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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却宣称忠于祖国,靠得住吗?同样,南蒯背叛家君,却宣称忠于国君,谁相信呢?
更何况,南蒯只是季孙大夫之臣,季孙大夫才是鲁国国君之臣。鲁国国君的事,是他南蒯该管的吗?如此僭越,难道也叫“效忠”?对不起,这叫“上访”!
南蒯不明白的,魏绛明白。
魏绛是春秋时期晋悼公的大夫。因为功勋卓著,悼公要将郑国奉献的乐队分一半给他,魏绛表示不敢当。他说:乐舞是用来巩固美德的,因此可以镇抚邦国,同享福禄,怀柔吸引远方之人。这才叫“乐”,也才可以叫“乐”。[4]
奇怪!乐,为什么能“殿邦国,同福禄,来远人”呢?
因为乐是艺术化的礼,礼是伦理化的乐。
是这样吗?
当然是。周人的乐,甚至古人的乐,并不只是音乐。准确地说,是诗歌、音乐和舞蹈的三位一体,叫“乐舞”。所以晋悼公打算赐给魏绛的“乐”,就包括一组编钟,还有一支八人组成的歌舞队。
但,乐舞叫做乐,是因为以音乐为灵魂。对于音乐,最重要的是什么?节奏和韵律。对于伦理,最重要的是什么?秩序与和谐。秩序就是礼的节奏,和谐就是礼的韵律。因此,礼治社会就应该像乐曲,社会成员则应该像乐音。乐音有音高、音长、音强、音色的不同。社会成员一样,也得有差异。有差异,才多样。多样统一,才和谐。
礼,就是界定差异的。
问题是:怎么界定?
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无非“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区分华夏与蛮夷,是“内外有别”;区分血亲与姻亲,是“亲疏有差”;区分老者与少者,是“长幼有序”;区分嫡子与庶子,是“贵贱有等”。它甚至表现为一系列的“制度”(规制和尺度)。比如平民不能戴帽子,只能扎头巾,叫帻(读如则)。贵族当中,士又只有冠,没有冕。冠冕堂皇的,只能是天子、诸侯、大夫。
显然,这里面最重要的是贵贱,贵贱就是“音高”。其次是亲疏,亲疏是“音长”。再次是长幼,长幼是“音强”。至于内外,或许可以看作“音色”,华夏民族是“黄钟之鸣”,蛮夷戎狄是“瓦釜之音”。如果“黄钟毁弃,瓦釜雷鸣”,那就不是“亡国”,而是“亡天下”了。
不过在周人看来,他们的天下不会亡,因为像音乐。天子和诸侯是“高音”,大夫和士是“中音”,平民和奴隶是“低音”。也像音乐团体,民族和国族是乐团,氏族和宗族是乐队,天子、诸侯、大夫、士是指挥。
这可真是天字第一号的乐团。这个乐团演奏的,是最恢宏的交响乐,最悦耳的奏鸣曲,最有气势的大合唱。
主题,则据说叫“和”。
没错,礼辨异,乐统同。礼让人遵守秩序,乐让人体验和谐。所以贵族要钟鸣鼎食,还要佩玉。玉是君子之器。它高贵、典雅、温润,不张扬,文质彬彬。何况玉器佩带在身上,是要发出声响的。这就会提醒主人举手投足都要合乎礼仪,都要有节奏。有节奏就有节制,也就气度不凡。
学习音乐,观赏乐舞,更是贵族必修的功课。如果有条件,还应该向全民推广。因为庙堂有音乐,则君臣和敬;乡里有音乐,则宗族和顺;家中有音乐,则父子和亲。[5]
难怪孔子上课时,会有学生鼓瑟。
孔子的学生言偃(子游)更是身体力行。他主持武城县工作时,便处处都是弦歌之声。据说,孔子听了曾莞尔而笑云:杀鸡哪里用得着牛刀?言偃却回答:君子受了教育就爱人民,小人受了教育就听使唤,老师不就是这样教我们的吗?孔子也马上表态:言偃是对的,我刚才不过开玩笑。[6]
这就是“礼乐教化”。
但,这跟“以德治国”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妨实地考察一番。
权利与义务
先看“乡饮酒礼”。
所谓“乡饮酒礼”,原本是酒宴形式的“政治协商会议”。应邀参加的基本上都是老人,讨论的也是军国大事,比如“定兵谋”等等。所以,它很可能是部落时代军事民主的遗风,相当于古罗马的元老院,只是没有表决权。但到后来,就连咨询的意思也没有了,只是定期不定期地请社会贤达们来吃饭喝酒看表演,变成了“政协委员”的俱乐部。
这就多少有点奇怪。是啊,这样一种并无实际作用的礼仪,怎么会从西周一直延续到清代道光年间?[7]
因为有意义。
意义就在“尊长,养老,敬贤”。按照规定,参加乡饮酒礼的各界人士,六十岁以上的坐,五十岁以下的立。享用的菜肴也不等,年纪越大越多。这就等于向全社会宣示,对长者要尊,对老者要养,对贤者要敬。
所以,酒会上要序齿(以年龄大小为序),还要奏乐,比如“我有嘉宾”的《诗·小雅·鹿鸣》: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那么,这首歌为什么要用鹿鸣来开篇呢?因为无论在中国还是印度,鹿都是有着美德的仁兽,鹿群的到来也都是吉祥和兴旺的象征,奏唱《鹿鸣》也就是要崇尚道德。
实际上周人之德,无非“尊尊”和“亲亲”。尊尊,就是尊敬该尊敬的;亲亲,就是亲爱该亲爱的。人与人如果互敬互爱,社会就和谐太平。因此,尽管后来的乡饮酒礼并没有实质性内容,也要坚持,因为这本身就是德。
显然,有礼必有德,有德必有礼。相反,失礼则缺德,非礼则无德。德是目的,礼是手段;德是内心修养,礼是行为规范。因此,也表现为权利和义务。
比如“冠礼”。
