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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曹偕笑道:“贤弟还懂酿酒?”
“小弟略知皮毛。”克里斯又喝了一口酒,道:“这酒既然叫眉寿,自然要押‘长寿’的意蕴吧?”
曹偕点点头,“自然是这个意思。”
“这酒绵甜甘冽,回味悠长,其实也算是押了‘绵长不断’之意,若仅此而已,未免俗套。这酒还没喝进嘴,桃子的香味就扑面而来,必是酒家觅得了一处水源天然带着桃儿的香气,用来酿酒便有了这天然的桃子香味,再者桃香难免让人想起‘寿桃’,不正暗含‘长寿’之意?”
酒保心里清楚,造“眉寿”的水确实得来不易,是在一处叫桃儿河的上游,钻出深井取之为源。
“喝酒竟然能如此雅趣横生,我算见识了什么叫做真正会品酒之人了。”灰袍男子听少年这么一说也来了兴趣。
“楚大哥,我还没说完哦!”
“小兄弟,还有高论?”
“这眉寿酒酿成之后可能比其他家的酒多了一道程序。”
“哦?”
酒保一愣,这话可没听哪个酒客说过,他竖着耳朵听下去。
克里斯抿了一口酒,反复在舌头上转动,之后微微一下咽了下去,“这酒多了别的酒没有的味道,鲜美甘甜!”
其余几人也纷纷品了一口,唇齿留香。灰袍男子诧异道:“确实很香甜,我只道是酒中滋味,并尝不出来其他。”
“这味道并不是粮食能酿出来的,这是肉味!”
“什么?”
“我尝着像是某种鸡肉的味道。可能是酒酿好后,泡发过一段时间,所以淡淡透入酒里。”
曹偕觉得这个说法简直不可思议,但细细一想又不无可能,他道:“莫不是斑鸠?斑鸠是‘不噎之鸟’,也暗合‘长寿’之意呀。”
克里斯耸耸肩,“谁知道呢,我说着玩的!好了好了,酒来了!”
酒保一听松了一口气,心想:果然是瞎说的,这世上哪儿有一尝之下便能知道这么多的人。再一想这要真如他所说,眉寿酒的秘密岂不是给他盗走了。
这么一来,在座的三人反倒觉得酒的滋味更好了,更觉得喝酒多了一份趣味。
几人把酒言欢,满坐风生。
蓝元震惊奇地发现,那蛇解衣薄如丝缕,主子脸颊上的红润色泽透了出来。
他想起了初次在曹皇后寝宫,见到三岁时高滔滔的情景,孩子小脸胖乎乎的,可表情丰富的让人百看不厌,就象现在一样,有几分可爱,几分活泼。与她一同养在曹皇后膝下的还有如今的宋英宗赵曙,当日的赵宗实,比起滔滔,他更像是个肉球,天天跟在主子后面,就像个跟屁虫,再长大点,也不过是个书呆子,跟喜欢嬉游玩乐的主子性子完全不同,那时候主子可看不上他,之后仁宗子嗣出世,他更被接出宫,回到了生父亲身旁。
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仁宗幼子夭折,过了几年后宫也再无人诞下男嗣,无奈之下仁宗只得接回这个被遗忘的养子。赵宗实再见到高滔滔,简直惊为天人,这个傻小子似乎突然开了窍,用尽所有的本事讨好主子,好像把一辈子的灵巧心思全都用在了滔滔身上。恰恰又应了句俗话:好女架不住赖汉缠,主子竟然被他那份耐心绵长的真情打动了,可赵宗实哪里配的上她?曹皇后可是一直把她当作未来的皇后培养的。在蓝元震眼中,这个冥顽不灵的傻小子要不是因为主子,如何能得到仁宗赐婚?曹皇后是打心里说一百万个不愿意,可官家赐婚,谁又能说什么呢?
