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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变成闻仲,以后就要按照闻仲的思路来考虑,眼下最要紧的事情那就是——吃!
刚才一直在想事情,没注意到五脏庙早就已经开始造反了,现在清闲下来才感觉到肚子咕咕只叫,闻仲感觉这会就算有一头牛他也能吃的下去。
说到吃,这原来的闻仲还真有些门道。不管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他都敢吃,也会吃。能分的清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应该怎么吃。就拿一条鱼来说这货脑子中竟然有十几种做法,在这连炒菜都没有的年代,也算得上是一个奇葩。
古人云,饿死不食嗟来之食。闻仲虽然达不到哪种气节,却也是不愿意再以讨饭为生,先不说丢不丢人,讨来的东西也不卫生。
虽然不知道究竟是穿越到那个闻仲身上,是正史中的闻仲还是演义中的,都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演义中的闻仲那是相当的牛13,就算正史中的本来默默无闻,有了他这个变数存在,还会再是那么平凡吗?
于是闻仲决定晚上吃鸡,就是不知道在这个时代鸡有没有出现。就算有,自己身无分文,别人肯卖吗?
没办法买那只能去偷了!不过叫花子的事能叫偷吗?这叫借,至于什么时候还……再说吧!闻仲不相信自己会这么一直落魄下去,最穷莫过要饭,不死总会出头。
至于偷鸡摸狗,在以前闻仲的记忆中还是有一套的,机关虽然没有后世中的铜知了做的那么精巧,偷几只老母鸡还是绰绰有余……呃!我说的这个鸡真是鸡,思想偏差的童鞋自动去面壁思过。
眼看着老母鸡把拴有丝线的谷物吞下,闻仲并没有着急扑上去,而是仔细观察一下四周有没有人主意到他的存在,让鸡再吃一会东西,也不容易脱钩。
还好,四下里静悄悄的,就连喂鸡的老太太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这算不算是天赐良机?天赐不取,必遭天谴。老天爷都这么帮着自己,再不拿走实在说不过去。
闻仲抱着被自己掐断脖子的老母鸡,在城外寻到一处僻静之所,三下五除二开膛破肚,把内脏丢弃,中间填充一些野草野菜作为作料。
外面用盐巴和泥把整只鸡包成一团,这样省去拔毛的步骤,等到烧熟以后把外面泥团砸开,鸡毛会跟着烧硬的泥土一起脱落,而咸味也会浸入鸡肉之中。这就是闻仲无师自通的叫花鸡做法,虽然口感不如后世的叫花鸡,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不可多得的美食。
抓一把讨来的稻谷,放在竹筒之中用筷子胡乱捣几下,把外面的稻壳除掉。再放入少许清水,把竹筒塞严跟叫花鸡一块放在火堆下面烧,主食也算凑齐!
酒水也有,不过只是普通的果酿,酒精度低的要死,对于喝惯了高度酒的闻仲来说,就跟喝饮料差不多。自然这酒的来路也不是光明正大,不是从酒肆里顺的就是山上的猴儿酒。
看看眼前的这一切,闻仲不禁有些怀疑:这货真是乞丐?这生活比一些寻常百姓都要过得滋润吧?
当然美中不足的还是这酒,闻仲暗暗发誓,有朝一日自己发达了,一定要自己酿一些粮食酒来尝尝,只是自己喝,绝对不外卖,让那些古代人只能闻其香,不能尝其味,自己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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