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了一句话,令她印象颇深:
“唱歌唱得好的、嗓音天生好的人比比皆是,可有人红透半边天,有人穷尽一生默默无闻,这些都要看运气,看你把握运气的能力,以及你命中是否有贵人。”
末了,他友好地加上一句:
“来我们酒吧驻唱的歌手都想红,虽然不知道你的梦想是什么,但先祝你美梦成真。”
*****
刚进驻圣地亚哥酒吧的前两天,弗遥很焦虑。她的声音较细,音域较高,这样的嗓音其实并不适合酒吧里混合重低音金属乐器的演唱方式,她只能另辟蹊径,采用一些折中的办法。
折中的办法就是,只唱那些不太需要唱功,容易蒙混过关的大众流行乐。但这个方法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不能显示出她嗓音中与众不同的特质,只要不走调,换个人唱也没什么区别。
在工作的头一个月里,她只想混个脸熟,争取留下来驻唱。等以后有机会了,她再像那些知名的酒吧歌手一样,关掉重金属配乐,偶尔来个吉他版的清唱,争取将自己嗓音的优点发挥出来。
而弗遥进驻圣地亚哥酒吧的第三天,场下已经开始有人捧她,她不再那么焦虑,欣慰了不少。一首接一首地唱,场下叫好的人越来越多,直到间隙休息时间,她才知道,今晚有人砸大价钱捧她的场,又是送吃的又是送喝的,全场一个人都不落。
几乎不用脑子想,她就能猜出是谁这么豪气了。
第二次登台表演前,季洵在休息室附近叫住了她。
“弗遥,你想唱什么?”他问。
“什么意思?”
“你告诉我你想唱什么歌,我就代表群众的意思帮你点歌。听了好几首,感觉都不太像你以前唱歌的风格.....”
代表群众的意思,还不是要花钱。
“不必了。”弗遥毫不领情,“真的不用,我这样挺好的,这些歌难度低,唱得也不累。”
即使她直白地拒绝了自己,季洵却并不难过。舞台上的弗遥像颗闪闪发光的星星,而此时这颗星星站立在他的面前,用盛满星光的眼神看着他,季洵便觉得很满足。
又过了些天,听众们渐渐不那么好对付了。他们开始要求这位新歌手唱一些更具有酒吧风格的调子,弗遥回家研究了半天,觉得自己声音挺适合唱乡村风格的蓝调,而蓝调布鲁斯一向和酒吧风格十分搭腔,于是她便加紧学了几首此类型的歌,拿到酒吧去唱的时候,反响挺不错。
十月初的某天晚上,舞台上的弗遥双手轻握话筒。吊着嗓子唱起那首耳熟能详的《ryblues》。
“'a,
,
an,
.”
略带讽刺意味的歌词,由优雅清透的女声唱出,别具风味。
弗遥唱到倒数第二句,目光习惯性地往场下扫过,声音还在继续,眼神突然滞住。
轻歌曼舞的人群外,有一人只顾低头迈步,全然不理会酒吧中的其他声音,包括弗遥的歌声。
那是一个身量极高的年轻男人,身穿一件黑色的休闲衬衫。他走得很快,如若有人挡在他前面,他也许会当即将人挥开。
一曲终了,弗遥匆忙与身旁的乐手道了声,头也不回地跳下了酒吧舞台。
太像了。她这般想。
那人戴了个白色的口罩,口罩上方是凌厉而深邃的一双眼,眉心微拧,看起来很不耐烦。
他径直走向了角落里的包间,弗遥不远不近地跟着,心口砰砰直跳,眼皮也跳,全身上下都不太正常。
酒吧一楼的角落是一条回廊,回廊里隔出许多间包间。来圣地亚哥喝酒的人多半是有钱人,而有钱人中身份更高一点的,总喜欢开个包间,和外面那些唱唱跳跳的普通人区别开来。
黑衣男人走进回廊后,有个醉酒意识不清的人挡在了弗遥面前,滞缓了她跟随的脚步。等弗遥也走进回廊,目标男人早已消失在不知哪个包厢里。
也许是酒吧的吵闹刺激了她的神经,也许是五年的异国生活使她变得大胆而直接,弗遥只知道自己想找到他,即使情潮褪去,年少不在,也想找到他。
她下意识地从最里头的几个包厢开始找起。
“不好意思,打搅了。”
“不好意思,我刚才认错人了。”
“对不起,走错房间。”
“对不......”
“起......”
右手边倒数第二个包厢,推开门的一瞬间,弗遥的目光直接撞进坐在沙发中央的那个男人深邃的眼眶里。
心脏仿佛炸开一般,弗遥不可置信地捂上了嘴。黑色衬衫,没错,只是脱下了口罩......
可眼前之人,哪是她的那位白大褂学长,分明是前几日在影视城凑巧撞见的,吐槽她的手“只会坏事”的那位毒舌影帝。
谢岑远。