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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郑的电话,于东仁知道情况危急,常都已经开枪了,说明他火气极大,想劝他冷静下来很难,他就让郑给局长刘逢东打电话,只有局长才能降服怒火中烧的常。
因为这件事情是市局领导亲自出面解决的,于东仁并没有到银监局去。等事态平息后,郑准备送那个女人离开,又打电话请求于在暗中护驾,防止常突然冲出来。
郑开车从银监局出来,于开车暗中跟随。在一条小街上,那个女人从车里下来,上了一辆宝马车,宝马车随即就开走了。
借着不太明亮的街灯,于见那个女人穿着花裙子,戴着遮阳帽,身材与徐虹相似,却不是徐。常徐是市局的模范夫妻,徐又是法院院长的千金,于见过徐,记得准,不会认错人。
过了几天,郑又联系于,他说他也算是归德市有头有脸的人物,就这样被常摆了一刀,很没面子,他希望常给他赔礼道谦。
因为于亲眼所见那个女人不是徐虹,确信是常误会了郑,并且多天过去了,常跟徐两口子也没有再闹什么风波,于以为常已经弄清楚了事情真像,就决定牵头给二人说和。
于一再给范解释,他当时没有任何污蔑常的意思,虽然他跟常交往不太多,但他始终把常当作好兄弟,他确实是好心好意想给二人当说和,化解两人的误会。
范丽表示理解,她问于东仁那辆宝马车是什么牌照。于说车牌号是广东的,具体号码记不清了。
她问于郑是否给他谈及那个女人的有关信息。于回答说郑没有给他提及那个女人的情况,他也不方便向郑打听。
她拿出宝马女的图片,让于辩认。于仔细辩认,不能确认,他说当时是夜晚,又相距一两个车位,除了确认不是徐虹外,具体相貌特征他没有看清,现在更记不清了。
她问于在他撮合常给郑赔酒时,郑给他说过特别的话没有,比如有关徐虹的事情。于回答说郑告诉他徐虹要辞职,郑说要是他跟常消除了误会的话,他想挽留徐虹,他说他不想因此得罪徐虹的爸爸,也就是徐院长。
她问于在常赔酒那晚,常和郑两人的表现如何,有没有反常的言行。于回答他当时感觉事情还算顺利,常和郑都表现得很友善很大度,似乎冰释前嫌了。
她问于日记门发生后,郑有否给他联系过,谈过什么话题没有。于回答说郑那时有点怕了,他非常想跟常解释清楚,可是连他自己都觉得很难解释清楚,不过,即便郑想让于给他制造机会向常解释,于也不会答应了,于知道常已经铁了心,谁要是给他说反话就是侮辱他。
她问于郑出逃后又否跟他联系过。于立即否认,他说他跟郑已经完全划清界限,现在更不会跟他有丝毫瓜葛,他强调他以前不过是跟郑同席喝过几次酒,没有什么亲情和经济来往。
然后,于讨好似的说,要不要他提供证词,意思是不管范需要他提供什么证词,他都会执行。
范丽谢了于东仁,结束和他的谈话。
通过这两次调查,范丽觉得徐与郑的关系已经很明确了,常雨泽被人下套了,徐虹被常冤枉了。事情就这么简单。如果常雨泽当时能够全面调查,一定很快就会摆脱困境,重新坚定对妻子的信心。可惜,他完全被谗言和怒火蒙蔽了眼睛和头脑,听不进他人的良言苦语,一头钻进捉奸泄愤的迷雾中去了。
范丽继续调查,她要的不是证明常雨泽错了,而是要找出幕后黑手,拯救他。
范丽决定找许娜谈话。这是一个身份特殊的女人,她跟郑卫华、徐虹甚至殷蔓蔓都关系密切,她可能不是陷害常雨泽一方的人,但是她无疑是幕后人比较关注的人,纵观那些色情日记,郑侵犯徐的情节几乎都与她有关。
如果幕后人还在关注许娜的话,找她调查可能会惊动幕后人,或许会让幕后人露出一点马脚。这也是范丽所期望的。
许娜在上海居住。范丽给她打通电话,先介绍了自已的身份和目的。
许娜问:“你是公事还是私事?”
范丽:“算是公事吧。”
许娜立即回答:“一审判决是正确的,我的回答就是这样。”
范丽知道,因为常雨泽网上发日记,导致她身败名裂,她的老公被送进监狱,她自然恼恨常。她委婉说:“我知道你心情不好,不过我相信你能够看出来,常雨泽也是被人陷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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