弄清沈蕴和芙蓉的身份后,他就总是这么一副阴阳怪气的样子,似乎与高门大户有什么解不开的仇怨似的。平时不说话,一说话三句里有两句离不开阶级划分,句句都是冷嘲热讽,闹得芙蓉都开始讨厌他了。
等与他们三个分别,往家里去的路上,芙蓉本以为大哥会训自己,不该对小阎王那么不礼貌。当时她也只是生气他不识好歹,但是对他这一路的护送之情还是很感激的,他和胡六一、周乙一样,都是欠了云天的人情才来的,想给他们金银礼物都不肯要,完全是无偿劳动。
然而沈蕴并没有如她所想,一路上都是若有所思的样子,搞得芙蓉也有些不安起来。
早就得知侄儿和芙蓉今日要回来,但沈应还是不在家——毕竟是日理万机的尚书大人,哪怕不是上朝日,平时也真的很忙。
等他回府,天已经擦黑了,府里点起了灯笼。
沈大人才走到自己院子里,就看见一团白影猛地冲过来,一下扑在他怀里,巨大的冲击力害他往后退了两步,险些摔倒。
长随赶忙上前扶住他,笑着喊道:“我的小祖宗哟!小心大人的腰给你撞折了。”
芙蓉抬起头来,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大喊一声:“爹爹!我回来啦!”
“哎。”沈应笑了,伸手想抱她起来,结果发现短短三个月不见,小丫头又长高了许多,瞧着有点儿大姑娘的模样了。伸出去抱她的手便换了方向,拍了拍她的背,还像小时候抱着小芙蓉在膝头一样。
回书房坐下,芙蓉第一件事就是询问吴王世子那件事。已经过去挺久了,但她还是有些心虚的,连声气都不如刚才足。
沈应道:“没事了。上个月,皇上允了吴王请立新世子的折子,让他领着家小一道去封地,眼下说不定已经到了。”
“吴王的封地在哪里呀?”
“岭南西道。”
芙蓉愣了一下,想到了亲生父母:“我……那个爹,好像就是在岭南。”
那个爹是什么鬼?被她的称呼逗笑了,沈应解释道:“你父亲是在岭南东,离得挺近,但不归吴王管辖。”
事实上,哪怕是吴王封地内的州县,也都不归他管辖——名义上是“封地”,也就叫的好听,连赋税都不给他们一家收,每年只给些俸禄罢了。当今圣上要面子,对曾经跟自己争过皇位的兄弟不能赶尽杀绝,只能在别地方折腾折腾。
终于松了口气,芙蓉靠在椅子上,笑得很舒心。沈应看着她,只觉得怎么看都不够,也许感情真的会改变,从前他从未想过,面对这个命中注定的冤家,自己有一天居然会不带任何男女之情,而是心中充满了慈爱。
两辈子,实在是太长了。他曾经历过的生老病死,又一次呈现在他眼前,重新从青年走到中年,哪怕外表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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