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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此时应该在敢去蓝海集团的路上。
她从床上爬起来,身子有点疼,可能昨晚动作太过激烈,把她给累着了。骚头皱眉,抓过床头柜上的电子钟看了一眼时间,我去,孩子上学又快迟到了。
掀开被子就往小肉球的房间跑。
到了小肉球的房间,差点没把她吓死,孩子没了。
孩子哪去了?
一晚上的时间,孩子就凭空消失了?
当时的心情别提了,一个孩子的妈妈,看不到自己孩子的心情,那种担心是别人无法体会的痛苦。
低头时,看到床头上留了一张小纸条。纸条上写着一排清秀小字,写道:孩子我已经送去幼儿园了,你可以安心睡个好觉,别忘记吃早饭哦。
这字迹是兰煜的,岑婷悬着的心才落回肚子里。拍了拍胸脯,呢喃着:“吓死我了,送孩子去上学也不告诉我一声,白白让我吓死那么多脑细胞。”将手里小纸条团城一团丢进垃圾桶,准备回房去睡回笼觉。
躺在大床上,怎么也睡不着。
由于近两年送孩子上学早起习惯了,已经形成了生物钟,这个点是生物钟唤醒她的时候,怎么还能睡得着。
无奈的起床,洗漱一番后,她把好久不用一次的化妆品拿了出来,画上精致的妆容,准备去蓝海集团。
既然兰煜有意要和她在一起过日子,那接下来的事情就要讲明白,就像李欢说的那样,谈好了,写进合同里,为自己今后的生活弄点保障,这样她才能安心的生活,才能不从心里抗拒兰煜。
收拾妥当,快要出门了,岑婷迟迟不走,四处望望,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没有带上。想了好久,才想起来,刚才她是想给兰煜送早餐来着。
可是,送去他会吃吗?会不会已经在外面吃过了?不会吧,送孩子上学,还有时间吃早饭吗?
最后岑婷觉得还是带一点去,不管兰煜吃不吃,也算她的一点心意了。
做饭?
时间来不及,还搞的一身油烟味。
买?
对,买吧,买的省事。
下到地下室,发现自己没有车,又折返到一楼,在楼下买好早餐,打了个计程车赶往蓝海集团。
到达蓝海集团的时候,时间已是上午九点,是员工上班的时间。岑婷站在蓝海集团大厦地下,仰头朝着兰煜办公室那一层望去,深吸一口气,给自己鼓足了勇气,抬脚往大厦里面走。
她手里提着盒饭,脚踩高跟鞋,为了能带墨镜,里面加了隐形眼镜。一路低头看路面,唯恐遇见熟人尴尬,不知道怎么打招呼。
怕什么来什么,还是被人认出来了。
那人是蓝海新人,人家也不认识岑婷,岑婷也不认识人家,那人也没有上前打招呼,只是和旁边的同事议论起来。
“那不是前几天兰总求婚的那个女人吗?”
“嗯,好像是。”
“也不知道兰总是怎么想的,怎么找了一个这么没有品味的。”
“虚,别被其他人听了去,传到兰总耳朵里,有你好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