冠礼又叫“婚冠礼”,其实就是贵族子女的成年礼。按照西周制度,孩子出生百日,要由父亲命名,表示他正式获得生命,成为家庭成员。如果是男孩,六岁开始在家学习,是家学。十岁进寄宿学校,是小学。十五岁入辟雍,这就是大学。二十岁大学毕业,就要举行婚冠礼,正式成人。
婚冠礼是无论男女都要举行的,只不过女十五,男二十。这时要做两件事。第一是把头发盘在头顶,叫“束发”。然后女插簪子,叫笄(读如基);男戴帽子,叫冠。第二是请嘉宾为他们起一个字。名是卑称,字是尊称。前者用来称呼晚辈、学生、子女和自己,后者用来称呼同辈和同辈以上的他人。有了字,就可以进行社交,当然意味着成人。
有字以后,男孩子就可以叫做士(广义的士),也叫丈夫。古人认为,儿童身高六尺,叫“六尺之童”。成年男子身高一丈,叫“一丈之夫”。所以,丈夫就是成年男子。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因此冠礼同时也是订婚礼。由于男女双方的婚配都与束发同时,因此叫“结发夫妻”。如果女孩子还没有合适对象,则暂不订婚,也不起字,叫“待字闺中”。待字,其实是等待婚姻。
但意义重大的是“加冠”。
加冠一共三次。第一次加“缁冠”(缁读如资),这是用来参加政治活动的。第二次加“皮弁”(弁读如变),这是猎装和军装,所以同时还要佩剑。第三次加“爵弁”(爵读如雀),这是用来参加祭祀活动的,又叫“宗庙之冠”。
一加缁冠,有参政权;二加皮弁,有从军权;三加爵弁,有祭祀权。有权利就有义务,何况“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因此三次加冠后,初冠的青年还要拜见国君和元老,主持仪式的嘉宾也要发表训词。这是最重要的一堂德育课。
显然,束发和加冠,都意味着社会的规范和约束。而且,也都是以一种让人终身难忘的方式,告诉孩子们什么是真正的人,怎样才能成为真正的人。
与此同时,我们民族也成年了。
那么,我们可以青春焕发吗?
当然可以。
中国情人节
接受了笄礼和冠礼的姑娘和小伙子,有权利参加一个盛大的节日。时间是在仲春之月,日子是三月三,名字叫“上巳节”。按照周礼的规定,这一天所有成年男女都可以到荒郊野外,享受最充分的性爱自由。
这是中国的情人节。
实际上这样的节日,世界各民族都有。古罗马的叫“沙特恩节”,时间在冬至,殷商的则在玄鸟(燕子)归来时(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一卷《祖先》),周人不过继承了传统。
那真是一个人民大众开心的日子。桃花三月,春水碧绿,鲜花盛开。春心荡漾的少男少女们手拿兰草,从四面八方赶到河边,举行爱的狂欢。如果遇到意中人,女孩子还会主动搭讪,落落大方,毫无羞涩。
对此,《诗·郑风·溱洧(读如真委)》这样描述:
溱水和洧水,
春波浩荡弥漫。
少女和少男,
手中拿着泽兰。
女孩说:过去看看?
男孩说:刚刚看完。
女孩说:看了也可以再看嘛!
那边地方又大又好玩。
于是说说笑笑往前走。
还相互赠送了芍药花。[8]
这可真是东周版的《花儿与少年》。
是的。小呀小哥哥呀,小呀小哥哥呀,小呀小哥哥呀手拖着手儿来。
嘿嘿,还“赠之以芍药”。
奇怪!周,不是礼仪之邦,要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男女授受不亲”吗?也会有这等事?
当然有。
事实上从西周到汉唐,宗法礼教之外也尚有性爱的自由,以至于被卫道士们骂作“脏唐烂汉”。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那是宋儒造的孽。其结果,是殷的豪放灵性没了,周的天真烂漫没了,春秋的高贵风雅没了,战国的血气方刚没了,汉的开拓和唐的开放也没了。士人堕落为文人,而且集体阳痿,只知道在皇帝面前磕头如捣蒜,然后回家打老婆。
这才真是罪莫大焉!
好在此刻还是周。后来孔子编辑整理《诗经》,也没有删除那些“淫词艳曲”,我们这才得以一睹当年风采。
谢谢孔夫子!您老人家人性。
事实上,伦理道德归根结底是为了人。这就必须尊重人性,尊重人的各种需求。但凡违背人性的,都只能是伪善和伪道德。靠伪道德来维持的稳定,永远都只能是表面的。
这个道理,周公和孔子心里都明白。
他们不傻,也不变态。
因此,尽管周公“制礼作乐”,孔子“克己复礼”,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姬周政权,维持封建秩序;但他们至少清楚,心理维稳才是最好的维稳。这就要“伦理治国”,包括德治和礼治;也要“礼乐教化”,包括礼教和乐教。礼和乐,是落实以德治国的“两个基本点”。
不过既然是心理维稳,那就要深入人心。因此既得扎篱笆,又要开口子,兼顾社会规范和个人自由,正如封建制或邦国制要“兼顾君权与民权”。这就像犹太人的割礼,只会割掉少许包皮,不会连根切断。没错,切得跟宦官似的倒是彻底安生了,但那样的稳定有意义吗?
治国需要智慧,更需要人性。
现在,华夏民族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成年礼,也拥有了情人节,可以盘点一下是非得失,弄清楚文化系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