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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其他两种也附带着一并订阅,哪怕不能产生利益总是能开阔眼界不是。
仅仅是一个创刊号,国内很多人突然才发现,原来全世界已经都不打仗了,只有民国还是烽烟四起;原来前清虽然已经覆灭,但紫禁城里居然还住着皇帝,并且一直在偷偷的转运原本属于全体国民的财产。
于是民众视线的焦点马上就从外籍军团转移到国内的军阀以及紫禁城里的皇帝身上。
其实外籍军团什么的真的没几个人关心,很多老百姓在之前根本就没有听说过外籍军团,在游行中表现最为激愤的很多学生在之前根本就没见过外籍军团里的哪怕是任何一个人,如果不是很多有心人在推波助澜,民众真的不会关心。
华人,还是非常现实的,除非是关系到自身利益,没几个人会为他人鸣不平。
那么现在问题就来了,国内的战乱已经危及到国计民生,前清皇室的行为更是类似于盗窃,这总是关系到自身利益了吧,于是舆论焦点马上就开始转移。
外籍军团会不会回来无关紧要,反正他们从来没有回来过,国内军阀的混战和前清皇室的盗窃行为才更值得声讨。
几乎是第二天,就有人聚集在紫金城门前要求那个已经退位的皇帝滚出紫禁城。
嗯嗯,看来“滚出去”有成为国骂的趋势。
其实这时的抗议就是零零星星的,一旦失去推动力,不管是学生还是商人,真心没有几个人要去和政府对抗,真当他们都“爱国”爱傻了不成,当群体行为变成个人行为,华人一向是“惜身”的。
一月底,北洋政府出台《新闻管理条例》,规定了报社准入制度,新闻审核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毫无疑问,民国境内只有《每日新闻》一家拥有完全的资质,因为单单一个十万大洋的保证金,就已经抹消掉百分之九十九的报社。
这十万大洋是不退的,如果报社在经营过程中,有任何违反《新闻管理条例》的行为,这十万大洋将全部没收,报社并不会因此关停,但想要重新开张,那好,再拿10万大洋来。
看看《新闻管理条例》的规定吧:
不准出现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不准出现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不准出现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以上仅仅是摘录,全文共有九章,七十三条,违反任何一条,保证金将立即没收,报社则是暂停出版进行整改,等主管部门认为合适,才会重新给予出版权。
当看到这个《新闻管理条例》时,绝大多数媒体人心里凉了半截,别的先不说,先搞清楚《宪法》内容再说吧。
于是这个《新闻管理条例》顿时引起轩然大波,很多“学者、大师“公开批评这是自由的倒退,这是文明的悲哀。
北洋政府对待这帮文人确实优容,于是国会都已经通过的《新闻管理条例》变成试行,试行周期为半年,半年之后再决定是否正式实行。
好吧,现在是一月份,半年……
对于秦致远来说,发生在民国的事情并不需要秦致远亲自去安排,秦致远只是吩咐一句,自然由兰斯和菲利普去执行。
兰斯和菲利普是秦致远的老朋友,这两位从两年前就和秦致远认识,都是资深的媒体人,关键是总能和秦致远保持一致。
现在,兰斯和菲利普都已经加入兰芳。
兰斯是《每日新闻》的主编,菲利普则是兰芳首相府新闻办的主任。
他们俩的职务并不是固定的,今年兰斯是《每日新闻》主编,菲利普是新闻办主任,明年就会调过来,菲利普担任主编,兰斯则是升为主任……
不对,在兰芳,不存在升降一说。
秦致远对官本位思想非常反感,对那些“只能上、不能下”、“一日为官,终生为官”等等怪现象可以说深恶痛绝。
因此在兰芳,哪怕是首相,只要遭到国会反对,秦致远也要把首相撤掉,然后再重新任命一位国会选举出来的新的首相。
连首相都是如此,下面的人就不用说了。
所有的公务员,能干就干,不能干趁早走人。如果被人赶走,那还要等待高鸿仕领导的内务部门的调查。
至于薪水,实在是不怎么高,基本上和普通工人差不多。
社会特权更是几乎没有,因为兰芳正在逐渐地完善法律系统,任何事都有规可循,想要找个熟人开个后门也不是那么好找的,而且还要避开内务部门的眼线。
看上去是不是几乎没有什么好处?
这就是秦致远想要的结果。
官员队伍不同于军队,********什么的根本就是扯淡,那只会导致“官本位”思想严重泛滥的华人削尖了脑袋往官僚队伍里钻。
如果不想干,那么请走。
在华人世界,从来就不缺少想做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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