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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城里惹祸,就没人会追究。”
御珑淇眼圈微微发红,说道:“我从小就没人管,府里的嬷嬷侍女,就跟疼亲生女儿一样疼我,金陵城里的人们,也都宠我。”
“我砸了千古阁价值连城的瓷马,老掌柜说,不怪我,怪就怪老天爷,心狠让我娘早早的走了,没能享一天的福。”
“我打了辅国公家的小公子,辅国公回去就把那个小子吊了一天一夜,骂他不知好歹,不知道现在的好日子,到底是谁给的。”
“所有人都迁就我,就连宫里的娘娘,也宠我爱我,生怕我受了委屈。”
“可,可谁能把娘亲还给我?”
“谁又能让爹爹再也不去战场,再也不让我一个人在那个国公府里担惊受怕。”
“谁都不能。”
“除了跪在娘亲灵牌前跟她说话以外,我什么都做不了。”
御珑淇低着头,水滴顺着青丝缓缓落下,她从陇国公府里独自出来,半路遇暴雨,衣裳半干半湿,瀑布般的秀发黏在肩上,显得很清冷,也很可怜。
一府之荣耀,需要一府之主人拼杀终身,方得始终。
所有人记得陇国公仅仅用了三年,便杀得不可一世的蛮子几乎灭族,可谁又知道,他几次险象环生,几次险些无法回来。
十万将士埋骨北方草原,十五万将士披星戴月追杀逃走的蛮子,为的是大明千世平安。
可在御珑淇这里,她只是个没了娘亲,每日担惊受怕,有朝一日也会没了父亲的可怜女儿,这金陵城里每日歌舞升平,黑夜下的秦淮河莺歌燕舞,灯火辉煌,也渐渐会忘了,当年那个名叫宋茶茶的清倌人。
御珑淇的身子瑟瑟发抖,即便火炉便在旁边,依然无法驱散她身上的寒气。
秦钟叹了口气,伸手把她揽入怀里。
可能又觉得这样的姿势太不舒服,索性抱起了女孩放在自己的腿上,双臂环绕着御珑淇的身子,抹干了她发丝上的雨水。
“我不喜欢爹爹娶新的娘亲,也不喜欢他好像已经忘了娘亲的样子。”
御珑淇靠在秦钟的胸口上,觉得心在发疼,自懂事以来,她是头一回把心里话说给外人听,也是第一次,被男人揽在怀里。
“我也不喜欢你去青楼,更不喜欢,你跟爹爹都要去北方。”
“你们都走了,我怎么办?”
这或许是御珑淇这辈子以来最脆弱,也是最坦白的时刻,秦钟安慰道:“你知道的,我很厉害,国公更厉害,所以我们不可能出事。”
“万一呢。”
“没有万一。”
男人的通病大改变是如此,总是对自己拥有无穷乃至偏执的自信,谁敢说自己在刀枪无眼,战火纷飞的沙场上一定能活下来,没人敢说这样的大话,即便是这世上最强大的军人也没有这个自信。
很多年前,还是个小女孩的御珑淇偷偷瞒着府中的嬷嬷和侍女,爬上了府邸中最高的屋子,对着满天繁星许下了个心愿。
希望爹爹能早日回来,希望今后,自己的夫君,可以一世安康。
如果梦想可以成真,御珑淇愿意像自己的娘亲一样,早早死去。
“你不务正业,你只想踏踏实实过日子,我那时候心里特别高兴,即便是真的窝囊,我也替你高兴,至少......不会死。”
“可你现在到处惹是生非,到处显露实力,你让我怎么办,除了帮你,我能怎么办。”
“秦钟......你就不该给我熬那锅粥,如果不是那锅粥,我也不会喜欢你。”
御珑淇今年十六岁,从未想过,那日从秦淮河回来,在涪陵阁里,自己会喜欢上眼前这个替她熬粥的账房先生,也从未想过,自己会真的那么喜欢他。
账房先生摇身一变成了锦衣卫百户,成了被皇帝陛下钦赐神兵利器的少年,前途一片光明,却也有无尽凶险伴随而来。
秦钟觉得这辈子自己真的太幸运,有这么对他好的人,有这么多人发自肺腑的对他好。
怀里的女孩轻轻抽泣,却不肯主动去搂正抱着自己的少年。
“谢谢。”
秦钟低头笑道:“谢谢你喜欢我。”
“我不会死的。”
“我会闯出个名堂给你看,今后也会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可能现在说的,一时半会成不了真。”
“但一定会成真的。”
御珑淇抬起头,看着秦钟,眼眶里依然喊着泪水,娇艳欲滴却也惹人怜惜,她攥着秦钟的衣领,赌气说道:“就算我今后死了,你也不准娶第二个,纳妾也不准。”
秦钟看着御珑淇,严肃说道:“真有那么一天,我愿意陪你一起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