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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香,强烈刺激到胡玉儿,被叶思凡推进口中的肉,她缓缓嚼动,并且睁开朦胧睡眼,正对上对方明亮的,盯向她的一双,“肉真好吃。”“乖,坐起来,吃完它。”叶思凡的胳膊伸进去,揽住胡玉儿的后背,扶她起身。胡玉儿丢开枕头,接过叶思凡手上包肉的纸包,大块朵颐。叶思凡坐到胡玉儿对面,看她吃,笑容很甜蜜。
“哪来的烤肉?”估计得花大价钱吧。“我把我珍藏多年的一本好书卖掉换的。”那可是叶思凡小时候就有,家中最具价值的一本古籍,也只是它才值钱,着急出手,就只换得这块肉。读书人最爱书,应该是必然,“你舍得?”当然不舍得,不过,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玉儿要吃我的肉,我都会给的。”“没了肉,会死人的。”只剩下森森白骨,就是死人,胡玉儿这样理解。“死也不怕,我心甘情愿。”虽然有一点悲哀,但是,叶思凡真的乐意。
“你对我真好。”叶思凡的好,胡玉儿感觉得到,与胡海狸作比较,他至少不逊色于他,在某些方面,付出的,也许更多,“我好喜欢你。”胡玉儿这样大胆表白,叶思凡倒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心里却乐开花。有她这样一句话,不管做什么,就是付汤蹈火,他认为都值得,都毫无怨言。
“你也吃。”胡玉儿把烤肉递到叶思凡面前。叶思凡却摇摇头,他闻闻香味就好,肉本来不太多,全留给胡玉儿吧,“你自己吃。看到你吃得高兴,我就什么都有了。”“我就要你吃。”胡玉儿硬往叶思凡嘴边塞,还撅起小嘴儿。“好。”叶思凡咬上一小口,使劲咀嚼,装作吃下一大口的样子。幸福,远比这块肉的好吃程度,要深远得多。
胡玉儿不是没有爱心,不讲道理,会吃独食的人,尽管还没饱,“我们留给娘吃。”“娘”,不只是个亲切称呼,它代表更多含义,尽管言者其实不懂,可是别人都晓得,她和叶思凡,也就差拜堂成亲仪式,其余方面都可以称得上是夫妻,要不然才不会叫娘。
东屋,躺在床上的叶仇氏,透过清冷的月辉,看见她脸上露出欣慰笑容。她只是眼睛看不见,耳朵不聋,鼻子好使,肉的香,叶思凡进进出出的动静,还有他和胡玉儿对话再小声,夜里传得清楚,也听得到。抿抿嘴唇,烤猪肉真的好香,叶仇氏也好几年没有吃过肉,还是这样香的肉。
这个儿媳妇虽然娇气,任性,不过,还是挺有爱心的,这一点很重要。等胡玉儿熟悉起这个家的生活,想必就会渐渐习惯这样过日子。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她贪图享受,也能促进叶思凡挣钱的yu望,得好好养活他嘴馋的妻子呀,也许不比单纯死读书差,读书有什么出息,又不是谁读书读得好就可以上朝为官,还不如算计怎样改善日常生活更实际。
“不要留给娘吃,不能让娘知道我把书换了肉,别再让娘着急上火。”叶思凡等母亲睡觉以后,再偷偷出去买肉,就是不想被叶仇氏发觉,哪里还有留给她,让她知道的,“快吃完。”他忧愁的是,明天可怎么办,怎样再给胡玉儿弄好吃的。“噢。”胡玉儿这才大吃特吃起来,烤猪肉本来就不太多,很快叫她吃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