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斗牛犬和比特犬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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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良让顾飞去安顿那些小白以及那些流浪狗了,而他则在一个路边店,吃了一碗羊肉泡,补充了一下体能,可以预计得到,等待着他的必定是一场恶战。
比特犬和斗牛犬虽然都是舶来品,但是战斗力就全世界来说,也是数的着的,甚至还在著名的藏獒之上。
孟良看过一些斗牛犬的资料,据说它们有些个头大的,可以一口咬断人胳膊,端的是厉害。
既然钱刚家里有十几头这种恶犬,那么必要的措施还是采取的,与其力敌不如智取嘛。
那个段景住人称金毛犬,对付恶犬的法子还是有一火车的。
由于担心夜长梦多,孟良就采取了一些最简单的,买了十几个香喷喷的肉包子,然后配了一些药,塞到里面。据小浣熊说,这种方法虽然老套,但是屡试不爽。
孟良本来想等到天黑,或者是后半夜再过去的,可是他又一想,目前仅仅能够确定是,此处是钱刚的一处秘密住所,至于老爸在不在里面,并不能保证。要知道钱红只给了他三天时间,如果等到晚上去,老爸万一不在,时间就耽搁了。
再者说,按照一般人的习惯,越是到后半夜,越有戒备心,而往往天一亮,警惕性就弱了,所以说,白天去有白天去的好处。
孟良把一切准备停当之后,就叫了一辆出租车,去了花园路66号。
花园路和安乐窝是花城市有名的高级住宅区,几乎所有的土豪都住在这里。
而与安乐窝相比,花园路要高一个级别。
花园路地如其名,孟良虽然是本地人,但是这地方还是第一次来。
虽然是天寒地冻的季节,但是一路所见,除了那些长青树木之外,还有错落有致的梅花了,风景相当不错。
很快到了66号附近,孟良提前下了车,把司机打发走了。
远远望过去,只见这所住宅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大气,李妍家够气派了,可是与这里一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也只有这里,才配得上钱半城的身份。
这时还不到九点钟,冬天人起得晚,别墅里看上去静悄悄的。
孟良用上了金毛犬段景住的地龙游身术,蛇行鹤伏地潜了过去,透过铁门往里一看,只见院子里有四五头斗牛犬在来回走动,一个个壮的就像小牛犊似的。
按说他已经够小心的了,可还是被发现了,一头斗牛犬闪电般蹿到了门口,嘴里嘶吼着向他发出了警告,意思就是说,这里是私人住宅,闲杂人等不得靠近。
孟良暗暗吃了一惊,急忙嬉皮笑脸地跟人家打招呼,还说自己的兄弟昨晚得罪了各位,他知道后很是过意不去,所以特意弄了一些好吃的,来孝敬各位。
说着,他掏出几个肉包子,扔了进去。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俗话还说,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更何况孟良的肉包子里,掺有金毛犬段景住的独门东西,诱惑力很大。
那头斗牛犬隔着门缝想看看孟良,孟良现在正冒充流浪狗呢,可不敢让它发现自己是人类,急忙一侧身,就是不让它看到。
那头斗牛犬寻思了一阵,最终还是被糖衣炮弹击中了,嘴上说得义正言辞,“看在你这么懂礼数的份上,我就不和你们那些兄弟计较了,你回去告诉它们,这里是禁地,不要擅入。”
可是实际上呢,大嘴一张,口水就下来了,很快就把一个肉包子吞了下去,“香,真特么想!”
这家伙,一连吃了三个肉包子之后,才招呼它的几个兄弟过来。
“我们华夏乃是礼仪之邦,作为中华田园犬,自然要懂得礼数了,管饭肯定是要管饱的。”孟良的嘴巴就像是涂了蜜,一边恭维着,一边又扔了几个肉包子进去了。
眼凑着这几位把肉包子吃干净了,孟良摇了摇头,指着它们说道:“任你们奸似鬼,喝了老子的洗脚水!倒也!倒也!”
那些斗牛犬也真听话,随着他的声音,一个个倒了下去。
和孟良搭话的那家伙,虽然吃得最多,但是人家个头最大,体质最好,竟然是最后一个才倒下,临倒下的那一瞬间,竟然还蹦出了一句,“你们中华田园犬,狡猾大大滴。”
孟良只觉得奇怪,斗牛犬说话应该不是这个味呀,看来这一位要么是在岛国留过学,要么就是看抗战片看多了,连台词都记成口头禅了。
孟良一纵身,跳进了院子里,望着倒在地上的斗牛犬说:“老子不是中华田园犬,而是田园犬的主人!”
“你是人类!你怎么会说狗语?”斗牛犬的拼命的睁着眼睛,眼神里带着一半愤怒,还有一半是不解。
“你特么滴问题太多了!”孟良可没工夫和它纠缠,一掌切在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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