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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顿。
这是季瑾之居住了五年的城市,当初选择来这里定居时,纪承淮说,这是一座出名的医城,汇集了世界各地的名医,肯定能医治好她的双手。
不过现在看来,纪承淮的眼光确实不错。
她的手真的康复了,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好。
但是,就这么一座出名的医城,就在这么多名医汇集的地方,纪承淮却也身患绝症,离开了她。
一刹那间,她幡然醒悟,觉得这座城市,对她来讲竟变得毫无意义,了无生趣。
总而言之,这是一座再也无法温暖她的城市。
很多人都说,选择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或者选择在一个地方定居,并不是因为这里的风景有多好,前景有多么的壮阔,而是因为一个人,会让一座了无生趣的城市,变得生机盎然。
这是她第二次,对一座城市失望。
她心里这么想着,倏然,思绪一滞,为什么会说是第二次?
第一次是在什么时候?又是哪座城市?
季瑾之莫名的抬手扶着额头,想要更深层次的挖掘自己的记忆,但大脑就开始和她作对,她想的越多,头就越疼,再想下去,大脑就好似要裂开了一样,疼的钻心。
没办法,只好暂时放弃了这种念头,大脑又马上恢复如常,有的时候想想,还真觉得气人。
葬礼结束后归来,季瑾之带着海利在路口下车,段然有点不放心,便下车跟着。
这几年,陌启年不方便出面,就时不时的派段然过来,问候她的生活,帮忙照看一下孩子。
简单的帮忙,让她对这个男人,似乎也熟悉了起来,不亲近,但也不算排斥。
季瑾之牵着海利的小手,母子俩往前走,走了几步,回过头看看不远处跟着的段然,目光没有波澜,只道,“我回去收拾一下东西,二十分钟后,我和海利跟你走。”
一句话,弄得段然一惊,瞬间措手不及。
他以为,自己这次的任务肯定是完不成了,季瑾之这个女人,又怎么可能愿意和他走呢?没想到……
差不多是一年多以前,纪承淮被查出了癌症,季瑾之为了给他治病,花光了所有的存款,又变卖了房产,举目无亲,又不愿意求人的她,开始犯难了。
为了不耽误纪承淮的治疗,她不得不带着孩子,搬来了这种便宜的小公寓。
当时陌启年亲自过来一趟,给她留了一张支票,一张银行,还有两把钥匙。
一个是他在休斯顿购置的豪宅,还有一辆汽车。
他想给她优质的生活,提供更多的帮助。
但她,只是冷漠的说,“多谢二少好意,但我有丈夫,也有儿子,您没必要这样。”
虽然记忆出现了错乱,虽然遗忘了很多,但陌启年这个人,她或多或少还是记得的。
最原始的记忆中,这个男人对她,总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但女人的第六感在提醒她,远离,也要避讳。
而季瑾之宁肯带着孩子住在这种杂乱的地方,也不肯接受陌启年的好意,段然又怎能想到,她现在又会如此爽快的答应呢?
这条巷子虽然很乱,治安也不是特别好,但离纪承淮所住的医院很近,方便季瑾之每天上下班,和照顾纪承淮。
但因为这里住户非常杂乱,让初入这里的人,第一眼看上去,就有种不太好的印象。
而陌启年坐在后面的车上,这是他第一次造访季瑾之的住所。
可以说,一瞬间心里很不是滋味。
好歹也是出身豪门,金枝玉叶般长大的大小姐,竟然会住在这种地方。
巷子里很深,也很窄,车子根本无法开进去,陌启年便将车子停在了远处,下了车,斜身依着车身开始吸烟。
这几天,他在巷子里出出进进的,听到这里不少人议论聊天,谈的最多的,就是季瑾之。
有人说,她是个怪女人,不知道做什么工作,总是早出晚归的,还从来不与人接触,沉默寡言,太奇怪。
还有的人说,她整天阴着脸,像个活动的尸体一样,很可怕。
甚至有的人说,她还带着个孩子,那个孩子也很奇怪,从来不和其他小朋友玩,总是喜欢一个人窝在家里,窗帘早晚都捂的严严实实,好像有什么东西怕让人见到似的。
也有人说,他们母子就像幽灵一样,神出鬼没的,太吓人。
听着那些传言,陌启年的眉头紧紧的皱着,心上的某处,很疼,很疼。
季瑾之带着孩子回公寓收拾行李,段然留在车上等待,陌启年靠着车身站着,此时的休斯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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