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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龙陵翊吐出一口白色的烟雾。
他嘴里叼的烟是之前在街边的自动售货机上买的。从外套内侧口袋里露出的烟盒外包装就能看出,那只是几百日元的便宜货而已。就连点火的一次性打火机都是在街边的便利店买的。当他拆开了那盒烟,白色的滤嘴竟然让他觉得有些晃眼。
龙陵翊戒烟已经三年了。部分原因是因为在他开出租车的时候有乘客抱怨车里都是烟味,但是大部分还是因为医生建议他不要再碰烟草,以防影响他颅内的创伤。但是战斗的时候抽烟是他以前养成的怪异习惯。不知道为什么,只有烟雾才能让他的头脑永远保持放松、冷静的良好状态。
他的t恤和外套占满了灰尘,以至于显得有些陈旧。但实际上在半个小时前他身上的这一套还是新的。
他从穿在t恤外面的枪套里抽出那把他专用的标志性枪械:thompsonarmscontende,由胡桃木削成的枪夹和枪柄中嵌着十四厘米长的枪身,使人不由联想起一柄收在鞘中的短剑。
除了必备的扳机和撞针之外,从外表看甚至看不出纹路和枪膛,外形相当简洁类似于中世纪末期的火药枪。
这把枪的主要用途应该是用于狩猎或者射击比赛的。而龙陵翊却用更换了它的枪身的方法,使它填充的是06毫米口径的springfield狙击步枪弹。而这种子弹无论从尺寸还是威力来说都与步枪子弹的概念相去甚远。与大型军用来福枪的308英寸温彻斯特弹相比,06的威力还要更胜一筹。
而相比沙漠之鹰所用的马格努姆弹,06的威力则更是显露无疑。
不过作为随身携带的步枪,只能说它的火力过于强大了。但也只有这等火药和弹头所发挥的物理破坏力才能配得上恶魔——有翼巨兽的凶名。
虽然很久持枪了,但那份感觉却从未变得陌生了。龙陵翊静静的收拢手指。让枪与手骨契合,仿佛枪就是自己手臂的延伸部分。
用食指打开保险下面的轴,枪身便猛然向前倒去,露出了弹仓。
从腰间子弹套中取出一颗06的子弹,滑入弹仓,利用手腕的挥动将它关闭。完美熟练的填弹技术所用时间不到一秒。弹药与枪的重量共有两千零六十克,握着这个重量的右手竟然使龙陵翊变得安心起来。
“喂,你醒了吧。”龙陵翊无端的对着一动不动保持着跪姿不省人事的敌人说道。
百鬼中排名第二十二——兵主部。龙陵翊此时在建造的市民剧场地下的大道具仓库中。
兵主部睁开了假寐的双眼,想要站起身,却被龙陵翊抵在脑袋上的枪口阻止了。
“你究竟是什么人,竟然拥有和我们更高层次的强大实力?!”
兵主部的声音十分低沉,充满了愤怒和憎恨。
“实力吗?如果你失去了所有值得珍视的东西,那接受了这东西还有什么意义吗?”
龙陵翊将烟头扔到了地上,用脚碾灭。
“只要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什么不是可以夺回来的!什么是不能得到的!”
在连回头都不被允许的情况下,兵部主激动地喊着。恶魔用冰冷的目光低头注视着他。
“只有坠入毁灭的东西才算是真正的失去。所以你们是笨到不可理喻的小鬼,而我则是弹指间毁天灭地的恶魔!”
手指滑向扳机,撞针将06springfield狙击枪弹射出枪膛。
刹那间的火光与轰鸣。
准确无误的一发,龙陵翊击碎了兵主部的头颅。
无头尸体倒下后,龙陵翊也展现出了疲态,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下血色,刹那间苍白得如同白纸一般。双膝无力,脚踝颤抖,呼吸急促,看似稳健的每一步都会有种几乎令他失去意识的疼痛袭遍全身。
他从裤兜里拿出一个糖盒,里面是晶莹剔透的白色薄荷糖一样的东西,只不过没有薄荷糖那么简单而已。
“弹指间毁天灭地的恶魔?看来我现在也只是徒有虚表的空壳罢了。”
随后,他把糖盒收了起来,按了一下翻盖的老式手机的拨号键。
转眼间,三公里之外的闻人夏棂的手表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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