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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袍子下摆和裤子,简直是裹在双腿上一般,一边走,还要用双手扯开着袍子,才能迈得开步子。
可二人连人带船都沉在水里,虽然带了随身小包,里头也有备着的两件衣物,但也尽皆湿透,欲换无门,只得就这般有些艰难地朝着树林里走。
总算是寻到了处避风的山崖,这山崖向外突出,便如天然的屋顶一般。
而崖下的都是大片平整的山石。
“就在这儿升个火吧。”
选定了地方,姜凤赶紧拦着要去拾柴的澜雨。
“澜雨你的手伤了,还是我去吧,就在这附近,很快的。”
虽然挣命似的游了半个时辰,累得半死,姜凤倒是动作麻利,拦下了澜雨后,自己已是快速地进了林子,拾起了干柴。
没过盏茶工夫,姜凤已是带着一捆干柴回来。
澜雨已是把包袱里的湿衣,都拿出来,摊开晾在了左近的树丛之上。
还好现下时值正午,想来用不了多久,就有干衣可以换了。
不过,看到那贴身的小衣什么的,挂在树枝上的模样,不论是男式还是女式,都让姜凤心中窘了一番。
“这些柴用起来倒好。”
因身上带着的火折子被水浸过,早就不能用,二人只好用原始的生火办法。
把引火柴放在石头中间击打生火。
澜雨生着了火,不由得看了姜凤一眼,面露赞许。
这些柴有引火用的,也有点着快的细柴,还有耐烧的大柴,倒真是实用得很。
“诶,那是,我从前在青石县老家,可都是自己拾柴来烧的。”
能没有经验么,那会就自己带着娃,虽然邻居也会接济,但主要还得靠自己,拾不回得用的,娘俩个就得没吃没喝了呢。
果然生存技能到哪里都是得用的啊!
姜凤从自己的衣袖内袋里掏出帕子,在火上烘烤着。
“嗯,还要自己拾柴么?姜凤家的夫郎呢?”
火光带来了温暖,热气熏到面上,虽然是夏天,才从湿冷河水里出来的人,感到格外的舒服,直想靠近,再靠近……
“嗨,我早年间的夫郎,嫌我太穷,我家儿子才一个月的时候,就拿了合离书,奔高枝儿去了。”
如今再想起柳迁,感觉跟路人一般无二。
原主身体里残留的那点旧情意,也早就消散得无影无踪了。
而且就是柳迁的亲儿子越越,大约是因为生下来柳迁就不喜欢越越的缘故,越越也不喜欢柳迁,比如说小家伙一直长到四岁,都从来没有提过自己的亲爹半句,后来认识了碧泉,那就跟碧泉爷俩个亲得不行,比亲爹还要亲三分。
所以姜凤一直觉得自己很是幸运,有个聪明懂事的亲儿子。
姜凤最讨厌那种**孩子们,明明从来没见过自己亲爹,也没有得到过亲爹任何助力,却非要自我陶醉地觉得自己亲爹是多么的伟光正多么的慈爱,怀着一腔热血去抱亲渣爹大腿什么……真是太鱼唇了啊!
“哦,原来如此。”
热气让澜雨苍白如雪的面颊上略微带了点红晕,澜雨眸光映着火光,一闪一闪的。
“如今姜凤镜遇不同,若是你那位前夫郎得知,肯定会想破镜重圆的啊。”
姜凤撇了撇唇角。
“破镜难圆,覆水难收,那种水性杨花的男人,这辈子,我是敬谢不敏了。”
澜雨的浓黑眼睫忽然颤了颤,半晌才轻笑一声,声线微哑,“你家的两位夫郎若是听到你这般说,定然会放心不少。”
姜凤嘿然一笑,不置可否。
浣花国里的女人,有钱有势的,也跟天朝古代的男人一般,也要来个三夫四侍的,去逛青楼的也不在少数,寻常人家的女子,倒还规矩得多,姜凤原先在青石县,周围相熟的大都是一夫一妻,民风淳朴,而到了栖凤城,这才认识几个家有数夫的,等后来她迫不得已娶了两个老公,夜间兀自无暇,哪有闲心去搞外头的。
林大爷和碧泉二爷,自然也对姜凤知之甚详,从来都是放心的。
就是这二人有时别个苗头,争个小风,吃回小醋,那也是家庭内部矛盾。
假如姜凤真的有什么花花肠子的话,别说脾性大的林大爷,就是平时温柔好性的碧泉,怕也会给姜凤来个惊吓变身吧。
二人说着话,姜凤的帕子不一会就干了。
“来,手伸开,我来给包上。”
澜雨这才明白,原来姜凤一坐到火堆边上就开始先烤帕子,原来是为了自己的伤口。
望着被包扎仔细,还打着个漂亮结的手臂,他顿时觉得这点小伤,伤得很有价值。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