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清溪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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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别了张与可,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了去,高仲到了竹屋前又停了下来,他得去看看那地里的土豆发芽情况如何。
厚实的沙土地已经长满了野草,只有一小块土地清除了杂草,因为清理的干净,里面现在还没有长出新的杂草。
不过这一片土地上却有着新长出来的绿芽,笔直的一长条,土豆经过一个月酝酿终于在这个时候生了根,长出了叶子。
作为满清三宝之一土豆,除了和玉米、红薯一样高产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特性就是他不会长空叶子,也是就说它只要长出了叶子,那么就说明下面的就有果实了。
是一种很诚实的作物,所以广受农家的喜爱。
而土豆也非常的美味,而且吃法很多,虽然在华夏存在不过数百年,但其吃法却有数百种,更是凭借自身的实力杀入到了八道菜系,成为了地道的平民菜系。
见着土豆长出了叶子,高仲带着满意的笑容走到了张与可所在竹屋后面,在这里有一个茅坑,这是专门为张与可所准备的。
高仲找来了一个废弃不用葫芦瓢,捏着鼻子从茅坑里面舀出了一瓢粪水,走到了中土豆的那块地上,然后给土豆淋上生物化肥。
土豆施肥也是非常容易打理的,有些甚至不用施肥。在土豆的生长期淋上生物肥能够帮助其生长,也会让土豆的个子越长越大。
给土豆施完肥,高仲才的迈着步子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
回到家里,高巍已经背起了背篓,一身短打,穿着草鞋准备出门的样子。
见到高仲回来,高巍便将高仲抱了起来,放入到了背篓里面:“走,仲娃子,跟阿爹一起去清溪镇赶场!”
所谓赶场,是涪州土话,也就是和赶集一个意思。
农家人会在大家聚集起来都很方便的地方形成一个大集市,他们会自发的在约定的时间前往这个集市,然后买卖物品。
“快些回来,明儿就是中秋了,我们还得连夜准备呢。”
高巧儿看着高仲和高巍二人提醒说道,说完这农家妇人则背起了背篓拿着镰刀朝着田地里走去。
高巍朝着高巧儿点头,随后便是踏着步子朝着下山的方向走去。
……
清溪是一个附近的比较大的集市,这里因为旁边有一条清水河而得名,溪水从山上奔流而下,在这里汇聚然后进入到长江,翻滚而去。
在这个时候清溪镇已经堆满了人,有背着背篓的,有挑着扁担的,还有拿着书本急匆匆在人群中穿梭的书生!
高仲在背篓里面瞪大了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四周,看着自己从未见过的稀奇玩意儿。
高巍这次是来采购的,首先到的地方便是肉铺,割了一块大大的肥肉,和一块细小的瘦肉,放入到背篓里面。
背包里放了肉,高仲自然无法继续在里面待着了,于是他便牵着高巍的双手继续在集市里面看看还有什么可以购买的。
八月,正是夏长时节,地里的蔬菜瓜果正在发了疯似得生长,所以蔬菜这些高巍并不担心,他真正担心的是肉食。
中秋节毕竟在农家人而言看的非常重要,毕竟三节二寿礼之中就有这个中秋节。
转悠了几圈,高巍找了一家钱庄,拿着银子换成了铜钱,然后将换来的一吊铜钱藏入到了衣衫里面,才又会到了集市。
在集市转悠了几圈,高仲发现在人群里面有一个地摊儿,一个读书人正抱着一本《中庸》摇头晃脑,而在他的面前摆着一长白布,白布上最引人注意的就是一双双竹制的毛笔,看样式应该是自制羊毛笔,也就是俗称的羊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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