高滔滔是蓝元震抱着长大的,他对滔滔就是舔犊之情,实已将她当作了女儿。他虽然看不上赵宗实,可也接受了“女儿”的选择。他唯一不满的是,嫁人之后,主子改变了华丽的衣着打扮,反倒是脸上涂脂擦粉的层数越来越厚,几乎遮住了她的娇美容颜,成了面色苍白,表情乏味,说话谨慎,举止得体的命妇形象。
可这段时间,蓝元震总觉得时光倒流了,主子仿佛一点也没变老,还是原来的那个古灵精怪的可爱少女。
看着蓝元震无心喝酒,似有所思,曹偕倒也不再相劝。自与那灰袍男子赌起酒来,两人本就内力深厚,平常又素爱饮酒,当下真是“酒逢知己”,你来我往喝得酣畅淋漓。克里斯竟也不落其后,一碗接一碗,觥筹交错,兴致愈浓。
喝到五、六碗的时候,蓝元震心里怔道:难道主子其实很能喝酒?
喝到十五、六碗的时候,蓝元震震惊得简直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喝到二十五、六碗的时候,蓝元震暗中佩服主子酒量。
喝到三十五、六碗的时候,蓝元震已经淡然处之,偶尔为她添酒布菜。
曹偕悠悠开口道:“再打十角来。”
酒保直乍舌,这已经喝了四十角酒,竟然还没见几位爷有醉意?
这样的动静早就惊动了楼上楼下的酒客,很多人都探出雅阁张望,想要瞧个热闹。
其实他们两人喝到四十碗的时候,体内酒气翻涌,两人皆催动内力,让酒气与真气相混,再让真气带着酒气在足阳明经和任督两脉之间游走。
曹偕让真气先自太乙、关门、梁门诸穴运行,再将其纳入中脘穴,最后海纳百川汇聚至脐下大穴——气海穴,此穴为人体先天元气聚会之处,男子生气之海,主一身之疾。气海穴兼任、冲两脉,向后与督脉相并,那一股子酒气早如小溪入海,行气散泄的无影无踪。
灰袍男子则气起丹田,先让真气带着酒气在气海穴中盘踞一会儿,再灌入中脘穴。脘,空腔也,酒气流入任脉下部的这个巨大空腔,腹胀泄泻之感荡然无存。中脘穴又是足阳明与任脉会聚之穴,酒气再缓缓自水道穴下行至梁丘穴,最后一波一波的真气突突跳压足三里穴,酒气外泄而出。
两人赌酒赫然变相为比斗内力,两人所运真气的线路各不相同,却都是内家高手化酒、逼酒的精妙法子。不过,两相比较之下,曹偕的内力自是更胜一筹。
灰袍男子心想:他虽贵为国舅,却是个不拘细行的人,而且他对自己不带任何偏见,真非凡人见识。
经过一番比试,灰袍男子不但对曹偕的武功,更对他的为人,钦佩不已。
“曹兄功力深厚,在下输了!”
曹偕摆摆手道:“如论喝酒,咱俩可都输了!”
两人盯向蓝元霄那张小脸儿,见他本就鲜肤胜雪,喝过酒之后,脸若桃红,更增艳丽。他腕动飘酒香,顾盼眼微醺,除此之外并无醉态。两人都是用内功醒酒,他却是实打实的喝酒。如此豪迈洒脱,却又怎能一个美字说尽?两人一改起初对他的印象,钦佩不已,心生爱惜。
灰袍男子先开了口:“早闻京城人物风流,今日一见果然不凡。”
曹偕笑道:“元霄贤弟的酒量也可称得上天人之姿了!”
克里斯见二人夸奖自己,面露微笑道:“我这酒量因人而异,陪着两位哥哥喝得开心,自然多饮几杯。”
论起酒量,克里斯真可谓是千杯不醉。长这么大她只喝醉过一回。
她笑笑,暗自感叹能在大宋朝以酒会友,也算是生平未有之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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